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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中共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中共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含街道机关等派出机构)、各基层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处理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含街道机关等派出机构)、各基层单位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的重要或复杂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含街道机关等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及政府部门任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况,作出撤职及撒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行政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研研究,参与制定党内有关制度规定。
8、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区属单位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全区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做好区属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区属各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监察科(室)领导干部人选;组织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昌区监察委员会)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昌区监察委员会)总编制人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行政工勤编3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 35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行政工勤编2人,事业编制 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党内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
(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不断优化政治生态。
(三)深入开展基层作风巡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推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全面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制机制。
(六)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5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3.1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700.1万元,增长178.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监察委成立之后,部分转隶人员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项目经费均在我单位预算中体现。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5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1.19万元,项目支出3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700.1万元,增长178.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监察委成立之后,部分转隶人员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项目经费均在我单位预算中体现。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7.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7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901.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53.1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653.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700.1万元,增长178.38%,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监察委成立之后,部分转隶人员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项目经费均在我单位预算中体现;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271.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98.1 万元,增长193.7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其中:
1.人员经费962.03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901.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9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309.17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 75.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6.7万元;公务交通费34.48万元;专项业务费1182.79万元。
(二)项目支出3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2万元,增长112.22%,主要原因:巡察工作经费属于新增加的独立项目,为保证其工作开展,2018年新增巡察经费共计202万元经费。其中:
1. 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经费1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案件检查、党风廉政教育、社区纪检监督组织建设、派出(驻)纪检监察组织业务、行政监察、办理信访举报投诉、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全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及治庸问责工作,聘请评议代表进行监督巡查、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参与电视问政、改善投资环境等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工作。
2. 巡察工作经费202万元。主要用于对街道、区直部门和区属企业进行巡察,对之前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察以及开展全市在各区推进的区级交叉巡察。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昌区监察委员会)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6.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依旧为保留使用3台执法车辆,车辆总数未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6.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单位内部管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武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昌区监察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30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包括: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 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82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