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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相关任务的公示(七)

  • 2021-12-23 16:44
  •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

武昌区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相关任务的公示(

根据《武汉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总体方案》(武环督改文【2019】1号)要求,武昌区拟于近期对部分反馈问题申请销号。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一些区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武汉市区级环保部门监察机构核有编制228名,实有在编人员188人,空编40名,空编占编制数17.5%。(市整改方案5)

(二)2017年全市有功能类别的63个湖泊中,达到水质功能类别的仅有21个,占33.3%。(市整改方案15)

(三)纳入监测的11条主要河流的30个断面中,仍有5个断面水质未达到功能类别。(市整改方案16)

(四)2017年武汉市166个湖泊中,水质达到II类的为4个,占2.4%,水质达到III类的为4个,占2.4%,水质IV类的为58个,占35.0%,水质V类的为52个,占31.3%,水质类别劣于V类的为48个,占28.9%。水质优良(优于III类)的湖泊占比4.8%,水质污染较重和污染严重的湖泊占比95.2%,其中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的湖泊近三成。(市整改方案20)

(五)要重拳治水,以共抓长江大保护为牵引,健全完善“四水共治”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饮用水源、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行动,协同做好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三篇“水文章”。(市整改方案48)

(六)要科学治土,以农用地和重点企业建设用地为重点,严格土壤安全利用和分类管控,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市整改方案49)

(七)要切实加大湖泊系统保护力度,加快推进湖泊保护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落实“一湖一策”要求,大力实施截污治污、违法项目清理、退垸还湖、水质提升等措施,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改善湖泊水质。(市整改方案50)

(八)加大环保投入,加快实施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加快补齐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的突出短板,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堆放、处置等违法行为。(市整改方案51)

(九)请武汉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就督察组移交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央和我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市整改方案58)

二、整改情况

一)积极配合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改革,完成了原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和所属4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划转工作。

(二)持续推进辖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做好混错接改造、管道清淤和缺陷修复等工作,确保流域整治源头控污效果。对涉及湖泊等一些重要生态敏感区实施从严审批,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全面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河湖长制,实现辖区内河湖港渠全覆盖,制定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办法,督促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职。日常环卫作业采取梯式作业方式,减少路面冲洗作业。大力推进重点湖泊整治工作,先后完成了紫阳湖、晒湖水生态治理,外沙湖、楚河及水果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紫阳湖“大湖+”工程,加快打造现代滨湖生态区。

(三)全面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河湖长制,实现辖区内河湖港渠全覆盖,制定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办法,督促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职。严格限制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持续推进辖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做好混错接改造、管道清淤和缺陷修复等工作,确保流域整治源头控污效果。随着全市城市道路建设及重点水体水环境提升工程,同步实施截流式合流区域污水干管网改造纳入计划。

(四)持续推进辖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做好混错接改造、管道清淤和缺陷修复等工作,确保流域整治源头控污效果。严格限制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全面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河湖长制,实现辖区内河湖港渠全覆盖。开展湖泊水质监测,适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日常环卫作业采取梯式作业方式,减少路面冲洗作业。大力推进重点湖泊整治工作,先后完成了紫阳湖、晒湖水生态治理,外沙湖、楚河及水果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五)研究制定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强化跟踪考核督办,强力推进治理项目早见成效。突出重点河湖治理,河湖水质稳定向好。压实区、街、社区三级河湖长责任,进一步细化管理责任和治理任务持续加大雨污分流和管网混错接改造力度,分水系做好混错接改造、管道清淤和缺陷修复工作,污水收集率进一步提高。严格限制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六)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完成4家关停企业原址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被纳入污染地块名录地块,开展详查工作实施风险评估完成2处腾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责任书严格落实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要求,落实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充分考虑环境风险,合理确定规划用途,严格土地供应审批。

(七)全面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河湖长制,实现辖区内河湖港渠全覆盖,制定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办法,督促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职。开展湖泊水质监测,适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严格限制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大力推进重点湖泊整治工作,并先后完成了紫阳湖、晒湖水生态治理,外沙湖、楚河及水果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所有湖泊均安装河湖长公示牌,对公示牌及时维护更新,提高群众知晓率。

(八)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重点关注环保问题短板,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九)督察组进驻期间未向我区移交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督察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调查,厘清责任。对落实整改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和不作为、慢作为、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88936838。

武汉市武昌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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