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配合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区级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辖区配合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
(三)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以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监督落实辖区减排目标。
(四)负责辖区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负责辖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六)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做好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等有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八)按照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保密等主体责任。
(九)负责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武昌区环境监察大队
2.武汉市武昌区环境监测站
3.武汉市武昌区环境监督管理站
4.武汉市武昌区环境宣传教育站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在职实有人数41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3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824.2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4.62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原区局市编人员经费补助由上年的往来资金调整为本年的预算拨款;本年新增项目“防翻越护栏及宣传工作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2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4.2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2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6.04万元,占本年支出83%;项目支出318.25万元,占本年支出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24.2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62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原区局市编人员经费补助由上年的往来资金调整为本年的预算拨款;本年新增项目“防翻越护栏及宣传工作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4.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62万元,增长 8.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原区局市编人员经费补助由上年的往来资金调整为本年的预算拨款;本年新增项目“防翻越护栏及宣传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4.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2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30万元,占4.68%;卫生健康(类)支出168.09万元,占9.21%;节能环保(类)支出1,426.78万元,占78.21%;住房保障(类)支出143.80万元,占7.8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34.79万元,支出决算为1,82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9%。其中:基本支出1,506.04万元,项目支出318.2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重大节日慰问经费0.32万元,主要成效春节期间慰问退休老干部;2、仪器设备购置经费50.00万元,主要成效环境监测中购置专用设备,用于全区环境监测工作;3、环保宣传工作经费39.00万元,主要成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及组织年度环保世纪活动;4、固体废弃物处置经费1.20万元,主要成效确保了武昌区固体废弃物的处置;5、聘用环保协管员经费补助63.00万元,主要成效保障了聘用环保协管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6、防翻越护栏及宣传工作经费14.70万元,主要成效通过警示牌的宣传和安装防翻越护栏,确保了水源地的安全;7、黑臭水体监测项目经费24.63万元,主要成效针对武昌区内黑臭水体的水体进行监测,为水质治理提供依据;8、第三方巡查工作经费95.40万元,主要成效聘请了第三方巡查公司对辖区内水、大气、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等进行日常的巡查和回访工作,对发现影响大气和水环境的现象进行科学分析,及时上报给项目单位,并出具巡查工作月报和年报,对项目单位后续的督办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9、重点区域大气整治工作经费30.00万元,主要成效对我区各街道区域性重点大气污染实施综合治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春节慰问退休老干部慰问金,为年中全区统一追加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5.42万元,支出决算为8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0.9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9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经费年初预算不足,由原市编人员经费补助列支,增加决算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77.6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原区局市编人员经费补助由上年的往来资金调整为本年的预算拨款;本年新增项目“防翻越护栏及宣传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0.72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1%,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入退休,住房保障支出较预算减少。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6.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7.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6.88万元,支出决算为1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3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13.8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赴美大气VOC治理及监测技术培训,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年中根据出国情况财政追加经费。
2019年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2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3.82万元。其中:住宿费5.58万元、旅费2.60万元、伙食补助费1.59万元、培训费2.52万元、杂费1.53万元。主要用于赴美大气VOC治理及监测技术培训境外培训团组1个、2人次;培训主要内容美国大气VOC污染现状分析、监测技术、治理效果评价等。通过此项目培训,充分了解了美国大气VOC污染现状,并通过对污染现状的分析,初步掌握了美国对大气VOC污染的监测技术,以及利用监测结果,评价治理效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进行公务用车购置。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比年初预算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维修、过桥过路、保险等方面支出,其中:燃料费0.90万元;维修费1.48万元;过桥过路费0.01万元;保险费0.5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年初预算减少3.8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公务接待标准,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9.49万元,增长130.88%,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13.82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5万元,下降58.7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赴美大气VOC治理及监测技术培训,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年中根据出国情况财政追加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公务接待标准,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318.25万元。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318.25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19 年度,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组织对9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占年初项目预算的100%,9个预算项目评价结论均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第三方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4万元,执行数为9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每月对辖区内大气、饮用水源保护区、所有湖泊、黑臭水体以及武昌段长江和湖泊排口进行巡查工作,将发现的问题或污染隐患通过武昌区环保巡查工作微信群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并每月向项目单位上交督查工作月报以及督查工作年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单位与第三方巡查公司签订巡查协议后,仅在合同内容中约定巡查范围、要点等事项,但未对第三方公司的巡查工作进行考核,项目的质量监管和财务监控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对第三方巡查公司的日常巡查工作,项目单位要派专人进行监督,及时收集巡查公司的日常工作台账,了解巡查公司的日常巡查范围,并对第三方巡查公司进行月度或年度工作内容的考核,确保巡查工作落实到位,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和财务的监控。
2.聘用环保协管员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万元,执行数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资金使用保障了14名环保协管员二季度工资的发放和社保缴纳,弥补编制不足,缓解相关岗位工作强度,对加强环境监察力度有所帮助。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通过对人员绩效考核,对考勤有一定帮助,但作用不大,仍存在缺勤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考勤管理。
3.仪器设备更新购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提高监测能力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仪器设备的功能未定期检定。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严格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定,保证其精密度、准确度均符合监测要求。
4. 环境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万元,执行数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深入社区开展活动。
5、重大节日慰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32万元,执行数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春节期间慰问退休老干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对老干部上门慰问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离退休老干部的上门慰问,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困难。
6、固体废弃物处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确保了武昌区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为突发性无主危险废物的处置,无法预测数量和金额。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所有无主危险废物得到处置。
7、防翻越护栏及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70万元,执行数为14.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警示牌的宣传和安装防翻越护栏,确保了水源地的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虽然有警示牌的宣传并且安装了防翻越护栏,但还是有附近居民翻越护栏进入水源地游泳、垂钓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执法人员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附近居民翻越护栏,并加大宣传力度。
8、黑臭水体监测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63万元,执行数为24.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针对武昌区内黑臭水体的水体进行监测,为水质治理提供依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没有监管体制,对数据的真实性无法有效辨别。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监管体制,加强对第三方巡查质量的监管,加强对水体巡查和周围居民的回访。
9、重点区域大气整治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我区各街道区域性重点大气污染实施综合治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武昌区内居民较多,无法做到每户更换老旧直排式的油烟机,成本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选取油烟较大的重点区域进行改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10万元,比2018年减少49.74万元,下降26.6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中央的八项规定,规范了相关制度,降低了日常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4.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1辆监测业务用车和1辆放置监测设备的生产作业用车;单价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有序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有关环保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省级环保督察共反馈问题88项(共性问题81项,个性问题7项)。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51项(共性问题47项,个性问题4项),其余37项整改任务正按进度持续推进整改。我区严格落实省、市整改方案时限要求,积极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目标。
二、打好蓝天保卫战
我区2019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9天,优良率为66.8%,全年重度污染天数由6天减少为1天,无严重污染天数;PM10平均浓度74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臭氧超标57天。我区扎实履职,科学施策,全年两次获得全市空气质量改善月度考核红旗区,年度改善空气质量考核名列全市前列。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
严格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武昌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30)》,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处全市领先地位,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区土壤环境总体质量保持稳定,土壤风险得到控制。完成了市绩效目标。
四、打好碧水保卫战
2019年,长江河长制监测,武昌控制断面东兴洲断面水质污染指数与对照断面武金堤渡口相比,下降0.2%;1-11月,2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武昌区所辖湖泊中,内沙湖为II类水质、四美塘为III类水质,晒湖为IV类水质,外沙湖、紫阳湖为V类水质;黑臭水体治理有明显效果,12月监测显示,湖大附小、巡司河水池指标低于黑臭标准限值,沙湖港、罗家港、董家明渠部分时段、个别指标为黑臭,其余指标低于黑臭标准限值。
五、积极落实区投委会议定事项,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执行区投委会议决定,不准推诿、拖延,接到任务清单后第一时间分解到相关领导、责任科室落实。严格落实区投委会确定的办理时限,按期按要求办结。全年报送发展拼搏线升级版五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情况通报12次。
六、精准扶贫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巩固脱贫攻坚质效为目标,坚持脱贫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的要求,着力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和弱项,着力防止返贫入贫,并紧紧依靠村“两委”及广大党员群众,按照“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以党建引领为抓手,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多次下村调研、指导扶贫工作,驻村队员坚持对贫困户的走访慰问常态化,认真倾听贫困群众诉求,耐心询问每户家庭生产生活现状,与贫困户交心谈心、算账对比,因户施策,制定帮扶计划。
七、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
按应急预案三年修订的管理规范,组织修订《武昌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武昌区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武昌区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专章》、《武昌区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简版》,区政府已予发布。今年我区未出现环境安全事故。
八、启动紫阳湖生态文明展示项目建设
紫阳公园水生态文明展示项目建设规模分为两部分:一是建设一座1000m3/d(最大变化系数1.2)的自然循环碳系载体水处理设施对紫阳湖水体进行处理,二是利用已有闲置建筑,改造建设“紫阳公园水生态文明展示馆”1座。水生态文明展示馆方面主要是通过“知水篇”、“明湖篇”、“润城篇”三个板块展示水资源与水文化,展示紫阳湖的历史人文、生态变迁、未来前景,探讨紫阳湖污染历史和治理历史,探讨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鼓励人们保护环境爱护湖泊。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1013.01万元,2019年8月启动前期程序,目前代建、可研、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正在进行环保水净化处理设施土建结构施工,预计2020年2月完成施工。水生态文明展示馆馆内布置设计方案已确定,预计2020年2月开始施工,2020年4月完成整体项目,验收后投入使用。
九、政务公开
积极推行信息公开,环评做到全文公开、流程公开、批复公开,任何人可以从省市环保网页或武昌区政府平台查询业务进度情况及文本内容。按时报送武昌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月报、季报及年报,做到填写规范,数据准确。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上报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3大类;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件;
十、议提案办理
今年我局共承办市、区两级人大、政协议提案5件,其中协助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市政协建议案1件,协办区人大议案1件、协办区政协建议案1件,议题案2件,均已完成。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有序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有关环保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
严格落实省、市整改方案时限要求,积极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目标 |
已完成 |
2 |
打好蓝天保卫战 |
完成改善空气质量考核 |
已完成 |
3 |
打好净土保卫战 |
稳定土壤环境总体质量,控制土壤风险,完成市绩效目标 |
已完成 |
4 |
打好碧水保卫战 |
完成黑臭水体监测工作 |
已完成 |
5 |
积极落实区投委会议定事项,优化营商环境 |
积极落实区投委会议定事项,优化营商环境 |
已完成 |
6 |
精准扶贫 |
完成2019年度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
已完成 |
7 |
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 |
完成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 |
已完成 |
8 |
启动紫阳湖生态文明展示项目建设 |
启动紫阳湖生态文明展示项目建设工作 |
已完成 |
9 |
政务公开 |
积极推行信息公开,环评做到全文公开、流程公开、批复公开 |
已完成 |
10 |
议提案办理 |
完成议提案办理任务 |
已完成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公开咨询电话:027-88936831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