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Ai政务问答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

  • 2021-11-05 10:05
  • 来源: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


附件1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

20211015


  

第一部分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9)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

10、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织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3、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公开咨询电话:027-88936111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职实有人数31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754.9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69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75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4.9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75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6.45万元,占本年支出94.96%;项目支出88.52万元,占本年支出5.0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54.9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69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54.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69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54.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4.07万元,占62.91%;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06万元,占24.79%;卫生健康()支出81.75万元,占4.66%;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134.08万元,占7.6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0.00%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25.06万元,支出决算为1,75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6%。其中:基本支出1,666.45万元,项目支出88.5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代表工作54.79万元,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42万元,保障r人大相关业务工作的正常组织;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1.11万元,用于保障人大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开展老干有关工作;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0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专用设备的购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3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变动、退休致有关支出减少;二是年度工作任务调整致相关支出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89.32万元,支出决算为43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依照社保大数据系统设置正常调整提高,人员社保经费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89.91万元,支出决算为8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退休,医疗补助等支出相应减少。

1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4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7%,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退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相应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6.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0.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35.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 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其中:

1.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因公出国()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6%,比年初预算减少2.3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防控需要,减少公车外出。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其中:燃料费0万元;维修费0.22万元;保险费0.34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截止202012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减少3.94万元,下降87.56%,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5万元,下降76.76%,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2.09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防控需要,减少公车外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防控需要,减少接待聚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如果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则需要在公开空白的“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下作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80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14.81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经费进行压缩。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2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8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54.79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54.79万元,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共涉及1个一级项目。

代表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79万元,执行数54.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项目产出。根据《监督法》中考核内容确定完成情况满分,实际完成率和及时完成率均为100%;二是项目效果。经济效益满分,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分数较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未设立绩效目标、绩效指标。项目单位未设立相应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无法对项目的执行进行监督及评价工作;二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留存档案资料不够全面,不利于对项目实施成果进行经验总结和为今后项目实施提供借鉴;三是项目预算文本内容不具体,影响项目实施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业务部门的联系,提高预算文本编制的合理性;二是加强档案资料的留存意识,提高项目质量的可控性;三是及时关注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的日常控制与监督,定期进行预算执行分析。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的日常控制与监督,定期进行预算执行分析,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的力度,实现对项目资金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支出,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工作监督,助推高质量发展

聚焦中心工作,关注社会热点,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监督经济运行。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级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使用情况的报告,促进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在武昌落实。调研区“十三五”规划执行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审议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适时审查和批准区本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促进我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持续关注民生福祉。持续四年跟踪监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情况,今年重点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开展了专题询问,督促区政府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组织检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促进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审议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增强社会环保意识。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深化法律监督,着力保障社会有序运转、和谐发展。检查法律实施情况。结合疫情防控,市区联动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防治体系和优化工作机制。开展《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武昌生态文明建设。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规范建设工程管理。维护司法公正。调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推进法治武昌建设。对公检法涉及检查重点的174件案卷进行抽查,要求认真整改问题,提升办案质效。调研法院疫后立案登记制落实情况,促进疫后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化解。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三、深化任免工作,促进依法履职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规范任免程序,深化任后监督,不断强化受任人员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依法任免。今年以来,依法任免人大各专(工)委、街道工委负责人13名、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14名、区监察委员会委员3名、区法院审判人员及人民陪审员73名、区检察院检察人员20名。深化任后监督。先后对6名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任后监督,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列为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并召开任后监督结果反馈会,向受评对象通报情况,不断探索改进任后监督办法。规范宪法宣誓。重新修订宪法宣誓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工作。全年共组织198人次进行了宪法宣誓。

四、创新工作方式,保障代表履职

与时俱进推进代表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服务代表需求,创造履职条件,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开展“三进”活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代表“统一活动日”,持续组织省、市、区三级代表进企业、进社区、进选区,共开展活动158场,代表参与1792人次,代表反映意见建议578条,其中书面建议107条,并狠抓督办,取得较好成效督办议案建议。认真督办《关于打造全市营商环境最优城区的议案》,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认真督办《关于推进武昌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强武昌教育核心竞争力的议案》,推动“学在武昌”品牌提升。推进街道工委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区街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配强人大街道工委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统一挂牌并刻制公章,完善绩效考评细则,持续推进街道代表工作室、社区代表接待站规范化建设,定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选民接待日”活动。组织代表培训。区人大常委会及时举办民法典辅导报告会,迅速组织全体区人大代表学法典用法典。结合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的视察检查,适时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的专业素养。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工作监督

聚焦中心工作,关注社会热点,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成

2

法律监督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深化法律监督,着力保障社会有序运转、和谐发展。

完成

3

人事任免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规范任免程序,深化任后监督,不断强化受任人员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完成

4

代表工作

与时俱进推进代表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服务代表需求,创造履职条件,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完成

5

组织召开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及时组织召开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区发展计划报告、区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