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机关及下属 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少19.6万元,下降74.24%。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明细如下: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委没有保留公车,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截止2017年底,经区车改办批准本单位保留公务用车共 0 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台,执法执勤用车 0 台。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0 台。
(二)公务接待费6.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8.11%,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公务接待减少,接待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外省市交流接待和日常相关业务单位开展交流和调研。
(三)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和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