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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武昌区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2017-01-09 20:29
  • 来源: 武昌总工会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国工会在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的同时,还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综合概括为: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总工会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总工会总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原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人)。在职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原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8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80.3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0.3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1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2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 380.3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83.4万元,增长28.09%,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增事业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等相关经费增加。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89.90万元,比2016年预算(同口径)增加 119.14万元,增长69.77%,增加原因是依据相关政策进行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及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各项经费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2.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42.84万元,为专项业务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4.8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事业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90.40万元,比2016年预算(同口径)减少35.74万元,减少28.33%,减少原因主要是按相关政策要求将劳模荣誉津贴、帮扶中心工作经费、劳调中心工作经费等人员经费列入专项业务费,其中:

1、职工活动费25万元,用于组织全区职工开展不少于2次的文体活动等。

2、困难职工帮扶10万元,用于两节期间对困难职工开展的慰问活动。

3、维权及和谐企业达标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开展维权及和谐企业建设达标等相关工作。

4、劳模管理工作经费7万元,用于劳模的日常管理及劳模联谊会开展活动等。

5、劳模帮扶20.4万元,用于生活困难、重病劳模的救助及两节期间开展劳模慰问活动。

6、女企业家协会工作经费8万元,用于女企业家协会日常工作开展的相关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汉市武昌区总工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财政经费未安排政府采购经费)。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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