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 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0、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织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3、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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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总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33人,其中:行政33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746.1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8.83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实有人数减少致经费减少。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4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6.17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4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9.76万元,占本年支出84.20%;项目支出276.41万元,占本年支出15.8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46.1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83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实有人数减少致经费减少。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6.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83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致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6.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3.01万元,占81.50 %; 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 %; 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 %; 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 %; 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0万元,占6.3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95万元,占4.80 %; 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 %; 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 %; 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 %; 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 %; 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 %; 住房保障支出129.82万元,占7.40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 %; 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69.12万元,支出决算为1,74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0%。其中:基本支出1,469.76万元,项目支出276.41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代表活动费117.85万,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老干工作经费3.996万,保障老干工作正常开展;人大工作经费123.9万,保障人大机关日常运转;人大会议专项经费30.66万,保障区十五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召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28.41万元,支出决算为1,42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因退休、调出导致机关在职实有人数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4.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法定基数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1.66万元,支出决算为8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导致机关在职实有人数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4.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导致机关在职实有人数减少。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5.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8.60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0%,比年初预算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车使用频次减少,其中:燃料费0.45万元;维修费0.2 万元;保险费0.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0%,比年初预算减少3.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且接待人次数减少。主要用于接待外地人大来访。
2018年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88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外省市交流接待1.88万元,主要用于外地人大学习考察的接待工作19批次209人次(其中:陪同45人次)。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97万元,下降49.5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1.68万元,下降10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5万元,下降42.5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使用频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外地人大来访的人次减少。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分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45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部分绩效自评结果。
会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30.66万元,完成预算的68.13%。主要产出和效果: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四次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开展,各项程序较为规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不够规范,未设立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会议纪要内容完整性有待提高;资金使用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业务部门的联系,提高预算文本编制的合理性;完善项目会议记录;及时关注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的日常控制和监督。
2018会议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x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33万元,比2017年增加8.33万元,增长9.69 %。主要原因是用于日常办公运转保障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法律监督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2、做好立法调研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二)工作监督
1、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开展监督。组织对武昌“三旧”改造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询问。调研滨江文化商务区、华中金融城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武昌特色创谷、创新园区和科创小微企业园建设情况,区级国有平台改革推进情况,医联体及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全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和体系建设情况,全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湖泊水质提升及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开展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专题听取区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题报告,调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2、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审议区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2017年区本级决算,初审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开展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视察调研。
3、督办大会议案。督办《关于抢抓长江主轴右岸大道建设机遇,加快推进滨江文化商务区建设》一号议案和《关于依托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统筹集成推进幸福驿站建设》二号议案。
(三)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任免程序,组织宪法宣誓,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
(四)组织召开区十五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法律监督 |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督促依法行政。做好立法调研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 |
完成 |
2 |
工作监督 |
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开展监督,力求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 |
完成 |
3 |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监督 |
开展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区财政预决算情况的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完成 |
4 |
督办大会议案 |
督办《关于抢抓长江主轴右岸大道建设机遇,加快推进滨江文化商务区建设》一号议案和《关于依托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统筹集成推进幸福驿站建设》二号议案,确保议案按期有效办结。 |
完成 |
5 |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任免程序,组织宪法宣誓,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任免区政府组成人员5人次,区人大办公室及各专(工)委、街道工委负责人39人次, 区监察委员会委员3人次,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2人次,区法院副院长、审判人员和人民陪审员12人次,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人员16人次。 |
完成 |
6 |
组织召开区十五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 |
及时组织召开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依法补选了区人民政府区长。圆满召开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发展计划报告、区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
完成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