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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直机关工委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2015-02-06 14:01
  • 来源: 区直机关工委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党员发展工作。

  2、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区委有关部门对区直委办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以及协助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区直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区委报告贯彻执行情况。

  3、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改选,按权限审批党组织;负责区直各机关党组织组成人员及书记的考核、任免和培训。

  4、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对广大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引导党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5、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6、负责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协助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作风建设,承担区直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日常工作。

  7、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监督和检查工作;协助区纪委审查区直机关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审查和办理科级以下(含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8、领导区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共青团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直机关妇女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直机关工委由机关1个一级单位组成,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直机关工委总编制人数5人,行政编制5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行政编制5人,在职不在编2人。

  退休人员7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1.38万元。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11.38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1.3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4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11.38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1.27万元,增长0.6%,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11.38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41.77万元,增长24.6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5.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8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万元8.4万元,比2014年减少2.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4.4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41万元。

  专项业务费指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用支出,2014年在项目经费中反映,2015年进行结构调整列入基本支出反映,为2015年基本支出新增项目,是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其中:

  (1)文体活动费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机关文化体育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场租费、裁判人员劳务费用、比赛用品及奖品、奖励金等费用。

  (2)工作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党员的学习教育、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及“老吾老”、“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家”、“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的慰问、支助项目等。

  (3)聘用人员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社保“五险一金”、安全奖和管理费等。

  (4)“七一”表彰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七一”表彰奖励区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5)机关作风建设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工作及机关作风建设“十佳科室、十佳服务标兵”的争创、评选和表彰活动。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4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40.5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费调整到基本支出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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