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我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2025年11月食品部分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一、本次公布主要为食品,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糖、蔬菜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蛋制品、酒类12类合计165批次。其中食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54批次,不合格11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区生产经营企业的,我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置。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附件1
2.食品抽检不合格-附件2
3.食品抽检合格-附件3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