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荆源楚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流心樱花糕(牛奶流心)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6月2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检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流心樱花糕(牛奶流心)进行了抽检。2024年7月19日我局收到广检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 GTTCSSP24S00974 食品名称:流心樱花糕(牛奶流心)“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4年7月25日,我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签字并确认,并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同时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涉案批次的流心樱花糕(牛奶流心)销售。当事人提供该批次流心樱花糕(牛奶流心)的供货商相关资质及进货票据。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2024年6月15日当事人以单价7.5元/盒的价格从武汉觅芝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订购上述流心樱花糕(牛奶流心)涉案60盒,进货金额共450元,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8日当事人以销售单价19.8元/盒在天猫平台销售上述流心樱花糕(牛奶流心),共销售24盒(含抽检买样15盒,因运输问题包装破损买家申请仅退款9盒),销售金额共379.77元,仅退款132.87元,实际销售金额246.9元。当事人在2024年7月25日收到《检验报告》No: GTTCSSP24S00974后,已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于2024年7月25日在天猫平台下架,且对照整改措施逐一进行落实到位。同时,当日对已售该批次流心樱花糕(牛奶流心)进行了召回,在线上平台上公示了召回公告,及时告知消费者召回事宜,截至目前,召回数量为0。
(三)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流心樱花糕(牛奶流心)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属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经查,当事人自查溯源,存在供货商因使用非冷链运输方式加上存储不当等原因导致涉案批次流心樱花糕(牛奶流心)不合格,2024年5月28日供货商使用普通箱式面包车从生厂商湖北卉谷食品有限公司取货,货车密闭且没有空调,取货当天最高温度30度,车内温度35度左右,运输过程约3小时,后在仓库存放18天后销售到当事人配送中心。供货商武汉觅芝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承认其公司存在因运输及保存不当导致涉案批次流心樱花糕(牛奶流心)不合格的事实。
本案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市监不罚〔2024 〕109 号。我局已于2024年9月21日将案件线索以案件线索移送函(昌市监移[2024]4-5-6号)的形式移交给供货商武汉觅芝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在地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武汉荆源楚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2024年7月25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已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于2024年7月25日在天猫平台下架竹乐流心樱花糕(牛奶流心),在线上平台上公示了召回公告对已售该批次流心樱花糕(牛奶流心)进行了召回,深入调查问题原因。当事人表示后续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产品质量,确保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