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办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职实有人数11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注: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99.1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9.25万元,增长90.18%,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多。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99.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1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9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67万元,占本年支出92.63%;项目支出29.43万元,占本年支出7.3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9.1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9.25万元,增长90.18%。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多。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9.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9.26万元,增长90.19%。主要原因编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9.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1.38万元,占75.51%;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9万元,占7.04%;主要用于发放养老金及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支出30.72万元,占7.70%;主要用于发放医疗补贴;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住房保障(类)支出38.91万元,占9.75%;主要用于发放住房补贴;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5.69万元,支出决算为39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2%。其中:基本支出369.67万元,项目支出29.4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巡察工作经费29.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巡察工作开展;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7.39万元,支出决算为30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决算数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97万元,支出决算为2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9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法定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83万元,支出决算为3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实际支付额略有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51万元,支出决算为3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实际支付额略有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9.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0.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020年度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4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公务用车一辆。主要用于公车保养维护,其中:燃料费0.2万元;维修费0.23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0.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3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入公车一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1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26.87万元,减少30.8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3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29.43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状况良好,我区巡察工作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9.43万元,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坚持疫情防控和巡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做好疫情防控战时任务的基础上,超前谋划,调整力量,认真做好区委第八轮常规巡察和第三轮村(社区)专项巡察收尾工作,研究制定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5月正式启动区委第九轮交叉巡察和第四轮村(社区)专项巡察,巡察对象包含5个区直单位党组织、4个街道党工委及27个社区党委。7月按照省市区巡视巡察联动要求,对区民政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开展了专项巡察。10月同时启动区委第十轮常规巡察、第五轮村(社区)专项及“深化机构改革”专项巡察,巡察对象包含2家区直单位党组织、2个街道党工委及45个社区党委。11月同步启动区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和第六轮村(社区)专项巡察,对2个街道党工委及所辖24个社区党委开展巡察监督。截至年底本届区委巡察覆盖率已达到100%,实现了对59个区直单位党组织、14个街道党工委和142个社区党委的巡察全覆盖。组织开展回访督查1次,全区被巡察单位巡察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共涉及1个一级项目。
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8万元,执行数为29.43万元,完成预算的17.5%。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办法,完成区委巡察任务;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凸显巡察工作政治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尚待进一步全面完善;二是部分项目目标未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二是增加工作经费的量化考评建设。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将对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结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增加工作经费的量化考评建设,更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稳中求进,实现有形覆盖
坚持疫情防控和巡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做好疫情防控战时任务的基础上,超前谋划,调整力量,认真做好区委第八轮常规巡察和第三轮村(社区)专项巡察收尾工作,研究制定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5月正式启动区委第九轮交叉巡察和第四轮村(社区)专项巡察,巡察对象包含5个区直单位党组织、4个街道党工委及27个社区党委。7月按照省市区巡视巡察联动要求,对区民政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开展了专项巡察。10月同时启动区委第十轮常规巡察、第五轮村(社区)专项及“深化机构改革”专项巡察,巡察对象包含2家区直单位党组织、2个街道党工委及45个社区党委。11月同步启动区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和第六轮村(社区)专项巡察,对2个街道党工委及所辖24个社区党委开展巡察监督。截至年底本届区委巡察覆盖率已达到100%,实现了对59个区直单位党组织、14个街道党工委和142个社区党委的巡察全覆盖。组织开展回访督查1次,全区被巡察单位巡察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二、坚持问题导向,保证有效覆盖
按照本届区委实现巡察全覆盖的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确保巡察质效,区委巡察办把握共性要求,按照“常专结合、专中有常、常中突专”的工作思路,分别拟定问题清单,对被巡察单位进行精准靶向监督。在开展“深化机构改革”专项巡察中,重点检查单位党组织机构改革后赋予新职能的履行情况,立足督促新组建单位扣好改革发展“第一颗扣子”,形成了37项问题清单。在开展“党建引领民生”专项巡察中,立足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结合“三个聚焦”制定了50项问题清单。
三、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巡察机制
为了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区委巡察办对巡察相关机制进行了改革创新,形成了武昌巡察标准化管理模式2.0升级版。一是优化巡前准备工作。全年共开展巡前集中培训7次,培训人员百余人次,向巡察组提供涉及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百余项,帮助巡察人员尽快进入巡察状态,找准巡察方向。向被巡察单位提供迎巡工作项目和资料清单,指导做好迎巡准备。二是加强巡中跟踪问效。对照巡察标准化机制流程图、巡察资料收集编制流程图及《巡察工作手册》等制度机制,对巡察组进行跟踪指导30余次,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会审,确保巡察质量。三是做实巡后整改督导。制定《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运作流程图》,明确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严格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总结提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线四点六步工作法”,优化单位自查、过程督导、结果督导的巡察问题整改三级督导工作机制,杜绝整而不改、改而复发。武昌巡察工作的成效和做法得到市委巡察办充分肯定。省委巡视办主办的《湖北巡视巡察》期刊2020年第12期对武昌巡察规范化建设进行了推介。
四、坚持服务大局,发挥保障作用
围绕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先后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中部崛起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六稳”落实“六保”、推进武昌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多项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为党的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保驾护航。积极发挥巡察纽带作用,加强与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审计局等工作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推动立行立改、干部作风转变。巡察期间持续收集发现问题,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系统性问题提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研判,为区委了解全区政治生态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巡察相关工作机制等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建立武昌巡察专栏,发布巡察公告、工作动态,制发武昌巡察工作简报7期,及时反映巡察工作情况,宣传介绍区人大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等8家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经验,持续营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浓厚氛围。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交叉常规巡察工作 |
开展交叉常规巡察工作 |
完成 |
2 |
村(居)党组织巡察工作 |
开展村(居)党组织巡察工作 |
完成 |
3 |
专项巡察工作 |
结合区委中心工作适时开展专项巡察工作 |
完成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本部门公开咨询电话:027-889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