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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 2019-02-26 16:35
  • 来源: 区人大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 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0、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织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3、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总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33人,其中:行政实有30人,事业实有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19年,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代表为主体、以能力为导向的工作理念,围绕区委“红色引擎+五线推进”升级版的工作部署,凝心聚力,依法履职,求真务实,有效监督,扎实推进武昌人大各项工作,积极推动武昌全面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   

1、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统领新时代人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看家本领,作为“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作为对政治立场、政治站位的重要检验,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深刻把握其蕴含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充分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崇高使命和时代责任,正确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扎实做好代表工作,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制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意见,报请区委转发,在全区掀起学习热潮,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典范。

  (二)、强化法律监督

  2、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组织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督促区政府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秩序。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维护消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情况,促进档案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进一步发挥档案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方面的作用。视察《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督促政府厘清部门职能、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安全屏障。视察《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3、做好立法征询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省、市人大工作联系点和立法联系点建设,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继续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将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报市人大审查。

  (三)、强化工作监督

  4、对“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武昌古城规划与建设推进情况,促进区政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对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三旧”改造专题询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整改工作的情况报告,督促解决有关问题,切实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调研武昌区城市精致化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精致化管理的全覆盖、全过程、全时段,助力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顺利举行。检查区政府实施全域旅游发展工作推进情况,促进区政府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检查全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情况,促进基层卫生工作提质增效。调研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区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要求,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科学设定部门职责和权限,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听取区政府关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调研区法院、区检察院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关注“两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检查公检法机关贯彻执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情况,巩固基层执政基础,促进武昌法治建设。继续开展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促进提高办案水平。

  5、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区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期实现。开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进一步扩大预算监督的深度与广度,组织调研财政绩效管理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依法批准2018年区本级决算。审议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一步增强人大对审计及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建立和实施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强化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

  6、认真督办议案建议。督办《关于加快武昌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和《关于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精致化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督促承办单位向代表通报议案办理情况,组织常委会委员、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切实增强议案办理实效。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相关专(工)委对口督办的工作机制,完善建议办理质量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大建议督办工作力度。完善督办工作流程,夯实日常督办、重点督办和跟踪督办,形成督办工作新常态。利用省、市人大服务平台和区人大门户网站,逐步向社会公开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进一步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四)、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7、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建立和完善联系工作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围绕武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将区委的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

  8、坚持依法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区委人事安排意图。完成《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修订草案)工作,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主任会议初审、听取供职发言、实行任前询问、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等制度,继续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开展任后监督。组织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调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在我区实施情况,切实增强受任人员的公仆意识、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做好代表工作

    9、深化代表活动。以“与军运同行、向祖国献礼”为主题,组织全体代表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参与一次调研活动、参加一次庆祝活动、督办一件议案建议、监督一项重点工作、办理一件实事。继续组织代表开展集中培训、学习交流,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细分代表小组,结合代表专长、关注热点等组建专业小组,对口参加各专(工)委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代表统一活动日”“百名代表述职”“政情通报及代表建议督办会”等活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0、加强履职管理。修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试行)》《武汉市武昌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办法(试行)》,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探索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健全代表退出机制。开展代表固定联系原选区选民工作,拓展代表联系选民方式,不断强化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

  (六)、进一步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

  11、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建设的工作要求,与时俱进加强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大局、调查研究和督促落实的能力水平。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继续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2、加强业务建设。进一步改进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和智慧法庭监督平台,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管理信息平台,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改进区人大调研视察工作,鼓励常委会及专(工)委委员、人大代表结合业务专长和关注热点,报名参加调研视察活动,探索区人大调研视察项目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城区人大的业务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工作创新能力。

  13、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街道工委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制度,激发工作动力,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群众路线,努力拓宽人大信访工作渠道,扎实推进“阳光信访”。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指导,建立健全人大街道工委各项工作机制,支持人大街道工委在组织代表活动、开展工作监督、完善代表履职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形成共促发展的整体合力。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6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0.0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0.94万元,增长10.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作项目增加。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6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56万元,项目支出327.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0.94万元,增长10.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作项目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8.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2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165.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8.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5.9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60.06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060.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0.94万元,增长10.22%,增长原因人员、工作项目增加;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732.5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71.44万元,增长27.2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调标。其中:

  1.人员经费1431.78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165.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社保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7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奖金、补贴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300.78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7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0万元;公务交通费45.78万元;专项业务费175万元。

  (二)项目支出327.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80.5万元,下降35.53%,主要原因:人大工作经费调整到了专项业务费中。其中:

  1. 代表活动费235.5万元。主要用于武昌区人大代表履职和培训、宣传所需有关费用的开支。

  2.老干工作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区人大机关离退休老干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费用的开支。

  3、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一期建设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的建设费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 万元,增长16.2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我区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于2018年预算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我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公务车数量未发生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0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71.06元。包括:货物类22.06万元,工程类10万元,服务类2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2.5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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