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南湖壹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长盘(自行消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4月17日,本局收到武汉海关技术中心的检验报告№:22202500124,反映武汉市南湖壹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洗消毒的餐具长盘(自行消毒),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5年4月23将检验报告(№:22202500124)送达当事人,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武汉市南湖壹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6日,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上述抽检不合格餐具长盘(自行消毒)系当事人使用的自行清洗消毒餐具,造成长盘(自行消毒)抽检不合格的原因系该公司餐具使用时间过长,导致其表面有划痕,难以清理而导致餐具抽检不合格。
(三)查处情况。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市监处罚〔2025〕325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武汉市南湖壹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熟练操作自动洗碗机流程,规范清洗消毒流程,严格按照洗涤剂用法用量及洗碗机程序进行操作,将清洗后的餐具放入消毒柜中,规范员工操作,确保使用前餐具清洗消毒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