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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员会党校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2017-01-09 11:23
  • 来源: 区委党校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轮训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区属中青年干部和理论干部。

  2、承担区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及科级以上国家公务员的培训。

  3、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4、培训轮训全区基层党务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

  5、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区委、区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

  6、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7、负责对全区各级基层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8、办好网上党校。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员会党校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员会党校总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人)。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6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6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65.3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5.3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5.38万元,教育支出684.9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2.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63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765.3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70.55万元,下降18.22%,主要是因为2016年安排了一项一次性的270万元的办公楼改造项目。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87.38万元,与2016年预算基本持平,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17.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财政统一发放的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5.34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2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3.2万元;公务交通费12.94万元;专项业务费135.2万元。专项业务费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金、水电费补助、物业管理费、网上党校及电教系统运行及维护、教学科研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4.3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提租补贴、物业补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78.00万元,比2016年减少224万元,下降74.17%,主要是因为2016年安排了一项一次性的270万元的办公楼改造项目。项目支出包括:

  1、 安全监控系统项目40万元,用于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建设。

  2、食堂餐桌椅及老旧空调更换项目38万元,用于食堂餐桌椅及一批老旧空调更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武昌区委党校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78万元。包括:货物类78万元,工程类2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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