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和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组织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考核标准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监督区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工作。对于不接受指挥调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相关部门,可向监察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3.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城管执法队伍(含协管员)规范化建设。实行集中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城管部门的执法职责。
4.负责城市综合管理。承担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交通运输各类问题的发现、交接、督办和应急指挥调度工作职责,协调、督办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事项。负责城市管理110联动服务工作,负责数字化城管群众投诉办理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全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路政执法、开挖恢复。负责直管桥梁、隧道的养护维修。负责城市道路井(沟)盖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燃气热力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燃气供应安全、服务及燃具销售、安装维修监督管理。负责燃气热力特许经营管理。
7.负责全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办全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处理集中工作。指导、督办全区环卫作业、设施设备管理。统筹、指导、协调、督办建筑垃圾(弃土、弃料、装修垃圾)处置工作。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8.统筹协调全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验收合格后未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进行建设或者改造的违法建设,以及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建设。牵头负责擅自下挖建筑物内底层地面、擅自将临街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指导、协调、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其中涉及违法建设和影响城市容貌的行为。
9.负责全区户外广告、景观灯光、门面招牌、横幅布标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管景观灯光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路名牌的设置、维护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架空管线的容貌监管。
10.负责制订全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点位施划方案、停放秩序管理和日常监管工作。
11.负责区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行业管理。按规定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级园林绿化相关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检查指导城市绿地的保护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和附属绿地等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开展资源检查。
13.负责检查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对已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地进行监督检查,对附属绿地养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指导植物修剪、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负责推进社会绿化。开展义务植树和生态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的行业管理。对公园(广场)的绿化养护、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文明游园、安全稳定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公园(广场)文化活动和科普教育。
15.负责组织全区交通运输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假日运输等重大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16.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协调处理交通运输系统重大灾害、事故的调查和救助工作。
17.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组织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18.参与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改造提升的接管、验收、移交相关工作。
19.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科技成果的创新、应用和转化。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20.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21.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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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20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景观灯光监控中心
3.武昌区中南路清洁队
4.武昌区大桥清洁队
5.武昌区二桥清洁队
6.武昌区固体废弃物管理站
7.武昌区施工渣土管理办公室
8.武昌区综合管理站
9.武昌区厕所管理站
10.昌区城建维修工程处
11.洪山广场管理处
12.洪山公园管理处
13.长春观公园管理处
14.紫阳公园管理处
15.武昌公园管理处
16.四美塘公园管理处
17.首义广场管理处
18.社区绿化管理队
19.绿化队
20.园林苗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总编制人数974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4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45人)。在职实有人数606人,其中:行政实有23人,工勤实有4人,事业实有57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5人)。
离退休人员124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242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保持大城管先进水平。进一步完善大城管工作机制,结合市大城管考核和区第三方检查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落实精致管理标准,做实做优大城管。
(二)推进垃圾分类和环卫设施建设。探索研究大型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可行性方案,提升我区分类垃圾处置能力;推进紫阳湖星级公厕改造升级、公厕排污管网改造等建设项目。
(三)市政设施改造优化。实施桥梁改造管理及维护项目、通道电梯及通道通风设备改造、宝通寺路及周边道路应急综合整治工程等8项工程,预计总投资1.6亿元。
(四)公园广场提档升级。完成首义广场等6个公园广场提升改造,实施洪山公园拆迁改造工程,梅家山游园、罗家港游园综合改造提升等项目。
(五)搭建智慧燃气平台。主持开发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实现瓶装气供应站点的远程视频监控可视化、日常监管标准化、风险分析智能化、内部管理规范化。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5,50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508.2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16.37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39.25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减少7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331.38万元、项目经费减少433.18万元。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50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2.16万元,项目支出35,596.0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16.37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39.25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减少7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331.38万元、项目经费减少433.18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城乡社区支出47,20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3.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4.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6.23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4,318.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97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5.56万元;资本性支出964.8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508.22万元,其中:当年预算55,508.2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16.37万元,下降1.97%,下降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39.25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减少7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331.38万元、项目经费减少433.1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9,912.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83.19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39.25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减少7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331.3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8,563.61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4,318.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住房改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5.5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抚恤救济费、生活补助、住房提租补贴、退职(役)费、医疗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48.55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1,194.3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71.75万元;公务交通费82.44万元。
(二)项目支出35,596.0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33.18万元,下降1.2%。其中:
1.专用车辆购置及养护费项目880万元。主要用于非公务车辆等专用车辆的购置及养护。
2.清扫保洁经费项目13,027.38万元。主要用于道路清扫保洁、城市家具清洗、环卫工人放心早餐、转运台维护费、门前三包管理费和“三乱”整治等经费。
3.环卫事业人员经费项目1,305.62万元。主要用于人事代理及劳务派遣的人员经费等。
4.园林管理经费项目4,936.52万元。主要用于公园广场、主次干道、社区绿化养护、节日上花、古树名木维护等经费。
5.公厕管理费项目587.17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公厕的日常维护及管理费用。
6.城镇垃圾处理费代收手续费项目128.08万元。主要用于自来水公司代收城镇垃圾处理费的手续费。
7.垃圾分类工作经费项目2,641.62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8.生活垃圾处置费项目4,445万元。主要用于各垃圾场城镇垃圾处理费以及上缴到市财政局的全区生活垃圾处置生态补偿金。
9.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工作经费项目1,003.75万元。主要用于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工作产生的人工费、车辆维护费、运输费等。
10.综合执法经费项目501.1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大队综合整治、违法建筑拆除、队员服装费、夜间渣土管理、噪音和油烟污染整治费等。
11.执法车辆购置及维护费项目47.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大队执法车辆的购置及维护经费。
12.协管员经费项目1,07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园林、交通协管员工资及福利支出。
13.办公专用设备购置经费项目4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及打印设备的购置。
14.非环卫事业经费4,971.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设施维修、桥梁通道维修及养护、意外伤害经费、亮化电费、架空管线整治经费、路名牌、高架桥整治经费、共享单车整治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由机关及下属20个二级单位组成。二级单位包括:
1. 武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 景观灯光监控中心
3. 武昌区中南路清洁队
4. 武昌区大桥清洁队
5. 武昌区二桥清洁队
6. 武昌区固体废弃物管理站
7. 武昌区施工渣土管理办公室
8. 武昌区综合管理站
9. 武昌区厕所管理站
10.武昌区城建维修工程处
11.洪山广场管理处
12.洪山公园管理处
13.长春观公园管理处
14.紫阳公园管理处
15.武昌公园管理处
16.四美塘公园管理处
17.首义广场管理处
18.社区绿化管理队
19.绿化队
20.园林苗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1.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6.26万元,下降18.4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根据实际发生数追加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4.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6.26万元,主要原因:疫情防控,减少非必要的接待活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机关及下属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10.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1,485.69万元。包括:货物类6,980.49万元,工程类2,389.50万元,服务类12,115.7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合计8,607.43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5,905.55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828.7万元,技术性服务16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1,713.1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8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560辆。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596.06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专用车辆购置及养护费项目申报表

2.清扫保洁经费项目申报表

3.园林管理经费项目申报表

4.公厕管理费项目申报表

5.垃圾分类工作经费项目申报表

6.生活垃圾处置费项目申报表

7.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工作经费项目申报表

8.人员经费项目申报表

9.城镇垃圾处理费代收手续费项目申报表

10.执法车辆购置及维护费项目申报表

11.综合执法经费项目申报表

12.协管员经费项目申报表

13.非环卫事业经费项目申报表

14.办公专用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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