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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委2019年部门预算

  • 2019-02-26 12:35
  • 来源: 区民政局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委(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委(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委(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委(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民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指导、组织、协调、推进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拟订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推进“三社(社区、社工、社会组织)联动”,统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人才队伍、社区资金投入、社区信息平台等资源,在全区形成政社互动,多元参与、协同善治的工作局面;指导各单位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及社区公共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

3、指导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组织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换届选举及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4、负责救灾救济工作;承办社会困难户、各类救济对象的调查、审批、管理;核实、掌握灾情,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就在款物的使用;负责全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发证,核发低保金并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组织实施困难群众社会基本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5、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体恤优待政策的落实。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烈士褒扬、评残、参战参试人员身份认定;负责复退军人的安置及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移交民政部门的退休人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离休干部的接收、管理。

6、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全区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和社会养老福利机构的建设、管理和审批,组织、指导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街和区直机关及地区单位老龄工作。负责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大型活动;依法依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省、市政府关于优待老难人的各项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全区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及其年检工作;监督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活动,查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社区残协工作。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捐赠和安老、扶幼、助学、济困、赈灾等慈善活动;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的发行和福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负责福利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0、负责婚姻、殡葬、收养工作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办理儿童收养的审查、登记、审批;负责全区地名管理、行政区划、地域勘界及边界碑、桩的设置与管理。

11、负责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将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形成武昌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体系;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掌握初级专业技术的人才。

12、承担全区“三无”对象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无偿或者低收费服务;承担武昌区部分街道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湖北省老年人福利工作培训基地;入院老人的医疗服务等。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民政委由机关及下属8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7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民政委(汇总)总编制人数 125 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1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0人)。在职实有人数86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工勤2人,事业编制 7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9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要求,积极推进“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工作试点,充分发挥民政在探索党建引领城市治理创新工作中的作用。开展社区“三微”系列工作,承办以“社区三微改造”为主题的全国社区发展论坛,开展“三微项目”培训班。创建55个幸福驿站,开展第三方培训、督导和评估工作。加强红色业委会建设,开展“12345”行动。组织开展全区社会工作者及社区工作者技能大赛,开展十佳社工、十佳社工案例和项目、优秀志愿者和志愿组织等评优评先活动。

(二)深化“三社联动”机制。实施2018年度“三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启动2019年“三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发布《城市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管理要求》标准,推进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武昌区第六届公益创投大赛,资助一批社会组织及项目。加强“社创谷”建设,引入一批支持型社会组织入驻,在每个社区培育1-2个能承接社区公共事务的社会组织。承办“小微”社会组织公益产品交易会,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加大力度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推动、指导各街道成立街道级社会工作联合会。开展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免费养老服务试点,提升社区志愿服务水平。

(三)加快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20个,建成25个“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完善全区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推进老年人综合评估,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持续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提高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软、硬件管理水平。加强水果湖省直片区养老服务建设,加强指导5个社区宜老宣传氛围和老年人活动中心社会化运营,争取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支持,拿出场地建设养老院。

(四)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抓好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实物救助、医疗救助、慈善互助、流浪乞讨救助等专项救助。积极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开展大数据核查,继续为困难群众购买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为武昌籍居民购买民生保险。加强对口农村精准扶贫工作,抓好中央、省委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巩固我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贫困对象如期脱贫出列。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将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纳入救助体系,进一步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五)强化社会事务专项管理。落实迎军运会服务保障,开展“武昌有你,军运有我”活动,营造全民迎军运的浓厚氛围。开展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继续开展地名集中整治工作,全面申报未命名道路,检查规范标准地名使用情况,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清理整治各类地名标志。加强婚姻登记服务环境硬件建设,打造温馨、庄严的服务环境。深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加大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力度。实施慈善公益活动,积极发挥冠名基金作用,促进武昌区域慈善事业发展。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843.34万元(含区民政委本级7786.03万元,所属预算单位105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43.3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154.74万元,下降70.2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民政部分职能划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此预算。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843.34万元(含区民政委本级7786.03万元,所属预算单位105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1.60万元,项目支出4951.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154.74万元,下降61.5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民政部分职能划出。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8.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47万元;其它支出200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202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3.76万元;资本性支出27万元;其它支出2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6843.3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154.74万元,下降70.2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民政部分职能划出。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891.60万元,比2018减少15936.59万元,下降80.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民政部分职能划出。其中:

1.人员经费3207.09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410.8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保缴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6.2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民政对象抚恤补助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684.51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128.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6.98万元;公务交通费11.76万元;专项业务费537.37万元。

 (二)项目支出2951.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18.15万元,下降6.9%。其中:

1、三无老人经费137.54万元。

2、福利院老旧电线电路改造款27万元。

3、扶贫经费350万元。

4、社区治理创新经费162.20万元。

5、社会工作服务经费50万元。

6、政府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经费616万元。

7、孵化基地经费100万元。

8、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经费300万元。

9、社区教育专项经费224万元。

10、社区养老服务经费742万元。

11、居民家庭财产民生保险经费2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19年“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包括武昌区民政委本级和二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武昌区社会福利院。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9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 万元,下降 50.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0万元,与2018年预算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果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因公车改革,我单位无增加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因公车改革,我单位只保留1辆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3.9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按人头预算的公务接待费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2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此预算。其中:

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营运补贴727万元。

2、养老护理员一次性奖励及护理岗位补贴48万元。

3、老年宜居社区建设930万元。

4、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险12.4万元。

5、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场地意外险8.6万元。

6、社区社会助力计划补贴71万元。

7、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试点项目补贴20万元。

8、社会工作项目补助经费18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武昌区民政委(汇总)机关运行经费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512.44万元。包括:货物类436.44万元,工程类300万元,服务类17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昌区民政委(汇总)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业务用车 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武昌区民政委(汇总)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51.74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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