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公开咨询电话:88936400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由机关及派驻机构组成。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在职实有人数81人,其中:行政79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工勤2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中共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610.5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9.62万元,增长 29.1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不断拓展深化,增加经费投入。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10.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0.5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1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4.98万元,占本年支出83.32%;项目支出435.56万元,占本年支出16.6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10.5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9.62万元,增长29.1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不断拓展深化,增加了经费投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10.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9.60万元,增长29.1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不断拓展深化,增加了经费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10.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3.54万元,占79.05%;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56万元,占4.89%;卫生健康(类)支出186.46万元,占7.14%;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232.98万元,占8.9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29.78万元,支出决算为2,61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4%。其中:基本支出2,174.98万元,项目支出435.5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经费(含扫黑除恶工作经费),435.56万元,主要成效是政治监督进一步常态具体、纠治“四风”成效明显、监督首责落细落实、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效能充分释放、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干部队伍战斗力稳步提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50.21万元,支出决算为2,06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纪委监委因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和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增加而加大的工资和办公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8.8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5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纪委监委因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2.68万元,支出决算为18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9%,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纪委监委因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而加大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8.05万元,支出决算为23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纪委监委因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而加大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支出。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4.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44.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40.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1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6%,比年初预算减少15.3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公车日常运行及维护,其中:燃料费3.4万元;维修费5.28万元;过桥过路费0.35万元;保险费3.62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其他等0.0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年初预算减少 12.6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4.51万元,下降90.02%,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1.9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1.93万元,下降89.81%,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68万元,下降100.00%。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435.56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435.56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效果总体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 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经费(含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5.5万元,执行数为43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22.5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政治监督进一步常态具体;二是纠治“四风”成效明显;三是监督首责落细落实;四是持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五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效能充分释放;六是干部队伍战斗力稳步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监察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不断拓展深化,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产生缺口;二是省市纪委指定管辖留置案件增加,食宿费用需自行承担,产生新增大额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申报前即编制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合理预计项目实施所需经费;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各部门对预算绩效评价的重要性认识。
2. 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经费(含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完成情况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80万元,比2018年增加0.3 万元,增长0.1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不断拓展深化,但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汉市武昌区监察委员会)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无;单价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政治监督进一步常态具体
坚持四式督导,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调。探索建立并试点运行政治生态监测预警与评价管理系统。围绕三大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抓好“迎大庆、保军运”平安稳定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宗教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二、纠治“四风”成效明显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锲而不舍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巡查,开展“双评议”监督,严查营商环境背后的作风问题。
三、监督首责落细落实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适时开展人防领域、违建别墅、利用名贵土特产违规谋利等专项整治。牵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对检视清理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
办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件,重要信访件100%结案。积极承办省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深化以案促改,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回访,抓实“后半篇文章”。全覆盖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
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效能充分释放
严格执行“两为主”规定,加强对街道纪工委和派出监察室的领导。201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同志对我区深化派出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六、干部队伍战斗力稳步提升
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举办全区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培训班。扎实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警示教育,深度融合队伍,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铁军”战斗力稳步提升。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政治监督进一步常态具体 |
坚持四式督导,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调。探索建立并试点运行政治生态监测预警与评价管理系统。围绕三大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抓好“迎大庆、保军运”平安稳定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宗教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
完成 |
2 |
纠治“四风”成效明显 |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锲而不舍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巡查,开展“双评议”监督,严查营商环境背后的作风问题。
|
完成 |
3 |
监督首责落细落实 |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适时开展人防领域、违建别墅、利用名贵土特产违规谋利等专项整治。牵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对检视清理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
完成 |
4 |
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 |
办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件,重要信访件100%结案。积极承办省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深化以案促改,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回访,抓实“后半篇文章”。全覆盖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
|
完成 |
5 |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效能充分释放 |
严格执行“两为主”规定,加强对街道纪工委和派出监察室的领导。201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同志对我区深化派出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
完成 |
6 |
干部队伍战斗力稳步提升 |
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举办全区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培训班。扎实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警示教育,深度融合队伍,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铁军”战斗力稳步提升。 |
完成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