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支持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工作的通知》。
吸纳符合条件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奖补申请并提供申报资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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