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续保
一、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
2.代办需提供委托书
三、办理程序
街道受理并办结。(其它可办理途径:区社保处、部分社保卡合作银行、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智慧人社、武汉人社等)
四、办结时限即办
暂停
一、受理条件
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中断社会保险关系,暂停参保缴费。
二、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
2.代办需提供委托书
三、办理程序
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并办结。(其它可办理途径:区社保处、部分社保卡合作银行、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智慧人社、武汉人社等)
四、办结时限
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