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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部门决算

  • 2021-11-04 16:41
  • 来源: 武昌纪委监委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9)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在职实有人数88人,其中:行政88人,事业0(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说明: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798.4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7.86万元,增长7.20%,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不断拓展深化,人员增加,增加经费投入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798.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8.4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79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2.50万元,占本年支出88.35%;项目支出325.90万元,占本年支出11.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98.4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7.86万元,增长7.20%。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不断拓展深化,人员增加,增加经费投入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98.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7.86万元,增长7.20%。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不断拓展深化,人员增加,增加经费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98.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7.11万元,占75.3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23万元,占7.51%;卫生健康()支出220.07万元,占7.86%;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261.00万元,占9.3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0.00%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71.37万元,支出决算为2,79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1%。其中:基本支出2,472.50万元,项目支出325.9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经费(含扫黑除恶工作经费),325.90万元,主要成效为政治监督取得新成效护航大局展现新作为四风纠治稳固新态势;推进三不获得新进展体制改革激发新活力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857.61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增加了纪检监察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50.24万元,支出决算为21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增加了纪检监察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56.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增加了纪检监察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07.31万元,支出决算为26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增加了纪检监察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2.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4.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67.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38.98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0%,其中:

1.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1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7%,比年初预算减少13.9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和“六稳六保”要求,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公车日常运行及维护,其中:燃料费4.8万元;维修费5.84万元;过桥过路费0.08万元;保险费3.26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其他0.04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8辆,截止202012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82%,比年初预算减少10.89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数量减少,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区委来我委调研考察

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09万元,主要用于中纪委来我委调研政治生态试点运行情况的接待工作1批次7人次(其中:陪同3人次)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1.41万元,增长11.10%,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2万元,增长10.39%,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不断拓展深化公车出行频次变高,相关燃油费用、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纪委来我委调研政治生态试点运行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86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23.07万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不断拓展深化,人员增加,相关办公费用增长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3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1.65%。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798.4万元,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共涉及1个一级项目。

1.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经费(含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4.5万元,执行数为325.9万元,完成预算的97.43%。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政治监督取得新成效;二是护航大局展现新作为;三是四风纠治稳固新态势;四是推进三不获得新进展;五是体制改革激发新活力;六是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尚待进一步全面完善;二是部分项目目标未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二是增加工作经费的量化考评建设。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对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结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增加工作经费的量化考评建设,更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政治监督取得新成效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常态防控有力有序。聚力脱贫攻坚,深入驻村一线“每月一查”。紧盯堤防值守点、闸口值守点、灾害隐患点、易渍水点,“24小时”战汛督导,对发现问题“日查日改日通报”。探索构建1+7+1”政治生态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管理系统,预警并督促整改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息中心到我区专题调研采访,省纪委监委以工作交流专刊在全省推广武昌经验

二、护航大局展现新作为

助力疫后重振聚焦“六稳”“六保”任务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强化“一揽子”政策落实落地督导,加强协调联动紧盯项目推进,查处履责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深挖行政审批领域“窗口腐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和突出问题整治

三、“四风”纠治稳固新态势

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去疴除弊、正风肃纪”大讨论大排查大践行活动,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深入开展“1+6”专项治理,问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双评议”四级责任体系,督办不满意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实施“大数据”惠民政策落实专项监督,严查违规发放高龄津贴等问题线索统筹开展食品安全、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退役军人事务保障、长江禁捕等专项监督

四、推进三不获得新进展

坚持的主基调,查办职务违法犯罪依法留置。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通报不实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实行“一案一建议一督改”,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深化十进十建”,强化“以案五说”,组织警示教育活动,通报典型案例,与中铁十一局合拍警示教育片《脱轨的项目经理》,在中央、省级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127篇,抢占制高点、传递正能量

    五、体制改革激发新活力

落实落细“两为主”要求,切实加强对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的领导,严格落实线索办理月报月结、案件协审等制度。全年各派出机构积极处置问题线索,督促解决复工复产、项目审批、惠企政策落实问题,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六、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常态化组织研讨培训班,选派10名骨干到上级机关锤炼,组织新录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一线跟班演练。坚持“一月一调度,半年一讲评,一年一考评”,完善工作流程,持续跟踪问效。坚持刀刃向内,单设干部监督室,严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政治监督取得新成效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常态防控有力有序。聚力脱贫攻坚,深入驻村一线“每月一查”。紧盯堤防值守点、闸口值守点、灾害隐患点、易渍水点,“24小时”战汛督导,对发现问题“日查日改日通报”。探索构建1+7+1”政治生态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管理系统,预警并督促整改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息中心到我区专题调研采访,省纪委监委以工作交流专刊在全省推广武昌经验

完成

2

护航大局展现新作为

助力疫后重振聚焦“六稳”“六保”任务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强化“一揽子”政策落实落地督导,加强协调联动紧盯项目推进,查处履责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深挖行政审批领域“窗口腐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和突出问题整治


完成

3

四风纠治稳固新态势

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去疴除弊、正风肃纪”大讨论大排查大践行活动,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深入开展“1+6”专项治理,问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双评议”四级责任体系,督办不满意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实施“大数据”惠民政策落实专项监督,严查违规发放高龄津贴等问题线索统筹开展食品安全、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退役军人事务保障、长江禁捕等专项监督

完成

4

推进三不获得新进展

坚持的主基调,查办职务违法犯罪依法留置。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通报不实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实行“一案一建议一督改”,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深化十进十建”,强化“以案五说”,组织警示教育活动500,通报典型案例31起,与中铁十一局合拍警示教育片《脱轨的项目经理》,在中央、省级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127篇,抢占制高点、传递正能量


完成

5

体制改革激发新活力

落实落细“两为主”要求,切实加强对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的领导,严格落实线索办理月报月结、案件协审等制度。全年各派出机构积极处置问题线索,督促解决复工复产、项目审批、惠企政策落实问题,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完成

6

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常态化组织研讨培训班,选派10名骨干到上级机关锤炼,组织新录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一线跟班演练。坚持“一月一调度,半年一讲评,一年一考评”,完善工作流程,持续跟踪问效。坚持刀刃向内,单设干部监督室,严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本部门公开咨询电话:027-88936400)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