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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2023-11-20 16:30
  • 来源: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中百市集水果湖店经营的上海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1019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经营的上海青抽样检测。20231113日,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出具了抽检批次上海青的《检测报告》(No222305683),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实测值为1.4mg/kg,该项目标准指标为≤1 mg/kg,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1120日,本局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XBJ23420106482035052)和《检测报告》(No222305683)送达当事人,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上海青销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提出复检。当事人收到涉案上海青《检验报告》后,于当日张贴《召回公告》,对抽检不合格的涉案上海青进行召回,召回期间无消费者前来退货。

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上海青系当事人从昆明红晨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购进日期20231018日、重量8kg、进货价5.6/kg,合计44.8元。20231019日,当事人销售上海青7.779 kg,自然损耗0.221 kg,单价9.96/kg,合计销售金额为77.48元,货值金额为79.68元。当事人收到抽检不合格报告后,于20231120日张贴了召回公告,召回期间无消费者与当事人联系,召回数量为0。另查明,当事人进货时索取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进货票据和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材料。

(三)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义务,确保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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