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第一节 “十一五”环境保护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武昌区“十一五”期间在环境建设和污染控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逐渐形成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良好局面。“十一五”期间,我区万元GDP能耗较2005年累计下降20.69%,二氧化硫下降率为23.75%,化学需氧量下降率为10.69%,完成了市政府节能20%、减排10%的约束性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江河湖泊污染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水质稳中有升,水环境质量总体好转。
1、保障辖区人民饮水安全
持续开展“长江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一排二测三执法”,关闭排污口1个,清理生产性码头5个,建设沿江雨污分流收集排放系统,整治夹套河明渠取得进展,完成巡司河污染防治科研课题,建立长江武昌段排污口环保档案。平湖门和余家头自来水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2、湖泊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实施了都司湖、四美塘、紫阳湖、水果湖和内沙湖截污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内沙湖完成生态公园建设;结合沙湖大桥建设实施沙湖清淤工程;“东沙连通工程”楚河汉街开工;晒湖治理工程启动。监测表明东湖、沙湖、内沙湖、紫阳湖、四美塘、水果湖污染物浓度普遍降低,部分湖泊开始甩掉劣V类的黑帽子,东湖2009-2010年度达IV类功能区标准,四美塘2008-2010年度水质提升到IV类。
3、建管并举,治理违法排放污水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9家重点企业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纳入市环保在线自动监控网络运行;安装了151台(套)获国家环保认证的餐饮废水处理装置;完成4家大型医院污水处理设备改造;挂牌督办治理和搬迁了一批水污染企业。
目前我区湖泊污染主要来自降雨、降雪产生的城市地表径流,以及降尘、旅游、水上娱乐产生的非点源污染,其中最主要因素是城市地表径流。
4、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武昌地区目前已建成沙湖、黄家湖和二廊庙等三座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收集管网系统逐步建设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
其中,在武昌辖区的沙湖污水处理厂,规划服务人口约30万人,服务面积16.9km2,包括水果湖、茶港、中南片三个污水收集系统,现状总规模为15×104m3/d,二级处理,处理尾水通过沙湖港、罗家港入长江。
在洪山辖区的二廊庙污水处理厂,规划服务人口47.6万人,服务面积32.2km2,服务范围包括二廊庙和内沙湖两个污水收集系统,现状规模为24×104m3/d,二级处理,处理尾水通过罗家港入长江。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北起蛇山及武珞路,南至中环线,东临南湖及石牌岭,西抵武金堤路,总的服务面积56.5km2,规划的服务人口为64万人。建设规模为10×104m3/d,二级处理,处理尾水通过青菱港入长江。
二、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1、大气控制指标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略超过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2010年为77.5%;酸雨样品检出率2010年为39.7%,比2005年减少18.1%。
2、污染减排工程
实施燃煤锅炉改用清洁燃料工程,投资3400余万元,完成338台锅炉改燃任务。武昌电厂燃煤电站锅炉改用天然气发电。消除一批污染扰民的小茶水炉。
3、油烟噪声扰民专项整治
坚持开展油烟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投入资金158万元,整治1064个点源,创建了珞珈山街、南湖街、积玉桥街3个达标示范街和体育馆路、中山路、民主路、彭刘杨路等一批达标路段,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有所缓解。
4、加强扬尘综合整治
城管、建管、交管和环保部门联合设立渣土运输控管点,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落实路面清扫保洁,控制工业粉尘达标排放,消除锅炉烟尘,在大规模建设时期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5、尾气控制
全面启动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设立汽车尾气检测线和路面抽查点,开展入户监测,车辆尾气排放合格率为82.34%。交管和环保部门联合上路执法,减少了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现象。
三、 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加强工业、服务业固定噪声源达标治理工作;严格夜间施工的环保审批,防治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实行机动车禁鸣;整治民主路、巡司河路和梅花苑等多地段卡拉OK经营噪声扰民;坚持开展高考和中考期间建筑噪声治理专项行动;处理噪声扰民投诉3322件。2010年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值为55.7分贝,达到2类区标准。交通噪声69.2分贝,达到4类区标准。
四、 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全面启动废旧电池回收工作,在社区和学校安装废旧电池回收箱500余个;启动垃圾转运台(站)升级改造工作,加速大型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进程。
垃圾收集:目前全区有电动垃圾收集车10辆、小型垃圾钩臂车16台、箱体100台,小型垃圾密封车122台,板车487辆。2010年再购小型钩臂车45台、箱体449只,小型垃圾收集车27台,逐步淘汰垃圾收集人力板车。
生活垃圾转运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区共建设了7座垃圾转运站,其中中型站6座(巡司河、新生路、紫阳东路、姚家岭、杨园、水果湖转运站),小型转运站1座(白沙洲转运站),加上原有的2座小型转运站,垃圾中转能力约1000吨/日。另有用于垃圾运输的垃圾压缩车53台。生活垃圾处理:全区生活垃圾分别转运到长山口和陈家冲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目前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85%的指标。
五、 生态绿化建设步伐加快
完成武昌江滩一、二、三、四期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2.25亿元,形成长约10公里、面积约51万平方米的滨江生态景观走廊。实施蛇山“显山透绿”、洪山公园山体绿化和长春观山林游园工程。完成首义文化广场工程,开工建设首义纪念广场工程;改造武昌公园为开放式绿化游园;建绿化景观道路88条,总长118公里;新建街区绿地13片。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绿地率达到32.85%,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生态绿化标准。我区滨湖带建设如表1:
表1 滨湖带建设现状表
湖泊名称 | 有建设的岸线长度(m) | 滨水带土地利用现状 | 滨湖绿化 面积或绿化 岸线长度 |
内沙湖 | 1200 | 居 住、文化宫 | 4.83 ha |
外沙湖 | 9830 | 居住、办公、有部分鱼塘 | 8845m |
紫阳湖 | 2830 | 居住、教育 | 9.4 ha |
晒 湖 | 1980 | 居住、商业、办公 | 6.0 ha |
水果湖 | 1580 | 居住、办公、科研教育 | 1.14 ha |
四美塘 | 1940 | 居住、教育、办公 | 7.38ha |
注:滨湖绿化面积指主城区中小型湖泊的滨湖绿地的面积。
绿化岸线长度仅包括面积15ha以上且沿岸绿化带宽度大于30m的湖泊岸线的长度。
六、企业监管力度加大
按照区政府调整地区产业结构部署,“腾退一批、改造一批、关闭一批”工业企业,动员辖区7户医药化工企业停产、转向或搬迁改造,狮子山化工园整体移交洪山区,协助武重、武锅、武车和江南集团等大型企业生产厂区搬出武昌,依法关停怡丰混凝土公司和武汉制药机械厂。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制度, 共办理环评审批369项,竣工验收417项(含“十五”期间批建项目),完成白沙洲都市工业园规划环评审批工作,对可能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建设项目试行公众参与环评,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
表2 “十一五”期间建设项目审批统计表
年度 | 环评数 | 验收数 | 投资额 (万元) | 环保投资额 (万元) | 环保投资比 (%) | 拒批数 |
2006 | 94 | 53 | 511517.07 | 9340 | 1.8 | 2 |
2007 | 71 | 72 | 182882.77 | 5554.21 | 3.0 | 10 |
2008 | 65 | 100 | 115939.67 | 2780.21 | 2.4 | 5 |
2009 | 74 | 100 | 111485 | 2242.5 | 2.0 | 8 |
2010 | 65 | 92 | 681787.8 | 11590.4 | 1.7 | 5 |
合计 | 369 | 417 | 1603612.31 | 31507.32 | 2.0 | 30 |
七、 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加强
改进环境监察执法机制,建立分片、街管理的监察执法中队,聘请211名环保协管员,试行街道社区环保协管员制度;依法查处一批、责令关停2家违法排污单位;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坚持每年组织应急演练,妥善处理远城化工厂爆炸、狮子山化工厂火灾、白沙洲氯气泄漏、武金堤硫酸运输车辆翻车和万达工地二硫化碳爆炸等5起环境突发事件,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全面完成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工作计划,完成一项市级环境科研课题,发表科技论文40篇,参加了第十三届世界湖泊大会交流展览活动。环境监察大队和监测站分别达到国家二级、三级队、站标准。
八、 环保宣传教育形成特色
主动开展环保宣教,编辑环保乡土教材,建立环保教育基地,面向党校学员、机关干部、企业职工、社区群众和青少年学生,广泛开展环保法规、环保区情和环保科普教育培训。推行绿色“扫盲”行动,创建各级绿色社区68个、绿色学校98所和114户环保(特色)家庭,推进环保进社区。坚持环保世纪行,适时开展群众性广场环保公益宣传活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布辖区环境质量状况,报道环保政务工作信息。
九、 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按国务院和市政府部署,清理辖区各类企事业排污单位9297户,入户监测调查2134户,取得全区工业源和生活源的第一手资料,基本掌握辖区排污、环保设施和环保管理情况,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和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打下基础。普查工作通过国家验收,获得省级先进单位荣誉,一名同志评为全国先进普查员。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区环保工作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持续加大。虽然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完成了“十一五”减排任务,但是由于人口数量、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等客观因素和统计方法等因素影响,我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仍然居全市首位。
二是对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新标准,我区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空气质量差强人意。由于大规模拆迁建设,拆迁、建筑施工和渣土运输扬尘污染严重,机动车过快增加和路堵使得尾气污染日益严重,还有周边地区企业排放粉尘扩散和气候气象不利因素的影响,我区空气质量改善进程不稳,2009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8%,2010年下降为77.5%(全市下降,平均77.8%)。
四是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武昌区临江抱湖,因水而兴,水是最大的优势和资源。但是, “优于水而又忧于水”。全区湖泊呈现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状态,沙湖和内沙湖污染状况仍很严重,为劣V类水质。巡司河武昌段2010年监测结果表明,氨氮、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均超标,水质状况劣于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V类标准。另外,在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我区2座自来水厂取水口附近的污染排放对饮用水源仍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五是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居环境建设面临较大压力。近年来,尽管我区花大气力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但随着群众生活质量和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对环境污染的投诉仍有增无减。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夜间施工、餐饮娱乐、商业经营等引发的噪声扰民投诉已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之一。
六是固体废弃物污染隐患严重。我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达1700吨,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生活垃圾量随之增加。还有少数居民和单位将生活垃圾填湖、填塘、填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滞后。工业企业关停并转迁过程中遗留的化学品对我区的生态环境构成风险,时有突发事件发生。
第二节 “十二五”环保形势分析
一、 我区经济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增强。2009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244.62万元,工业总产值174.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3.06万元,实际利用外资12261万美元,出口创汇8963万美元。全区完成生产总值421.72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57.11亿元,区级财政收入18.5亿元,居全市第一。
二、 产业结构调整使污染负荷减轻
“十一五”期间,我区加速“退二进三”,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区二、三产业比重为18.36:87.43,工业废水排放量仅占全市主城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5.5%。各产业税收额的比重由高至低依次为:房地产经营开发业、商贸旅游业、文化创意业、金融保险业、加工制造业、工程建筑安装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中介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医疗卫生业和其他。
三、 面临的环境压力
“十二五”时期,我区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避免重大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维持基本的环境健康与安全,而且还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压力。2010年全市区划调整后,洪山区部分城中村划入武昌,使武昌地域面积有所增加,但是除掉水域面积后,实际陆地面积在中心城区仍然倒数第2,而我区户籍人口稳居中心城区第1。土地资源短缺,发展空间小,人口密度高,生活源排放大,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成本不断增加,对武昌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带来严峻挑战。
1、污水治理任务仍相当艰巨
我区人口持续增长,户籍人口达118万,人口密度12238人/km2,人口总数和密度居武汉市各中心城区之首,生活污染源成为主要的环境压力。生活污水排放占武汉市主城区的20.2%,在目前污水处理能力下,基本能满足处理要求。但是局部地区污水收集系统不全,尚不能做到“全收集全处理”。结构性污染仍比较突出,城市污水中总氮、总磷处理要求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增容和升级改造迫在眉睫。同时,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理处置也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巡司河污水入江对平湖门水厂饮用水源安全留有隐患。
2、大气污染物面临新的减排压力
空气质量的改善面临较大的压力。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量不断增长,随之而来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容忽视。城中村和旧城改造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带来较大的拆迁、建筑施工和渣土运输扬尘。机动车尤其是私人轿车拥有量快速增加,交通拥堵低速行驶使尾气排放增量,车辆报废速度缓慢,清洁能源的供应量不足,都将加重氮氧化物和酸雨的污染程度。而国家“十二五”增加氮氧化物、氨氮和二氧化碳等约束性减排指标,新的减排项目压力巨大。
3、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面临较大压力
目前,我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700吨/日(超过武汉市生活垃圾产生量6000吨/日的四分之一),随着人口增长、消费增加和商品包装多样化,城市生活垃圾日产量还将持续增长。而目前我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仅为3%,卫生转运及环保处理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低下,亟待加快分类收集的全方位试点。另外,我区餐饮业经营网点众多,每天产生的大量餐饮垃圾处理分散无序。居民家电正处于更新换代期,加上手机、电脑等数码消费品的快速更新换代,将产生大量的电子废弃物。工厂搬迁后遗留零散的危险废物源的管理和可能的土壤污染,成为环境污染的潜在隐患。
四、面临的环境机遇
1、国家定位武汉为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都为武昌区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武昌作为省会之区,是连接南北东西的交通、信息、产品、物质、金融等经济要素的汇集与扩散中心,必然要建设成为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环境的首善之区,武昌的特殊区位将为环境改善提供政治机遇和条件。
2、我区在历史发展演变过程中的城市功能逐步转型提升,加工型企业逐渐出现企业总部与生产基地分离的趋势,武昌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利于引进、培育和发展总部区企业,这必然进一步推进武昌向中部地区金融中心、高新科技、文化传媒、商贸旅游等高附加值、低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的产业过渡,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将为武昌区的环境改善提供经济机遇和条件。
3、区委、区政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三区两改一保护”的发展战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幸福生活”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辖区人民群众环境文化意识氛围日益浓厚,全党重视、全区动员、全民动手,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环境文化机遇和条件。
4、武汉市大东湖水网建设东沙连通工程、江滩公园化建设和蛇山透绿以及首义文化广场建设等山水生态景观建设为武昌区的环境改善提供环境工程建设机遇和条件。在此背景下,武昌区可以集中精力整治污染较大的沙湖、内沙湖、晒湖等湖泊,持续改善区内湖泊河流的水质,减少环境包袱。
第三节 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指标
一、指导思想
武昌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建设生态文明的精神,紧紧抓住经济转型与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围绕我区“建设武汉江南金融商务中心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奋斗目标,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基本出发点,以区域性环境功能区划为导向,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充分发挥“省会之区、首义之地、科教集聚、滨江滨湖”优势,落实区委“321发展战略”,加快产业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坚持节能减排,治理污染存量,控制污染增量,削减排放总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把武昌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生活幸福、生态良好的和谐城区。
二、总体目标
以人为本,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中心任务,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区环境功能,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在不放松工业污染控制的同时,加强生活污染源的控制,争取到 “十二五”期末,全区环境质量整体得到改善,部分区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湖泊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消除黑臭现象,摘掉劣V类帽子;部分山体植被和景观得到改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持续进步;空气环境质量及声环境质量的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垃圾收集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工作持续推进;单位GDP能耗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工作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2011-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COD、二氧化硫和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按照市政府要求削减8%和10%;饮用水水源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主要河流、湖泊水质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各类功能区水体水质达标率有所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核和辐射安全得到有效监管,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3%;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城市生态功能分区,加快修复水体、山体,加快建设城市森林、林带等,为武汉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做出贡献。
至2020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全面控制,全区湖泊达到功能区要求,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环境状况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相适应;居民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活生产方式;城市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人居环境得到较大程度改善,将武昌建设成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型宜居城市”。
三、 指标体系
在深入评估武昌区“十一五”环境情况的基础上,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结合武昌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依照完整性、代表性、适量性、易得性原则确定指标体系。武昌区“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指标体系共七大类,分别为物耗指标、总量控制指标、环境质量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生态建设指标、城市基础设施指标、环境监管与宣传能力,共26个指标。具体指标见表3:
表3 武昌区“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 单位 | 规划目标 | 指标性质 |
2010年数据 | 2015年目标 | 2020年目标 |
物耗指标 | 单位GDP能耗 | 吨标煤/万元 | 1.0354 | 根据国家要求削减 | 根据国家要求削减 | 约束性指标 |
单位GDP水耗 | 立方米/万元 | 50 | 40 | 根据国家要求削减 | 约束性指标 |
总量控制指标 | COD排放总量 | 吨 | 366 | 削减8% | 根据国家要求削减 | 约束性指标 |
氨氮排放总量 | 吨 | 6.80 | 削减10% | 根据国家要求削减 | 约束性指标 |
SO2排放总量 | 吨 | 17.28 | 削减8% | 根据国家要求削减 | 约束性指标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 吨 | 9.08 | 削减10% | 根据国家要求削减 | 约束性指标 |
环境质量指标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比率(天数) | %(天) | 77.5(283) | 85(310) | 90(330) | |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100 | 环保模范城市 |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100(城考水体) | 全区基本消除劣V类湖泊 | 全区湖泊功能达到功能区要求 | 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 dB | 55.7 | ≤55 | ≤55 | 约束性指标 |
城市交通道路噪声 | dB | 69.2 | ≤70 | ≤70 |
污染防治指标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 | 100 | 98 | 100 | 环保模范城市 |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93.25 | 85 | 90 | |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 | 100 | 99 | 100 | |
工业烟尘排放量 | 吨 | 10.04 | 根据国家要求削减 | 根据国家要求削减 | |
工业粉尘排放量 | 吨 | 21.09 | 根据国家要求削减 | 根据国家要求削减 | |
生态建设指标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38.45 | 40 | 45 | 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 |
森林覆盖率 | % | 尚未统计 | 林业部门确定 | 林业部门确定 | |
城镇基础设施 |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92 | 95 | ≥95 | 环保模范城市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5 | 85 | 90 | 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 |
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M2/人 | 9.87 | 12 | ≥12 | 生态城市 |
环境管理能力与宣传 |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 % | 1.7 | 3 | 3.5 | 环保模范城市 |
环境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 | % | 待验收 | 达标 | 达标 | |
环境监察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 | %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 | 尚未统计 | 85 | 85 | 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指标 |
四、分领域环境管理指标体系
1、水环境管理指标
武昌区水环境管理主要包括辖区内河流与湖泊的水质管理。
(1)长江武昌段:从白沙洲八坦路断面流入,至杨园罗家港断面流出,流程23公里(长江武昌岸线),从江心中线至岸边水域面积10.7平方公里,流域水质按国家地表水三级标准管理。
(2)长江沿岸饮用水源保护区:武昌沿江有平湖门和杨园2个自来水厂,自取水口上游至下游各1公里,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按国家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准管理。
(3)港渠:巡司河(支流夹套河)自长虹桥从洪山区流入武昌,在武泰闸入地经箱涵出解放闸,再经明渠流入长江,目前作为城市纳污港渠使用,待上游完成景观河流治理后恢复河流生态功能。沙湖港、罗家港目前也作为城市排污港渠使用。
(4)湖泊:武昌辖区内的东湖、水果湖、紫阳湖、沙湖、内沙湖、四美糖、晒湖和都司湖均按地表水IV类标准管理。
2、空气质量管理指标
武昌区空气质量整体按二类功能区管理,主要空气质量指标要达到国家二级控制标准。
3、声环境管理指标
按市政府划定的武昌区声环境功能区等级和国家声环境功能区等级控制指标执行。
表4 武昌区声环境质量控制指标
功能区 | 范 围 | 昼间(dB(A)) | 夜间(dB(A)) |
二类区 | 全区除白沙洲工业园之外区域 | 60 | 50 |
三类区 | 白沙洲工业园 | 65 | 55 |
四类区 | 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长江内河航道沿岸区域 | 70 | 55 |
第四节 环境质量控制
一、 武昌区环境功能区划
1、区划目的与原则
根据武昌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区内不同区域在环境结构、环境状态和使用功能上的差异,对区内不同区域的环境功能进行合理划定。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按照不同区域的环境功能要求,引导区内各项社会经济活动的合理布局,使资源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避免出现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尽量降低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修复的代价,实现生活环境舒适、生态环境和谐、区域人口合理增长、社会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的目标。通过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便于按土地利用现状和近期分区开发规划进行分区分类管理;便于环境目标管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武昌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科学依据,从而实现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环境功能区划实行以专项规划为依托的原则,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系统化的原则,突出主导功能的原则,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原则。
2、 功能区总体布局
武昌区“十二五”规划实施“321战略”,打造 “武汉江南金融商务中心和历史文化名城”即现代化中心城区“文城商都”。“3”是推进武昌古城、总部区、滨江商务区三大功能区的建设,提升武昌中心城区的服务、辐射功能。“2”是推进9平方公里城中村改造和旧城区改造,促进武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面貌改善。“1”是保护湖泊和山体,构筑良好的城区生态体系,建设现代化滨江滨湖山水园林城区,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主要经济功能区布局是:
(1)武昌区金融保险业空间布局
武昌区初步形成了门类相对齐全的金融服务体系,成为区域性金融信息和监管中心,空间布局规划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即武汉江南金融中心。
(2)武昌区商贸旅游业空间布局
武昌区商贸业基础雄厚、实力强大,旅游资源丰富,具有独特的自然风貌和生态环境,文化历史厚重,集中了全市70%的风景名胜和革命胜迹,武汉6个4A级景区有5个在武昌,旅游景点数量和质量居全市之冠。未来五年,武昌区商贸业重点布局“四圈、一带”,四圈即中南路商贸圈、徐东路商贸圈、解放路商贸圈 、武泰闸商贸圈,一带即武昌滨江商贸产业带。旅游业重点布局“一城、六区”,一城即武昌千年古城,六区即首义文化区、红色旅游区、蛇山生态旅游区、宗教文化旅游区、特色旅游街区、武昌滨江商务休闲旅游区。
(3)武昌区文化创意业空间布局
武昌区文化创意业的空间布局为“两区”、“一带”,两区即中部设计产业核心区和科技产业园区,一带即东湖文化创意产业带。
(4)武昌区都市工业空间布局
武昌区都市工业空间布局为“一园”,即白沙洲都市工业园。规划范围东起白沙洲大道、西达武金堤、南至白沙二路、北抵紫阳路,含武昌造船厂和武汉南华高速船舶工程股份公司,总面积6平方公里。
(5)武昌区信息技术服务业空间布局
武昌区信息技术服务业布局为“一基地”和“一区”,一基地即武汉中部信息安全基地,一区即洪珞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与经济发展和空间布局相适应,将武昌区划分为两类一级生态环境功能区,即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和保护性开发建设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之下划分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质量控制区2个二级功能区,在保护性开发建设功能区之下划分旅游风景名胜保护性开发区、城区商居区、现代工业发展区和科教文化发展区4个二级功能区。在二级功能区下按环境建设管理项目设三级功能区。功能区划分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布局以及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等多种因素,在局部区域的划分上保留必要的模糊边界。
表5 武昌区生态环境功能分区及主要环境功能
一级区 | 二级区 | 三级区 | 地理位置 | 主要环境功能 |
生态 环境 保护 功能 区 | 水资 源保 护区 | 长江水资源保护区 | 武昌段流域 | 饮用水源 |
巡司河水生态保护区 | 武泰闸历史游园 | 江湖联通 |
罗家港、沙湖港水生态保护区 | 武昌段流域 | 江湖联通 |
水环 境质 量控 制区 | 内沙湖水生态保护区 | 内沙湖 | 湖泊公园 |
紫阳湖水生态保护区 | 紫阳湖 | 湖泊公园 |
四美塘水生态保护区 | 四美塘 | 湖泊公园 |
晒湖水生态保护区 | 晒湖 | 湖泊公园 |
都司湖水生态保护区 | 都司湖 | 湖泊公园 |
保护 性开 发建 设功 能区 | 旅游 风景 名胜 保护 性开 发区 | 黄鹤楼生态保护区 | 蛇山景区 | 具有重要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地方代表性 |
沙湖水生态保护区 | 沙湖公园景区 |
都府堤红色旅游区 | 中华路街 |
长春观宗教旅游区 | 长春观、宝通寺 |
昙华林历史风貌区 | 螃蟹岬、花园山 |
城市 商居 区 | 南湖片区 | 南湖街 | 集中居住区 |
积玉桥片区 | 积玉桥、徐家棚街 | 滨江商务区 |
黄鹤楼片区 | 黄鹤、首义、紫阳、粮道、中华路街 | 武昌古城区 |
水果湖片区 | 中南、水果湖街 | 总部区 |
杨园片区 | 杨园、徐家棚街 | 集中居住区 |
现代工业发展区 | 白沙洲工业园 | 白沙洲街 | 都市工业区 |
科教文化区 | 珞珈山科教区 | 武汉大学 | 珞珈山生态保护区 |
3、 水环境功能区
(1)区划依据和原则
武昌区水环境功能区划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国家环保局[90]环管水字第104号)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参照《武汉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武汉市地表水功能区划分》,并结合本区水文水质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水环境现实状况、现实功能以及城市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功能的需要,特别是武昌区总体规划调整中的功能分区及工业布局情况以及各用水区域和相关水域的保护要求,对武昌区主要水体进行功能分区,并给出相应水质控制目标。
(2) 区划结果
武昌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环境现状及其管理目标如表6:
表6 武昌区水环境功能区划与水质控制目标
水体名称 | 规划主导功能 | 功能区类型 | 现状 | 2015年 |
巡司河 | 一般工业用水源 | 一般工业用水源区 | 劣V | V |
沙湖 | 景观用水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劣V | IV |
内沙湖 | 景观用水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劣V | IV |
紫阳湖 | 景观用水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劣V | IV |
四美塘 | 景观用水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IV | IV |
都司湖 | 景观用水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劣V | IV |
晒湖 | 景观用水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劣V | IV |
水果湖 | 景观用水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V | IV |
东湖 | 景观用水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V | IV |
4、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1)区划依据和原则
武昌区空气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是在区域环境功能区的基础上,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原则以及地理、气象、经济和空气污染源现状分布等因素的综合分析结果,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将区域环境空气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
(2)区划结果
武昌区空气质量区划结果见表7:
表7 武昌区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和控制目标
功能区 | 范围 | 取值时间 | 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mg/m3) |
SO2 | TSP | PM10 | NOx | NO2 | CO | O3 |
二类区 | 全区 | 年平均 | 0.06 | 0.20 | 0.10 | 0.05 | 0.04 | — | — |
日平均 | 0.15 | 0.30 | 0.15 | 0.10 | 0.08 | 6.00 | — |
1小时平均 | 0.50 | — | — | 0.15 | 0.12 | 20.00 | 0.16 |
5、 声环境功能区划
(1)区划依据和原则
武昌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依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规划》(GB/T 15190-94),结合武昌区总体规划及调整中确定的区域性质、结构布局、用地、人口及工业规划、城市交通等基本内容,并对照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不同功能区的定义和对这些定义的扩充解释,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2) 区划结果
武昌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见表8:
表8 武昌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质量控制指标
功能区 | 范围 | 昼间(dB(A)) | 夜间(dB(A)) |
二类区 | 全区除白沙洲工业园之外区域 | 60 | 50 |
三类区 | 白沙洲工业园 | 65 | 55 |
四类区 | 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长江航道沿岸区域 | 70 | 55 |
二、 水环境质量控制
“十二五”期间水环境质量控制的重点是生活源污水和重点工业企业废水。
1、 水污染防治
(1)、加强污染源源头控制
一是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严格禁止新建高污染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要提高技术起点,集中到工业园分行业类别进行合理布局,集中控制工业污染。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查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工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监测力度,严格控制含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废水的排放,加强重点企业排污口在线监控,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环境管理制度,提高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重点控制和削减武船和滨湖机械厂电镀废水,武昌焦化、人福药业和圆融化工厂以及中昌植物油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督促人福药业、滨湖机械厂、圆融化工厂搬迁和武昌焦化、中昌植物油厂停产转向经营。
二是加强生活污水治理。首先要鼓励节约用水和循环用水,综合利用,减少浪费。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截流所有入江、入湖污水进入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彻底改变污水直排江湖状况。加快建设完善城市雨污分流收纳体系,完成武昌辖区内与沙湖、黄家湖、二廊庙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扩大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能力,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至95%以上。对没有污水收集管网的地区,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和完善中水收集、处理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三是加强三产业领域生产经营废水监管和治理。重点加强医院医用废水排放管理,禁止超标排污,防止医源性水源感染。要大力推进餐饮废水治理达标排放工作,推行回收餐厨废油用作油脂化工原料,发展生物柴油新能源。
四是加强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武昌区湖泊众多,由于长期纳污调蓄和填占切割,功能退化严重,水质量控制和水生态修复十分困难。
“十二五”期间,要划定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建设临湖休憩缓冲生态带,完善“一湖一景”湖泊公园建设和管理。继续进行湖泊底泥清淤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完成东沙联通和引江入湖工程,改变湖水封闭、半封闭状态。加强湖泊执法管理,发动群众和辖区单位开展“人与湖泊共和谐” 的爱湖护湖、文明游湖和共建共享的主题活动,严禁填湖、排污和乱倒垃圾行为。
(2)、治理面源污染
逐步建设面源污染处理系统。通过设置植被缓冲带、自然湿地等措施,充分利用土地和植被的净化能力,截留净化雨水径流中的路面污染物质,对面源污染进行适度处理。
一是控制城市径流污染源,加强城区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禁止乱扔废物和乱倒垃圾等;严格控制利用路面维修机动车辆和占道经营餐饮业,避免废油污染路面和土壤;继续加强城市绿化,减少不透水地面比例以及降雨侵蚀程度;进行雨污分流并对初期雨水径流进行工程处理。
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制定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开发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实施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尤应以工程措施为先导,严格控制开发平台、堆积边坡、裸露地等重点侵蚀产砂源地,并辅助以生物措施,进行生态恢复与景观重建。
三是采取长效治理措施,巩固四美塘和紫阳湖等水质显著好转的湖泊水质管理,防止出现波动或恶化,使其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4类功能区水质要求。
四是加快武昌大东湖水网“六湖连通”工程进度,采取引水、底泥疏浚、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对东湖、沙湖、内沙湖等湖泊进行治理,使其逐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4类功能区水质要求,建成沙湖水景公园。
五是实行前进路、新生路泵站联动,解决内涝雨污合流排入内沙湖加重污染的问题,恢复其景观用水功能。
六是开展巡司河武昌段岸线整治、截污和武泰闸历史风情园建设工程,完成夹套河武昌段“明改暗”工程,消灭巡司河及夹套河黑臭现象,水质提档升级,确保长江平湖门水厂水源安全。
七是实施晒湖清淤及水体修复工程,建成晒湖公园。
八是巩固都司湖治理成果,争取建设校区湖泊公园,对社会开放。
2、饮用水水源安全管理及防治
(1)、加强沿江自来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
在岸边设立醒目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明令禁止在保护区内从事有碍饮用水安全的生产作业和排污行为。加强沿江环境巡查,督促武船水上车间和长航修理码头清洁生产,避免影响下游自来水厂取水口安全。坚决取缔取水口上游江滩保护区内的田地菜地。
(2)、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安全预警机制
针对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强环境监测站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快速检验能力和水平。建立水质预警系统,坚持对巡司河水体水环境进行监测、分析、预测、管理和控制。建立和完善水环境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队伍,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组织应急技术培训和应急处置演习,提高实战水平。
三、空气环境质量控制
1、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控制
“十一五”期间,武昌电厂和辖区工业锅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武昌电厂开始为辖区热力网集中供暖、供冷和热水,白沙洲工业园内企业集中使用武昌焦化厂焦燃气。“十二五”要巩固改燃和烟尘控制区成果,继续推动省供暖中心、武大、省人民医院和湖北饭店等单位改燃;督促武昌焦化厂停止焦炭生产,转向经营天然气和发展“燃气科技工业园”;督促武昌特种水泥厂停产搬迁,减少工业烟尘和粉尘排放。
2、 加强餐饮油烟和服务业烟尘污染防治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继续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工作,创建2-3条油烟噪声整治示范街,试行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督促餐饮业油烟达标排放。提倡新建居住区集中配置独立的餐饮服务场所及其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控制居民楼一楼开办餐饮服务门店,基本解决油烟扰民问题,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要逐步消除“小浴池”、“小茶水炉”、“小煤炉”的烟尘污染影响。
3、 加强建筑施工和渣土运输扬尘管理
加强施工扬尘污染的全过程监管。重点控制拆迁工程,大力推广湿法拆迁,拆迁空地要围墙打院或临时绿化;渣土堆场要临时覆盖或绿化;建筑工地要实行封闭施工,进出建筑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先冲洗后上路;渣土运输要加盖,严禁超高超重运输,要及时清除泼洒渣土。要推广湿法清扫、机械清扫和洒水压尘等道路清扫保洁措施。
4、 加强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
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和监测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机动车集中抽检、路检、尾气排放合格证和行政处罚制度,提高汽车尾气达标率,严格限制不达标车辆上路。加强道路建设、维护和管理,优化交通路网体系和交通指挥管理,减少路堵停车和怠速行驶的尾气污染增量排放。以发展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为主线,优化城区公交线路,实行“公交优先”。区内有关路段逐步限制摩托车行驶,提倡使用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大力推广免费租赁自行车,倡导低碳出行。
5 、强化“碳减排”工作
成立应对气候变化机构,围绕市政府下达的二氧化碳减排工作任务,引导社会各界和居民群众实行低碳发展、低碳生活。继续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减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重点推进能源消耗大户的生产工艺流程技术改造,注重能源回收利用,鼓励企业试行“碳交易”。大力发展节能减排型建筑,推广大型机关、办公楼、商场及高档住宅区的能源综合管理,推广中央空调的变频改造,推广居住、办公楼房的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工程,减少能源消耗。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促进碳回收和固碳。
四、声环境质量控制
“十二五”期间声环境质量控制的重点为社会生活噪声、建筑噪声及交通噪声。
1 、加强建筑施工和工业生产噪声控制
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力度。政府各有关部门联合整顿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综合考虑各种设备及其噪声影响范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以使噪声对周围敏感受体的影响最小化;加强对企业施工的管理,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建筑施工排放的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鼓励研制、开发或引进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工艺。
加强工业噪声污染的防治。新建工业企业应尽量集中到白沙洲工业园,噪声源要远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敏感点;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或消音处理,减少工业噪声外泄对环境的污染;对工业企业厂界噪声不达标的要限期治理,并严格依法征收排污费。
2、 交通噪声控制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合理控制铁路、公路沿线开发建设居民区、文教设施和医院等噪声敏感项目的安全隔离距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噪声缓解措施,减少对沿线噪声敏感区域的影响。
大力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采取推广低噪路面及材料、加强路面保养、种植绿化带、建设隔声屏障、安装降噪装置等措施,加强敏感区域的噪声污染防治。
坚持市区内机动车禁止鸣笛;强制淘汰超标机动车;开辟专用过境货车通道;规定大型货车的行驶区域、路线和时间。
建立交通噪声自动监测与信息显示系统,及时掌握、处理和公示交通噪声
污染状况。
3、 社会生活噪声控制
加强对娱乐场所、街头大排档、马路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商业营销宣传活动的喇叭噪声。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方法进行噪声治理;审批新的娱乐场所必须控制与居民住房的距离,并征求附近居民的意见;加强对大型建筑物冷暖空调系统的管理,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高音设备的控制;加强对机动车防盗报警器的监管,减轻报警器的噪声污染;移风易俗,提倡文明操办殡葬婚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哀乐扰民。
五、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1、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措施
将垃圾治理对策的视点和重心前移,在资源开发、生产、流通、消费和废物等环节上,最大限度减少垃圾产生并使其资源化。
(1)控制生活垃圾产生量。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减少蔬菜垃圾;限制使用一次性包装用品,尤其是塑料包装袋;鼓励扶持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
(2)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大力普及垃圾分类收集知识,建立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和处理体系,到2015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0%。
(3)健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十二五”期间,预备新建处理能力1000t/d转运站一座。试行定时分类收运,避免分类收集后的混合清运。
(4)继续开展家用废旧电池、电子电器回收工作。
(5)开展植物残体综合利用工作,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措施
综合利用政策和经济技术手段,如排污收费和收费代为处置,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鼓励组建专业化公司,使用专业设备设施,配备专业人员,承接有关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强化工业废弃物的申报登记监督管理,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特别是运输和转移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要严格实施报告单制度,对其利用、处理和转迁实施许可证制度,防止任何形式的不合理利用和处理处置。重点在白沙洲工业园等工业区培育静脉产业,重点回收处理工业包装、塑料、金属、工业中间品等,促进生态产业链的延伸发展。
3、 危险废物管理政策措施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加强危险废物生产、使用和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促进危险废物减量,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入境废物的管理,防止严重污染环境、难以治理、利用率低下的有毒有害废物和工业垃圾向本区转移。
4、 污泥管理政策措施
遵循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切实重视污水处理厂和湖泊、河道、市政管网清淤的污泥处置,拓展污泥资源化利用渠道,采取制肥、生产建材、生产沼气、焚烧、填埋等多种方式安全处置市政污泥。
5 、电子垃圾管理政策措施
提倡以循环经济和绿色消费为特征的企业生产模式,严格管理产生电子废弃物的企业,健全电子产品的生产、回收与处理的制度。建立健全废弃电子电器回收网络,开办社区废弃电子电器回收超市,完备社区、学校和商场废弃电子电器回收设施。加强电子废弃物回收宣传和信息服务。
6 、医疗废物管理政策措施
将医疗废物纳入危险废物管理项目,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力宣传有关医疗废物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医务人员环境安全意识。严格医疗垃圾管理制度,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混合储运和处置,强力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回收处置,医疗废物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收集处置。
六、生态环境建设
以武昌区山水自然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以及现有园林绿化条件为基础,以建立风景区、森林公园、湖泊生态公园等大型生态绿地为重点,通过滨湖绿化、山林绿化、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河流)绿化,与深入社区的楔形绿地相联系,形成 “一核两轴、一环六区、网络化” 的绿地空间布局框架,绿化(绿地)覆盖率达到38%。
重点建设项目有:(1)建成首义纪念广场与起义门梅家山公园;(2)完成大东湖水网东沙联通工程,打造“楚河汉街”新景观;(3)结合沙湖大桥工程,建设沙湖湿地公园;(4)恢复重建洪山绿化广场;(5)结合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进行商务区生态修复;(6)结合二七长江大桥和鹦鹉洲长江大桥建设,整治江滩,向上下游延伸武昌江滩“滨江风景长廊”;(7)启动洪山“显山透绿”工程;(8)整治晒湖和周边地区,建设晒湖公园;(9)打造昙华林与都府堤4A景区。
七、其他环境保护问题
1、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十二五”核与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目标为:全面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健全放射源和电磁辐射源的安全监管体系,放射性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理处置,确保核技术应用设施周围环境的天然放射性水平在正常本底范围之内,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的电磁辐射水平达到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核与辐射技术应用和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控制建设项目与敏感人群和建筑之间的距离。加强放射源与电磁辐射源的管理,建立健全其排污申报、登记、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推行放射源与电磁辐射源在线视频监控,完善放射源与电磁辐射源的动态电子档案,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严格实施长期闲置放射源的强制性报废或集中管理等措施。强化辐射环境管理机构的建设,加强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辐射环境监测和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杜绝放射性事故的发生。
2、 土壤环境安全管理
在工业企业搬迁的过程中,加强企业环保设施和危险废物管理,督促拆除、搬运和安全处理。搞好工业用地的土壤监测和污染风险评估,对污染土壤必须依法依规、依照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置与修复,保障拆迁用地的使用安全。
第五节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环境保护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本国策,要加强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要建立健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环委会各部门分工配合,企事业单位法人负责,公众参与,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环境管理体制。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要把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办环保实事列入政府任期目标,坚持每年选择几件污染扰民严重、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或基础设施薄弱环节,集中资金,限期解决,为民办环保实事。要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切实把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保证实施,干出实效。
二、法规保障
要认真、广泛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把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工作范畴,提高公众知晓率。要加强环保工作法制监督检查,促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要发挥环保部门的环境执法监管职能、公众的外部民主监督、企业的内部环境管理作用,形成相互制衡的环境执法“三元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把日常性的环境监督管理与开展环境执法检查紧密地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的环境执法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打击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三、制度保障
坚持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完善环境准入制度,积极推行规划环评,对重大经济决策和资源开发活动实行环境影响评价,结合我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结构调整方向以及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审批建设项目,坚决拒批不符合我区发展方向和“两高一资”、污染严重及其侵害群众环境利益的建设项目。严格实行建设项目 “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项目动态跟踪管理制度,下大力气狠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确保实现“三同时”要求。
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武汉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立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体系,通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最终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建立相应的重点污染源排放实时监控手段,确保实现总量控制和减排指标。超出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必须要制定污染物削减计划,限期削减;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除了要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外,所增加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其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已超过的企业要实行“以新带老”,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必要时采取企业、项目和区域限批措施。强化清洁生产审核,以不断降低污染存量。
四、资金保障
通过增加政府预算内资金、规范使用预算外资金、合理征收利用环保专项资金、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企业环境责任保险、拓宽排污权交易范围、鼓励企业多渠道筹集环保建设资金等办法,加大环境融资的市场化力度,加大环保投入,改善环保工作现状和环境质量。
五、社会保障
加强全社会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大力推进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机关和绿色街道创建,向环保模范城市迈进。大力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环境舆论监督。健全群众投诉和监督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重大环境决策的程序和方式。支持并规范民间非政府环保组织的发展,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发动群众动手,建设绿色家园。发起建立地区环保产业企业商会,促进环保企业做大做强做精,促进环保产业长足发展形成规模。积极引进中国环保节能总公司,带动地区环保经济。
六、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充实人员编制,保障经费预算,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
设,发扬环保精神,倡导干事文化,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高效的环保部门。加强环境执法和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政治、业务和文化综合素质。按国家标准要求建设环境监测站和监察大队,配齐监测和执法技术设施装备,提高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水平。积极运用现代物联网信息技术,拓展在线、视频监测监控范畴,提高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能力。不断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环境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市区联动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完善街道社区环保协管员制度,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环保工作基础。
第六节 规划目标可行性分析
一、目标可达性分析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武昌区委、区政府乘着武汉打造国家中部地区中心城市、“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东风,深入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逐步完善环保基础性工作和环保制度,加大政府引导性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培育环保市场,健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在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格局中,一定能够实现环保规划目标。
1、水环境目标
规划中设计的环境管理措施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措施的实施,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目标,也能促进河道、湖泊水质目标的实现。目前,武昌区几大湖泊较为封闭,水质较差,通过开展点源、面源、内源污染治理等工程和引江入湖工程,可以逐步改善湖泊水质。随着入河、入湖污染物削减和水生态修复以及水体自净功能的恢复,可以确保武昌区的地表水质在“十二五”期间达到规划目标。
2、大气环境目标
“十二五”期间,武昌区大气污染控制与环境整治的目标具备较大的可达性。一方面,武昌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一个比较良好的状态,全年大多数的天数已经达到了功能区划要求。另一方面,规划中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给出了一系列的防治管理措施,只要管理措施到位,就能确保2015年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划目标。
3、声环境目标
武昌区声环境质量较好,基本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要求。随着城市经济繁荣,交通及生活噪声问题逐渐突出。“十二五”期间各类管理措施的实施,功能分区进一步优化,交通、生活噪声管理有章可循,在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实现规划目标是可行的。
二、经济承受能力分析
环境保护投入应建立在城市经济发展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经济承受能力包括以多元物化投入为核心的经济实力、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的经济文化和以GDP持续增长为保障的综合经济效益。
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一致:未来五年,武昌区按“321战略”建设“武汉江南金融商务中心和历史文化名城”,产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发展高效、节能、环保的三产业,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将有序控制,工业污染物和生活污染物的排放将逐步减轻,生态环境建设将大大加强。
经济投入可承受:从武昌区中长期经济发展趋势分析,到2015年,武昌区GDP将超越2000亿元,成为武汉市主要经济增长极之一。而环保投资按经济结构比例要求将达到60亿元以上,除水环境外,武昌区环境包袱相对较少,因此,充足的资金投入将确保各类环境目标的实现。
社会经济效益明显:环保投入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明确,水环境保护、企业工艺升级改造、大气污染防治等为武昌区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将极大地提高武昌区的区域吸引力和环境附加值,具有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