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则和意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组织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参加形势报告会、理论研讨会、参观考察、学习交流等政治活动;负责对各单位专兼职老干部和老干部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
3、督促检查全区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两个待遇”落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抓好老干部党校工作,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提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5、掌握全区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中的人才状况,组织和指导老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6、按照统一管理、单位负责和待遇分开的原则,抓好全区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重点做好市管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并协助所在单位做好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对区属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老干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结合老干部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领导反映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7、负责老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抓好易地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和办理老干部的离休手续和荣誉证、入园证,协同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健康体检等工作。
8、负责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协调和处理老干部信访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9、组织和指导全区老干部开展各类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抓好老干部文体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并对区属各老干部活动场所、活动内容等进行指导协调,不断丰富全区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10、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老干部因病住院的探望或者逝世后对家属的慰问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老干部局由机关及下属 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老干部局总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6 人)。在职实有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11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6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69.6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9.6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2.0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1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769.6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4.62万元,增长9.2%,增长主要原因为调标增资,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85.67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89.36万元,减少28.1%,减少原因为预算功能科目调整,将基本支出中的专项业务经费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实际专项业务经费比2016年增加1万元,增长0.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67.36万元,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22万元,用于办公、印刷、水电、培训、会议、维修、工会等项目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2.08万元。
(1)离休费125.13万元,用于保障休干所离休干部待遇;
(2)退休费93.36万元,用于保障退休干部待遇;
(3)住房提租补贴9.40万元;其中在职4.17万元;离休2.29万元;退休2.94万元。
(4)公积金20.52万元。
(5)医疗费20.22万元。其中:在职医疗13.34万元;退休医疗:6.88万元
(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5万元。
(二)项目支出283.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53.98万,增长846.6%,增长原因为预算功能科目调整,将基本支出中的专项业务经费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其中:
(1)企业离休干部专项经费项目17.16万元,对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设立的专项经费;
(2)“四就近”工作配套经费项目10万元,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2010]号文件精神,用于开展四就近工作经费支出;
(3)节日慰问费项目153.3万元,用于在重要节日、重要纪念日、特殊时间对老干部进行慰问,在老干部重要生日、住院、离世等进行特别关怀。
(4)离退休干部特困资金项目8万元,用于离退休干部特困资金补足特困基金差额的支出。
(5)老干部活动中心卫生间维修和改造项目22万元,用于老干部活动中心卫生间维修和改造。
(6)行政事业单位离干公用经费项目6.12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专项经费支出;
(7)老干部管理经费项目63万元,用于组织全区老干部参加学习、报告会、参观活动、文体活动、发放学习资料等,保证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的落实。
(8)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活动及管理费项目4.4万元,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活动及管理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昌区老干部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2万元。包括:货物类9万元,服务类1万元,工程类22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