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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

  • 2024-12-12 14:47
  • 来源: 中华路街

(一)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最高额度3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含外地来汉创业人员),在我市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

创业担保贷款: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

6.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自主创业农民。

上述对象中,已在非本人创办的企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能申请。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 人合伙创业的,也可按每人30万元的额度

实行“捆绑式”贷款,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1倍(上限为400万元)。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三)补贴标准

借款利息上限为LPR+150BP,财政部门 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LPR为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四)文件依据

《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武财金〔2023〕1072)

(五)申请材料

1、《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个人)》(可在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领取,A4规格);

2、个人身份证件(已婚需提供配偶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3、营业执照(系统可查询的不需要提供);

4、符合条件的十类人员的相关佐证材料,并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可通过鄂汇办APP办理);

申请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的,还需提供《合伙协议/章程》。如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无法通过系统查验,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佐证资料。

必要时可实地勘察和补充调查。

(六)业务流程

(一)线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电脑端搜索汉融通-青创贷&创业担保贷专区(https://whcd.hrtjrfw.com.cn/),或手机端搜索“汉融通”微信小程序,选择专区“青创贷&创业担保贷”填写申请,经调

查评估符合条件的,由银行放贷。

(二)线下办理: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线上申报的,可采取线下办理。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就业部门(因服务下沉基层,可向所在街道)申报,并填写《湖北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区就业部门3个工作日完成资格认定,经调查评估符合条件的,由银行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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