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老村长私募菜餐饮有限公司小东门店经营的白豆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8月28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位于武昌区民主路563号的武汉老村长私募菜餐饮有限公司小东门店进行食品安全抽检。2025年9月26日,我局收到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222505007),反映当事人武汉老村长私募菜餐饮有限公司小东门店销售的白豆角(豇豆)(购进日期:2025.8.28),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5年9月30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222505007)后,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另查明,2025年8月28日,当事人从武汉市硚口区昌盛农副产品商行(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104MADC26H669)购进抽检批次白豆角(豇豆)8kg,进价为6元/kg,进货成本48元。进货后在其位于武昌区民主路563号的营业场所内制作成菜品进行销售,抽检公司当日购买了3kg,当事人按照13.8元/kg的价格售出,金额为41.4元。剩余的白豆角(豇豆)主要作为原料用于制作菜品使用,当天主要用于菜品:砂锅白豆角,销售量为8份,销售单价为27元/份,共计销售金额为216元,当日已全部使用,没有库存。共计销售金额为257.4元,获利209.4元,货值金额为257.4元,违法所得为257.4元。
还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时查验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农产品检验报告单等资质材料。
(三)风险控制情况。当事人收到抽检不合格通知后,于2025年9月30日在其店内张贴《召回公告》,向消费者召回售出的涉案产品,截至2025年11月28日未收到消费者退货,召回数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