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部门决算
- 2020-10-27 09:15
- 来源: 区民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
3、负责区级直接登记和无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4、统筹推进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承担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5、(5)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换届选举及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区级和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婚姻工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8、负责全区殡葬工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
11、落实区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负责组织、指导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捐赠和安老、扶幼、助学、济困、赈灾等慈善活动;负责全区福利彩票和福利资金的监管与使用。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按规定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咨询电话:027-88938975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武昌区慈善服务中心
2. 武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3. 武昌区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武昌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4. 武昌区社区服务中心
5. 武昌区社会福利院(独立核算单位)
6. 武昌区民福老年病医院(独立核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民政局(汇总)总编制人数112 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10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0人)。在职实有人数75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工勤2人,事业编制6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8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 |||||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7,432.7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1,802.08 | 二、外交支出 | 29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0 | ||
四、事业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1 | ||
五、经营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2 |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3 | ||
七、其他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4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5 | 6,982.31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36 | 236.74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7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8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39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1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2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3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4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5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6 | 213.65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7 | |||
21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48 | |||
22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49 | 1,802.08 | ||
23 | 5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9,234.78 | 本年支出合计 | 51 | 9,234.78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结余分配 | 52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6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3 | ||
总计 | 27 | 9,234.78 | 总计 | 54 | 9,234.7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4行=(1+2+3+4+5+6+7)行;27行=(24+25+26)行; | |||||
51行=(28+29+…+49)行; 54行=(51+52+53)行。 |
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表2)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9,234.78 |
9,234.7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982.31 |
6,982.31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4,429.42 |
4,429.42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715.45 |
715.45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3,713.96 |
3,713.9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36.98 |
536.98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432.09 |
432.0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01.26 |
101.26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63 |
3.63 |
||||||||
20810 |
社会福利 |
1,524.38 |
1,524.38 |
||||||||
2081004 |
殡葬 |
2.63 |
2.63 |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1,521.75 |
1,521.75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491.53 |
491.53 |
||||||||
2082501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491.53 |
491.5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36.74 |
236.74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8.00 |
8.00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8.00 |
8.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28.74 |
228.74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88 |
9.88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9.39 |
29.39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89.47 |
189.4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13.65 |
213.6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3.65 |
213.6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37.48 |
137.48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9.34 |
29.34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46.83 |
46.83 |
||||||||
229 |
其他支出 |
1,802.08 |
1,802.08 |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1,802.08 |
1,802.08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1,802.08 |
1,802.0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1栏各行=(2+3+4+5+6+7)栏各行。 |
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表3) | |||||||||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9,234.78 | 3,554.20 | 5,680.5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982.31 | 3,103.81 | 3,878.50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4,429.41 | 715.45 | 3,713.96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715.45 | 715.45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3,713.96 | 3,713.9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36.98 | 536.98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432.09 | 432.0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01.26 | 101.26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63 | 3.63 | ||||||
20810 | 社会福利 | 1,524.39 | 1,359.85 | 164.54 | |||||
2081004 | 殡葬 | 2.63 | 2.63 |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1,521.76 | 1,357.22 | 164.54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491.53 | 491.53 | ||||||
2082501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491.53 | 491.5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36.74 | 236.74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8.00 | 8.00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8.00 | 8.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28.74 | 228.74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88 | 9.88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9.39 | 29.39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89.47 | 189.4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13.65 | 213.6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3.65 | 213.6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37.48 | 137.48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9.34 | 29.34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46.83 | 46.83 | ||||||
229 | 其他支出 | 1,802.08 | 1,802.08 |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1,802.08 | 1,802.08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1,802.08 | 1,802.0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1栏各行=(2+3+4+5+6)栏各行。 |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 |||||||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7,432.7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1,802.08 | 二、外交支出 | 31 | |||
3 | 三、国防支出 | 32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3 | |||||
5 | 五、教育支出 | 34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5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6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7 | 6,982.31 | 6,982.31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38 | 236.74 | 236.74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9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1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2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3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4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5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7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 | 213.65 | 213.65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9 | |||||
21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0 | |||||
22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51 | 1,802.08 | 1,802.08 | |||
23 | 52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9,234.78 | 本年支出合计 | 53 | 9,234.78 | 7,432.70 | 1,802.08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5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5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6 | 5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7 | 56 | |||||
28 | 57 | ||||||
总计 | 29 | 9,234.78 | 总计 | 58 | 9,234.78 | 7,432.70 | 1,802.0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4行=(1+2)行;25行=(26+27)行;29行=(24+25)行; | |||||||
53行=(30+31+…+51)行;58行=(53+54)行。 |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 ||||||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7,432.70 | 3,554.20 | 3,878.5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982.31 | 3,103.81 | 3,878.50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4,429.41 | 715.45 | 3,713.96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715.45 | 715.45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3,713.96 | 3,713.9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36.98 | 536.98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432.09 | 432.0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01.26 | 101.26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63 | 3.63 | |||
20810 | 社会福利 | 1,524.39 | 1,359.85 | 164.54 | ||
2081004 | 殡葬 | 2.63 | 2.63 |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1,521.76 | 1,357.22 | 164.54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491.53 | 491.53 | |||
2082501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491.53 | 491.5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36.74 | 236.74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8.00 | 8.00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8.00 | 8.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28.74 | 228.74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88 | 9.88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9.39 | 29.39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89.47 | 189.4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13.65 | 213.6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3.65 | 213.6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37.48 | 137.48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9.34 | 29.34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46.83 | 46.8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1栏各行=(2+3)栏各行。 |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 ||||||||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600.27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17.19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64.55 | 30201 | 办公费 | 352.97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60.12 | 30202 | 印刷费 | 0.67 | 310 | 资本性支出 | 4.81 |
30103 | 奖金 | 472.18 | 30203 | 咨询费 | 2.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4.13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4 | 手续费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53.78 | 30205 | 水费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01.26 | 30206 | 电费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63 | 30207 | 邮电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9.28 | 30208 | 取暖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76.05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8.54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68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43 | 30211 | 差旅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37.48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30114 | 医疗费 | 27.48 | 30213 | 维修(护)费 | 6.04 | 31204 | 费用补贴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62.04 | 30214 | 租赁费 | 1.00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31.93 | 30215 | 会议费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1 | 离休费 | 18.77 | 30216 | 培训费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02 | 退休费 | 544.86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39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304 | 抚恤金 | 6.19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306 | 救济费 | 494.16 | 30226 | 劳务费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85.94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07.26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15.05 | ||||
30309 | 奖励金 | 82.02 | 30229 | 福利费 | 0.95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7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1.15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人员经费合计 | 2,832.21 | 公用经费合计 | 722.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 |||||||||||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6.98 | 3.00 | 3.00 | 3.98 | 1.56 | 1.17 | 1.17 | 0.3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 |||||||||
部门: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1,802.08 | 1,802.08 | 1,802.08 | ||||||
229 | 其他支出 | 1,802.08 | 1,802.08 | 1,802.08 |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1,802.08 | 1,802.08 | 1,802.08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1,802.08 | 1,802.08 | 1,802.0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6栏各行=(1+2-3)栏各行;3栏各行=(4+5)栏各行。 |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234.7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597.8万元,下降63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及人员划出民政局。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234.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34.78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23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4.2万元,占本年支出38.5%;项目支出5680.58万元,占本年支出61.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34.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597.8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及人员划出民政局。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3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5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809.84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及人员划出民政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3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2.31万元,占93.9 %; 卫生健康支出236.74万元,占3.2%; 住房保障支出213.65万元,占2.9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43.34万元,支出决算为74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其中:基本支出3554.2万元,项目支出3878.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项目3878.5万元,主要成效是发展了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项目等,以及保障了三无老人的权益和发展了城市福利事业。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468.3万元,支出决算为698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9.57万元,支出决算为23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中包含了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医疗2次报销经费,而此经费在年初预算中未列支。
3.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5.47万元,支出决算为21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4.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32.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比年初预算减少1.83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倡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其中:燃料费0.4万元;维修费0.47万元;保险费0.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比年初预算减少3.5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压缩行政运行成本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外省市交流接待。
2019年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 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工作4批次55人次。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万元,下降6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7万元,下降6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提倡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压缩行政运行成本相关规定。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802.08万元,本年支出1802.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802.0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互联网+养老服务”项目助餐补贴、社区学生托管服务等方面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2878.68万元。通过对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一是增强了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观念,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将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相结合,使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编制更加规范化。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政府购买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616万元,执行数为603.3万元,完成预算的98%。主要产出效果:2019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开展“三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区治理创新项目,购买了88名专业社工,建立了14个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5个社区社会工作站,在社会组织发展、婚姻家庭、老旧物业自治、城乡互助、文化营造、弱势群体服务等方面开展工作,助推基层社区治理工作发展,打响了“婚姻社工调解室”、“益创水果湖”“南湖社会创新中心”等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极大地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形成了“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社工、高校团队、社会力量“联动”服务的社区治理局面。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社工人员流动性较大,对项目的稳定执行、服务的持续开展有较大的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激励,提升社工工作价值感、成就感和幸福感,让社会工作人才有荣誉、有发展。
2.社会工作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50万。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效果:2019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开展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提升社区工作者持证率,实现社区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转化,截止目前,全区有持证社区社会工作者674人,大部分社区实现了“一社区5社工”;针对全区88名专业社工开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提高了专业社工的公文写作、人际沟通、新闻撰写等综合能力;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者评优评选活动,评选出了10名最美社工、10名优秀社工,10个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和项目及一批优秀志愿者和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评估工作,建立完善《武昌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标准》,分中期、末期对项目进行评估指导,提升项目的社会效益;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以社会组织年检和财务审计为手段,强化了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形成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池,进一步激发了社区社会组织活力。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社会工作服务经费有限,针对社会工作者的培训、激励和服务管理工作还不够深入,难以有效为社会工作服务做好各项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精准社会工作者服务需求,细化培训、激励和服务管理标准及内容,深入开展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3、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创谷)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 2019年度“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创谷)”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通过打造“社会组织党员活动中心、社会组织培育摇篮、社工人才学校、志愿者对接平台、公益服务项目交易市场”五位一体的平台型社会组织服务基地,首批入驻19家社会组织,包含支持型、枢纽型和服务型三大功能类别。通过购买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服务,联合开展“机构宣传推广”培训、湖北省社工宣传周开幕式、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社创种子”武汉路演会、组织战略规划、项目优化、社会组织卓越管理研习营、年检咨询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工作,全年接待来访6243人次、活动开展93场,促进武昌区社会组织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服务专业性得到发挥,社会组织获得支持服务和资源渠道得到拓展,社会组织存量活力得以提升,优秀的品牌社会组织逐步凸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社会组织服务产品开发能力不足,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部门、范围、资金拓展不够,社会服务的绩效体现不明显、不及时的特性,导致社会组织生存韧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社会组织产品化能力培训,加强社会组织宣传及服务推广,加强各潜在购买单位的联系,开展一系列的交易活动。
4、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2万元,执行数为1967.18万元,完成预算的265%。主要产出和效果: 2019年度“养老服务经费”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兜底民生幸福,紧扣绩效目标,精准为老服务,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努力打造武昌区养老服务新格局,赢得人民群众和各界的认可,武昌区被评审列入全国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被武汉市列入全国人工智能条件下养老社会实验改革试点,全年先后有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老龄委副主任、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工信部、卫健部和省内外40多批次参考调研,成为全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先行区、示范区。
5、社区治理创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2万元,执行数为158.2万元,完成预算的98 %。主要产出和效果: 2019年度“社区治理创新经费”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创建以“微规划、微改造、微治理”为主题的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办理区政协2号建议案,打造社区幸福驿站等工作,居民、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服务的精准性、多样性得到有效提升,进一步完善了社区治理体系,提升了社区治理能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三方联动”机制运行的水平还不高,社区指导业委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解决物业难题的能力还需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委会建设,深化“三方联动”机制,推动小区业主依法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活动。
十、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54万元,比2018年减少35.11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提倡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7.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5.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7.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7.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汇总)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区民政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上级民政部门指导下,各项绩效目标全面落实。武昌区被列为全国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和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承办全国社区发展与社区营造年度峰会、全市“互联网+居家养老”现场推进会、省、市社工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区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突出集体、全市民政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先后在第四届中国社区治理论坛、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1、开展“民有所呼,我必有应”改革工作。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服务举措,对11项服务事项进行优化,方便居民群众。打破原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招录界限,取消失业年限的限制条件,提高学历要求,考虑社保缴纳情况,招录社区工作者290名。举办全区第七届社区“两委”主职培训班和社区“领头雁”培训班, 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举办“民有所呼 我必有应”社区工作技能大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学,提升社区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实务能力。
2、推进“三微”改造工作。以办理区政协二号建议案为契机,开展以“三微”工作为主题的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围绕全区深化改革工作,拟定《武昌区深化“微规划 微改造 微治理”改革工作方案》,探索构建城市更新改造与社会治理创新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发动引导社会力量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三微”,开展众创规划培训2期,优化社区众创组24个。11月8日至10日,2019年度全国社区发展与社区营造峰会在我区召开。
3、促进业委会规范化建设。组建业委会8个、换届业委会22个。加强业委会孵化中心的建设,建立“三方联动”信息智库及业委会工作咨询平台,孵化业委会建设示范点位5个。开展2轮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业委会成员能力素质。开展2019年度全区业委会履职情况评估,对部分有公共收益的业委会进行了财务检查,加强业委会监管。评选表彰“三方联动”工作先进社区和先进业委会各20个,积极发挥先进示范作用。
4、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建设。优化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功能,纵向与市级为老服务平台、街道和社区服务网点贯通,横向与区残联、卫健局、网格指挥中心等部门数据联通,构建线上线下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新建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点位20个,新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25个。
5、完善服务体系。开展“三助一护”服务,丰富线上助急紧急救援呼叫服务和上门服务项目,多样化满足老人需求。组织“互联网+居家养老”业务培训会、发展座谈会和企业推介会等系列活动,邀请区属部门、为老服务企业、社会养老服务研究人员、居家服务对象等各类群体参与“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干部,实地走访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养老工作的良好氛围。
6、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调查和社会组织清理整顿,9家社会组织入选2019年省、市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4个项目获选全市“社区治理创新助力计划”项目,10个项目入选省、市公益创投优秀项目。开展“三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督导,开展“守初心、担使命、促融合、强专业”社会工作交流活动。强化社工人才队伍建设,4人荣获市级以上“最美社工”。 省、市2019年度社工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武昌举行。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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