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工作统一部署,遵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23〕4号)要求,经区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武昌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有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办学校入学相关事项
学校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证件,在5月20日前(含当日),完成入学登记流程,免试入学。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入学对象及方式
1.具有武昌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以上入学对象,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初中新生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具有武昌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征收协议)等佐证材料,完成入学登记。房户一致的,对口入学;房户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对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在核验征收协议、户籍等相关信息一致后,视作房户一致、对口入学。
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武昌区的人员,子女户籍仍在武汉市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非武汉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子女户籍在武汉市外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武昌区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全家户口簿、房屋租赁协议(或房产证、不动产证)等佐证材料,完成入学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入学程序
1.信息公示
小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于5月31日前公示学校服务范围、新生入学工作安排等相关信息。
2.入学登记
登记方式:
方式一: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进入“武昌区”入口,按相关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完成登记流程。
时间:5月5-20日
方式二:无法通过网络完成登记流程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到校现场核实资料,符合入学标准的现场完成登记流程。
时间:5月17-19日
3.资料初核
各校派1-2人集中进行网络登记资料审核,参与审核人员名单于6月8日前报计财科。
时间:6月12-13日
4.现场复核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到校进行资料复核。
时间:6月19-21日
5.区级核查
各校将通过学校复核的新生登记信息汇总造册后,携带名册及新生户口簿等资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进行资料核查,按核准后的名册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时间:6月28日
6.发放《通知书》
(1)发放时间:7月3日前。
(2)发放对象:小学、初中符合条件的新生。
(3)发放标准:《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报到单,第三联通知书,中缝处加盖骑缝校章,相关信息由学校填写完整,家长签字。第一联学校留存,第二联及第三联交家长作为新生入学报到凭证。涂改过的《通知书》无效,严禁不发《通知书》。
7.新生入学报到
义务段新生报到时间7月5-6日。中小学新生均持《通知书》,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8月31日前,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补办入学手续,按相关程序统筹入学。后续登记的学生统一于8月25-31日告知统筹结果,同时放发《通知书》。非本校服务范围内的学生,学校不得办理登记。
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事项
(一)招生对象及计划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各民办学校的办学属性及硬件条件,合理核定招生计划及范围。各民办校招生计划及对象将报市局备案同意后进行公示,具体情况以市局公示为准。
(二)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局统一规定时间内(7月7-9日)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重复报名无效。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三)招生录取
1.招生对象中,分类计划执行应收尽收原则。其他对象招录按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2.电脑派位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由武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3.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已自愿网上报名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按照“报名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数登记注册入学、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招生”的原则招收其他已网上报名该校的学生。
(四)缴费确认
已被民办学校派位确认的学生,应于7月25日前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缴费的学生。
(五)日程安排
7月7-9日,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新生网上报名;
7月11-12日,已完成民办小学网上报名的新生到报名学校确认资格;
7月15日,报名数大于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排位;
7月25日前,已被民办学校派位确认的学生到学校缴费确认。
三、工作保障和纪律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新生入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科室为成员,依法依规制定《武昌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成立监察小组,制定风险防控预案,电脑派位当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媒体记者和家长代表等参与,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平公正;接待群众来访,解决疑难问题。
三是各学校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加强本校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管理,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广泛宣传,强化引导
坚持公开、公正、便民原则,搭建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化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政策宣传平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搭建好宣传平台。区教育局通过“学在武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宣传,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各校利用网络、毕业生家长会、公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入学招生信息,主动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
二是组织好各类培训。开展区、校层面培训,政策宣讲到位。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管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行为。严禁任何学校私自招生,不准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违规乱收费。
(四)完善制度,强化问责
健全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区教育局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对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2023年武昌区接收统筹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 义务段公办学校名单 |
初中 |
小学 |
编号 |
学校名称 |
备注 |
编号 |
学校名称 |
备注 |
1 |
武汉市第九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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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昌区万福林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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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昌首义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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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昌区解放桥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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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汉市晒湖中学 |
九年一贯制 |
3 |
武昌区武泰闸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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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武汉市新河街学校 |
九年一贯制 |
4 |
武昌区八铺街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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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武汉市东亭学校 |
九年一贯制 |
5 |
武昌区回民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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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武汉市四美塘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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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武昌区复兴路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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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武汉市杨园学校 |
九年一贯制 |
7 |
武昌区晒湖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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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武汉市陆家街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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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武昌区丁字桥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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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武昌区首义路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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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武昌区三道街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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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武昌区棋盘街小学候补街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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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武昌区昙华林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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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武昌区中南路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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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武昌区何家垅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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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武昌区大东门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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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武昌区新河街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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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武昌区柴林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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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武昌区余家头小学杨家路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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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武昌区徐东路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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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武昌区育红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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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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