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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市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

  • 2019-02-26 15:46
  • 来源: 区国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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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

  2、负责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研究起草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3、指导全区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全区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4、负责向部分监管企业选派外部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负责外部董事、监事会成员、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和监管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6、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进行提名、考核或建议任免。

  7、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管理。向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8、按规定权限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管、指导和检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机制。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总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1人,其中:行政实有5人,事业实有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19年,武汉市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工作精神,以区属投融资平台和国有实体企业整合重组为重要工作抓手,借整合重组实现国有股权集中统一监管,实现工作职能从“管资产”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同时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提升国资监管水平。

  (一)继续推进投融资平台整合相关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做实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功能区域拓展开发、产业发展综合服务等4大区属国资板块,以吸收合并的方式推动业务相近相似的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源向4大公司集中,并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适时组建区级国有股权(资本)的集中持有主体。

  (二)大力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继续推动区房地产公司转企改制。推进昌安保安服务公司等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

  (三)扎实实施经营性房产效益提升工程。指导兴昌国资公司对纳入集中监管范围的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进行动态监管,积极推动经营性房产管理市场化、透明化,引入市场机制,采取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租售价格评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竞争机制,试点房屋租赁竞价模式,由市场决定价格,力争经营性房产收益的最大化。

  (四)有序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实施依法治企。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1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1.2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31.12万元,下降24.1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22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31.12万元,下降24.18%,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25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1.22万元,其中:当年预算411.2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7.02万元,下降24.1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81.2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8.88万元,增长32.4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标准调整等。

  1.人员经费252.82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252.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28.40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21.6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2.20万元;公务交通费4.60万元;专项业务费0万元。

  (二)项目支出13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0万元,下降60.61%,主要原因是国资平台整合工作经费调减。其中:

  国资办工作经费项目130万元。用于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工作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管理。对全区区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履行监管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22.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车改革,我办属不保留车辆单位。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公车改革,我办属不保留车辆单位。

  3.公务接待费预算2.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预算调增。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武汉市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8.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99.55万元。包括:货物类8.5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0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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