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Ai政务问答

武昌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2017-01-09 12:05
  • 来源: 区站区办

  

  武昌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依据《武汉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93号令)负责武昌火车站地区的相关管理活动、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2008年12月3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93号令《武汉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承担武昌火车站地区的综合管理工作,对与火车站地区管理相关的城市管理、道路运输、音像制品、出版物、商品与服务价格、烟草专卖、职业中介、食品卫生等行使行政处罚权、对市政配套供水、排水、供电、电梯、消防、照明等六大系统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协调站前派出所、南站警务区等部门依法对武昌火车站地区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等实施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由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总编制人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5人)。在职实有人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6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5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94.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994.24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94.2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4.2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76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994.2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5.49万元,增长率为0.77%,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588.74万元,比2016年减少390.01万元,减少原因为按照预算要求,部分去年在基本支出专项业务核算的资金,2017年纳入经常性项目支出核算,使基本支出项出现大幅度减少。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93.58万元,与2016年比较增加76.9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费用。

  2、商品和服务支出793.11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55.2万元,与2016年比较增加1.2万元,是因为增加军转干部1名;“三公经费”5.77万元,与2016年比较,减少16.61万元,因为2016年实行车改,公务用车均已拍卖,为工作需要留执法专用车一辆;公务交通费22.99万元,此项目为车改后本年度新增项目;专项业务费709.15万元,与2016年比较减少509.5万元,原因是去年纳入本项目核算的经费今年有部分调整至经常性项目支出核算。其中,专项业务费协管员工资708万元,用于协管员工资、五险、福利等相关支出;安全监查津贴1.15万元,用于负责安全工作相关责任人员工作津贴。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05万元,与2016年比较增加35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工资、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等。

  (二)项目支出405.50万元,与2016年比较增加405.5万元,按预算要求由原基本支出核算的专项业务费调整至本项目核算,本年经常性项目支出如下:

  1、东西广场维修维护项目50万元,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东西广场及地下架空层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支出。

  2、春运经费40万元,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春运期间发生的整治、协调、调度等费用。

  3、物业管理费150万元,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用于站区相关活动决策服务机构的水电费、通讯费、绿化费、维保(修)费、安全防护、固定资产更新、后勤人员等日常支出。

  4、综合整治经费105.5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火车站地区治安秩序、经营秩序、交通秩序;完成第三方大城管综合管理检查考评;创建卫生城市;改善片区环境卫生等经费支出。包括站区管理工作和执法工作的宣传费、设施维护更新、执法装备、执法服装及执法通讯年费、罚扣车辆停车费、咨询顾问费等需弥补站区管理机构和执法工作日常工作经费不足。

  5、公用设施水电60万元。与2016年比较,减少100万,差额由往来专户弥补不足。用于东西广场架空层水电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昌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7.95万元。包括:货物类37.95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