根据《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武环督改文〔2024〕1号)要求,现将武汉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9)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序号19)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不严。督察组抽查洪山区地铁11号线马房山地铁站工地、武昌区南安路10号武汉建工集团工地、巡司河街武汉城建集团工地等3个工地,共检查工程机械13台,发现6台未编码登记、4台涉嫌伪造环保号牌。督察还发现,东西湖立行叉车(武汉总部)从事叉车租赁业务,拥有叉车28台,均未悬挂环保号牌。江夏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等地未完成2022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任务。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未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措施:
(一)以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二)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
三、整改情况
我区新一轮非道路机械项目自2024年5月29日启动,涵盖多个工作区域,武昌区安排相关人员,共同协调逐步开展和推进项目。
(一)设备排查登记。已完成对武昌区133个相关区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工作,已完成非道移动机械编码登记308台,详细记录设备类型、使用年限、排放标准等信息,并建立了电子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对于2台不符合排放阶段规定的车辆责令退场并立案查处。
(二)尾气检测工作。已完成对武昌区133个相关区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工作,对23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尾气检测,其中229台检测达标,4台检测不合格。对于不合格设备,已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三)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通过巡查施工工地积极推行,以现场宣传及实际操作指导的方式,让施工工地现场负责人了解制度具体,通过现场负责人逐一对工地中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推行,确保每一台机械的进出场都符合制度。目前已有 42 家施工工地通过了进出场管理信息审核,同时非道路机械进出场登记申请有效进行。
(四)企业宣传培训。组织多次面向建筑企业、物流企业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大户的宣传培训活动,涵盖企业达82家,提高了企业对环保政策和设备维护的认识。
四、验收结论
根据省市关于整改验收销号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12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区,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武汉地铁集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19)“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不严的问题”进行了验收。验收认为,该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符合验收条件。现将该项工作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9日(10天)
联系电话:027-8893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