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圣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山西原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5月2日,本局收到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采购的食品山西原醋出具的《检验报告》No:F24044002,武汉圣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抽样山西原醋4瓶(抽样编号XBJ24420106491933641)。2024年5月2日本局收到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F24044002),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抽样检验,该产品经检验含有苯甲酸及其钠盐成分,标签配料未标注苯甲酸及其钠盐成分,且标签承诺不添加任何防腐剂与食品实际情况不符。太原市清徐双楼醋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申请复检,经武汉市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复检后,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0.355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4年5月7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编号No:F24044002)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2024302076)送达给武汉圣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同批次山西原醋,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太原市清徐双楼醋业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我局于5月21日收到由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检测报告(2024)WT-00141)报告显示送检样品经检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0.355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上述抽检批次山西原醋2024年1月21日当事人在太原市清徐双楼醋业有限公司购进,数量1件,共12瓶,单价58.8元每件,购进价款58.8元,上述原醋采购后6瓶用于制作刺身拼盘,刺身拼盘单价189元/份,销售26份;夫妻肺片单价59元/份,销售125份;糖醋小排49元/份,销售95份;口味秋葵卷37元/份,销售10份,销售金额共计17025.54元。截止到2024年4月25日日使用完毕,共使用了6瓶,抽检6瓶,现场无库存。
(三)风险控制情况:当事人获悉销售的涉案山西原醋不合格后,立即张贴了召回公告,召回数为0。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索证索票查验义务,确保食品进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