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2日至8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4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收到巡察反馈问题情况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局领导、各单位深刻反思,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立整立改,抓好落实。整改期间,相继召开2次党委会、22次党委扩大会,进行11次专题调度,研究整改措施,调度整改进展,抓实整改成效。召开2次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有关规定内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燃气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内容,并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和深刻反思,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自觉对巡察整改工作担起主责、负起总责,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直接抓的整改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党委紧抓整改进度,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照问题和意见建议,进一步分解细化为9个问题35条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
(三)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专题推进会,亲自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深入分管领域调研督导,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直接责任,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销号制”管理,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巡立改和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体系,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监管的具体行动。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在履行领导责任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燃气安全领域有关精神。一是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局党委和相关科室迅速行动,全面梳理近年来燃气安全领域的学习内容,组织补学活动,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燃气安全领域法律法规,以及2021年12月2日的全国、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补学,深化了对燃气安全工作的理解认识,强化了对燃气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局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党委扩大会、全局视频会等多种形式,定期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确保全局上下对燃气安全领域工作的认识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将燃气安全领域的学习纳入常态化工作,做到理论学习不遗漏、全覆盖。通过一系列学习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三是强化学习效果,提升监管能力。为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业务科室组织开展了燃气安全监管技能培训,重点培训了产品质量智慧监管系统应用、假冒伪劣燃气具判定识别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干部职工的燃气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2.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领域协作机制。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区燃安委办公室对接,明确需要部门联合开展检查的领域、事项、内容,确定检查要求和频次。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为部门间协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明确部门职责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燃气安全领域协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建立城镇燃气领域联合执法机制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联合执法的重点及要求。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共享互通等一系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提升了燃气安全监管效能。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形成震慑效应。为保障协作机制有效运行,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针对燃气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区城管、卫健、民政、消防、街道等部门开展3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涉及燃气安全的各个方面开展检查,有效遏制了燃气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回头看。邀请城镇燃气主管部门上门指导,规范经营户燃气使用行为,通过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并解决了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的落地见效。二是开展联合检查,压实经营户主体责任。联合区城管、街道开展了燃气使用情况再排查。对全区23个农贸市场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要求立整立改。通过联合检查,经营户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压实,燃气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为确保燃气安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形成了燃气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水平。
(二)在履行管理责任方面
4.规范完善群众投诉处理机制。一是加强办件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相关科室组织办件人员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晰了燃气领域各部门工作职责。通过培训学习,办件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完善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回复内容准确。规定对不予受理或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投诉件,需征询相关业务科室意见并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审查后回复。同时,建立数据分析和案情通报工作机制,对涉及燃气安全、群腐等民生、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件进行及时推送和指导。通过完善审查工作机制,持续提高投诉回复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平台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加强了平台管理。对平台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对涉燃气案件回复内容的审查能力。同时,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对群众投诉进行及时跟踪和反馈。通过加强平台管理工作,提升了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5.加强燃气安全方面的培训力度。一是积极配合区燃安委开展培训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区燃安委培训,培训后对培训内容、会议精神进行内部传达学习,提高了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二是发挥市场大讲堂作用,引导企业学习。通过案例教学、互动讲解等多样化手段,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同时,引导餐饮等企业学习燃气安全相关知识,推进企业强化安全风险防范。通过市场大讲堂的作用发挥,对企业安全意识的强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开展专项培训活动,提升培训效果。为进一步提升燃气安全培训的效果,针对农贸市场、燃气具销售单位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多次专项培训活动。通过专项培训,从业人员燃气安全素养呈现稳步提升态势,对燃气事故预防形成有效支撑。
6.加强对城镇燃气领域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的监管。一是扩大监督检查覆盖范围。在落实一年一度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在针对燃气灶、燃气探测器、调压器等燃气器具进行抽查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燃气软管的抽查。通过扩大监督检查覆盖范围,进一步保障燃气领域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二是完善压力管道隐患整改机制。建立燃气压力管道年度检查报告制度,要求企业对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同时,开展压力管道检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检验前备案与资质审查、检验中现场检查、检验后报告及质量抽查等方面落实了监管工作。通过完善整改机制、加快排查整改进度,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三是完善监督抽查计划,争取经费支持。为进一步提升燃气器具监督管理水平,完善监督抽查计划。综合考量确定区级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的重点范围、批次,并按年度对一定比例的燃气器具经营单位的灶、管、阀等轮流实施抽查覆盖。同时,积极争取区级财政支持,为监督抽查工作提供了保障。
7.规范问题燃气灶溯源,提升溯源效果。一是完善协作机制,规范溯源流程。加强横向联系,完善协作机制,规范溯源流程。通过加强与区城管执法局的沟通协调,明确了案件线索移交材料清单和溯源工作流程。同时,强化了问题线索办理时效性,及时申请区燃安办给出调查结论,保存固定证据。通过完善协作机制和规范溯源流程,问题燃气灶溯源工作得以更加高效地开展。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开展联合执法。为有效开展常态化瓶灶管阀检查处罚工作,组织开展了多次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排查整治行动,加大了监管力度,综合运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了监管频次。同时,对五金店、小商品店、杂货店等也纳入了隐患排查范围,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置。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的现象。三是建立溯源管理机制,提升溯源效果。对溯源案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涉及群众安全的燃气器具质量问题进行超常规处理。同时,加强溯源培训工作,以工作提示、专项整治专题部署推进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了规章制度和整治文件的学习。通过建立溯源管理机制,问题燃气器具溯源工作呈现出更规范的实施态势,提升了溯源效果。
(三)履行行业监督责任方面
8.规范第三方监管,加强合同审核。一是对标自查,严格整改服务合同。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至2024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委托协议等相关资料进行自查,并对2024年度协议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了检测单价、预算控制价、支付方式等信息,加强了合同审核工作。通过严格整改服务合同,第三方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二是加强合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邀请法律顾问对第三方服务合同进行了审查,确保了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通过加强合同审核工作,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的发生。
9.督促企业履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一是明晰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针对部分企业执行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流于形式的问题,组织召开了全区农贸市场开办方约谈视频会议和燃气安全相关培训活动,进一步压实了全区农贸市场开办方的主体责任,强化了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对履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不实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约谈和督促整改工作。通过明晰企业主体责任和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企业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更加有效执行。二是开展常态监管,巩固整改成效。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常态化监管工作,强化了跟踪督查,巩固整改成效,保障了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工作的持续稳定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委深刻认识到,集中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成果还是初步的,整改工作仍需持续推进。局党委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自觉转化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奋进力量。
持续整改阶段,始终坚持工作责任不松,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始终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坚持保障机制不改,持续发挥整改领导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大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力度;坚持标准要求不降,始终以解决问题、促进高质量发展为衡量标准,及时将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总结为制度机制,切实提升整改成效。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燃气安全管理问题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坚决扛稳燃气安全政治责任,确保上级燃气安全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中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聚焦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精准发力。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以及需要长效整改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分析研判,找准问题根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定期反馈整改情况,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改”“改彻底”。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始终坚持把整改落实与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屏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全面规范完善,坚决抓好落实,确保落地生根、见到实效,真正发挥好制度刚性约束作用。加强指导督促燃气器具经营主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查找燃气安全的薄弱点、风险点,弥补短板,消除隐患。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7-86788079(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东亭小区内(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326931121@qq.com。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