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根据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批准武汉市武昌区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现对你单位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批复如下:
一、预算收入
核定你单位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520,000元。其中:利润收入4,800,000元,上年结余2,720,000元。
二、预算支出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核定你单位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520,000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7,520,000元。
三、预算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你单位(涉密除外)要在接到本批复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批复,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分析。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组织收入,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将应上缴的预算收入直接抵顶支出。请在接到本批复后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到具体承担单位,督促具体承担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