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加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及规章规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工商贸生产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
3、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行政执法分析工作;负责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5、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的评估;依法对生产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检查、监控、监督全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6、负责全区生产经营作业现场职业健康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
7、组织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拟定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和安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机关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武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机关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3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38.3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8.3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402.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2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438.3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46万元,增长3.17%。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11.1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13.71万元,下降50.29%,其原因是2017年财政预算口径调整,将部份商品和服务支出调入项目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25.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04万元,其中:
(1)日常公用经费1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等支出。
(2)“三公”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交通经费7.2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交通补贴。
(4)专项业务经费9.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岗位津贴。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5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227.1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7.17万元,增长100%,其原因是2017年财政预算口径调整,将部份商品和服务支出调入项目支出。其中:
1、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制定标准化,开发系统,“两化”融合对全区企业调查摸底,监管归责,信息录入,人员培训,实现企业监管全覆盖,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2、安全隐患排查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区属、街属没有改制的困难企业需要治理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项目;低保户家庭的危旧房改造;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资助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等。
3、安全专家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事故鉴定、咨询等。
4、安全生产“三同时”项目1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比持平。主要用于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监管。
5、标准化建设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等。
6、危险化学品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化工、医药、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7、应急救援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区应急救援演练等。
8、事故调查处理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
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27.17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0、职业健康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等。
11、烟花爆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昌区安监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4.5万元。包括:货物类41.5万元,服务类3万元,工程类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