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政务问答

武昌区水务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2017-01-09 17:15
  • 来源: 区水务局

  武昌区水务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水务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水行政许可工作。

  2、负责拟订全区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

  3、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湖泊管理及水生态修复工作。

  4、主管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拟定本区洪水防御方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抢险、排渍排涝和抗旱工作。

  5、负责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排水排污及江河湖泊排水排污整治工程;负责城市排渍调度指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排水接管工作。

  6、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监测向江湖及其排水管网排污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和排水管网的纳污能力,提出水环境治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7、组织实施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协调、处理部门间的水事纠纷;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填湖、损坏排水设施、损毁防洪设施等水行政违法案件。

  8、主管全区河道、堤防、湖泊及人工水道的保护和治理;负责堤防建设和管理,包括河道堤防和其他防洪设施的日常维修,组织河道堤防清障,参与堤防禁脚范围和河道滩地基建项目及其他构筑物的查报、防洪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9、主管各类水务工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水域及其沿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10、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11、负责推进全区水务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交流;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对外合作工作。

  12、负责水资源费等各项规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协调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

  13、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水务局由机关及下属7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水务局总编制人数347人,其中:行政编制11 人,事业编制33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人)。在职实有人数25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38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8人)。

  离退休人员234人,其中:离休0 人,退休234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869.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8,869.9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69.90万元。主要包括农林水支出7,880.6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16.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3.01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8,869.90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554.2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281.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81.06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38.40万元,与2016年持平;“三公”经费支出30.0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3.36万元,下降43.76%;公务交通费23.32万元,属2017年新增项目;专项业务费1,689.32万元,比2016年减少464.40万元,下降21.56%。

  专项业务费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用支出,其中:

  (1)河道采砂管理执法经费67.00万元,主要用于河道采砂管理的执法工作,以及公安、海事、街道等相关协作单位的工作经费。

  (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1.3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

  (3)防汛补助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经费。

  (4)湖泊长效管理费用102.00万元,主要用于湖泊微生物治理、湖泊补水、湖泊水质提档升级运营经费、湖泊巡查及湖泊宣传等工作。

  (5)排水工作经费1,050.00万元,主要用于武昌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社区排水设施的疏捞维护和保养工作。

  (6)泵站工作经费305.00万元,主要用于现运行的23座泵站的维修维护以及城市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7)白沙所堤防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支出及后勤保障经费。

  (8)杨园所堤防工作经费14.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支出及后勤保障经费。

  (9)物业办工作经费120.00万元,主要用于原防汛办集体在职及退休人员经费,后勤保障等的各项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91.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返乡遗属生活补助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医疗补助和物业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315.70万元,其中:

  1、经常性项目支出948.00万元,其中:

  (1)湖泊长效管理维护费用150.00万元,主要用于四美塘、晒湖、内沙湖及紫阳湖等四个湖泊的水生植物打捞、清运及日常保洁工作。

  (2)人大议提案及社区排水零星改造200.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全区各街道社区范围内的排水问题及“110“投诉。

  (3)社区化粪池维护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社区化粪池因多年未疏捞导致的社区污水漫溢问题。

  (4)井盖更换1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各类破损井盖的维修维护工作。

  (5)泵站前池清淤40.00万元,主要对泵站所下辖16座泵站的前池淤泥进行疏捞清运工作。

  (6)水箱清洗和维修16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范围内社会型水箱的清洗与维修维护工作。

  (7)白沙所堤防维护经费122.00万元,主要用于民主路闸口至八坦路闸口堤段及五个小型涵闸等堤防设施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8)杨园所堤防维护经费56.00万元,主要用于上起长江一桥民主路明口,下至与青山相邻的罗家闸堤段等堤防设施的维修及维护工作。

  2、一次性项目支出367.70万元,其中:

  (1)排水管网水位监测点100.00万元,主要对20个易渍水地区排水关键节点安装排水管网水位监测系统。

  (2)黑臭水体治理经费144.70万元,主要对巡司河武昌明渠部分和解放闸入江口段进行生物修复和生态调控。

  (3)泵站自动化改造50.00万元,主要对泵站所下属6座立交泵站进行自动化改造。

  (4)排渍应急设备购置73.00万元,主要为应对汛期突发情况,需购置叉车一辆、双排座轻型货车一辆、备用水泵四台、备用控制柜四台。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昌区水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120.00万元。包括:货物类250.00万元,服务类1,020.00万元,工程类85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