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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卫健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6-03-30 16:31
  •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卫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持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水平。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法治责任

局党委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主题党日重点学习内容。制定印发《武昌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清单》,明确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与任务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聘请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合同协议提供前置法律审查,保障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430条,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按期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9件,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则》及配套标准。动态更新并公布区卫健局权责清单,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进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医保基金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医美等违法行为。全年组织外出行政执法检查900余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12份;全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40件,其中简易程序15件、普通程序25件,罚没金额共计247.213461万元。按时组织开展国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完成监督检查317家,完结率100%。

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学法氛围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依托“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街道及相关部门组织“法律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活动40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12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900余份,服务咨询群众2200余人次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素养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与资格管理制度,全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10余场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组织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25人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强化以案为鉴、以学促干配合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查案卷10份,合格率达100%,持续优化案卷质量和执法程序。

多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积极稳妥化解医患矛盾。全年通过医患平台、12320热线、12345热线等渠道受理各类投诉共计15228件,智慧信访平台接收上级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件共计789件,均依法及时办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力量仍显薄弱二是部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不强,对互联网远程诊疗等医疗新业态的监管机制尚不完善。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创新普法宣传,承前启后谋新篇

严格对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系统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成效、特色亮点与存在问题,高质量完成总结验收。同时,立足卫生健康行业特点与发展需求,提前调研谋划“九五”普法工作的基本思路、重点任务与创新举措,确保普法工作不断档、再升级。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创新普法模式,建立新媒体普法集群,打造“指尖上的普法”。

(二)聚焦执法规范,从严规范强监管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质增效,深入实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企业安静期”和“综合查一次”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完善“免罚”“轻罚”清单并加强宣传应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非现场监管融合,持续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保持打击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三)化矛盾化解,协同联动促和谐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府院”“府检”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确保行政诉讼败诉率保持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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