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提出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并协调区级机关之间、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区级机关及其各部门与街道机关之间的职权划分;负责组织实施区直单位审批制度改革。
4.审核区级党政机关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拟定和下达区直单位处及以下(含处级)非领导职数控制总量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
5.拟定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各街道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
6.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事业单位发展规划;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管理形式等事项;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管理工作。
7.调查研究并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报告区编委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8.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编制数7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2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名),工勤员额1名。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8.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98.89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8.8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2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2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98.89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91.8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0.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07万元,其中:
1、活动经费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2、机构编制管理90万元,主要用于机构编制管理及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