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政务问答

武昌区文明办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2016-02-06 12:25
  • 来源: 区文明办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研究分析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制定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对全区文明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和诚信教育与实践活动,提高全区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负责全区创建文明城镇、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评估基层党委、政府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参与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文明委会务等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省、市文明办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文明办由机关单位组成,行政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文明办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86.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86.07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6.0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6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2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586.07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6.25万元,下降1.05%,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86.07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6.25万元,下降1.0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1.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1.6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4.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6.8万元;专项业务费500万元,主要是用于文明创建及表彰工作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补助、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0万元。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