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政务问答

武昌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2016-02-03 16:20
  • 来源: 区科产局

  武昌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 2016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武昌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昌发〔2015〕2号)精神,设立武汉市武昌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将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信息产业发展、工业行业管理、中小企业服务、直属企业管理等职责,原区科学技术局(区知识产权局)职责,原区交通运输局(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区物流局)的物流管理职责划入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

  (一)武昌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产业发展、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工作目标、措施和实施意见;组织产业发展、科技工作的体系建设,参加起草相关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3、推进全区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监测、分析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开发机构建设,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4、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进行宏观指导,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企业信用体系,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承担区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电力协调管理工作。

  5、负责推进产业发展的招商引资工作;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高新技术、重大科技项目方面的智力引进工作;负责联系地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促进“政产学研用”合作

  6、组织推进经济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及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

  7、负责直属企业的管理,对直属企业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执行进行指导监督,解决直属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

  8、负责区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及相关科技及知识产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实施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全区科技和产业投融资服务。

  9、负责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国家、省、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工作。

  10、负责全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健全科技创新创业体系的计划、意见并组织实施。

  11、组织落实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指导、协调各街道和区直部门及各行业的科技管理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城区考核备检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区技术市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科技统计、科技信息及科技管理培训工作。

  13、负责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学技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负责拟定全区重点物流发展项目,指导和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

  15、统筹协调全区物流市场服务与监管工作,做好物流企业服务工作,培育壮大物流产业和龙头企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由机关及下属  5  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总编制人数  43人,其中:行政编制 24 人,事业编制  19 人。在职实有人数  37 人,其中:行政在职  23  人,事业在职  14 人。

  离退休人员  205  人,其中:离休  14 人,退休 191   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 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3026.8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3026.81万元。

  2016  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026.81  万元。主要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科目)   1612.56 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 1203.5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92.7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7.96 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 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 3026.81万元,比2015年预算9947.46(原武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武昌区科技局合并数)减少6920.65万元,下降69.6%,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746.81  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549.35万元,增长2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455.68万元,为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事业人员工伤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338.12 万元,包括日用公用支出43.2万元,比2015年减少 4.8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三公”经费支出40万元;专项业务费254.92万元,较2015年减少109.37万元,主要是由于职能调整将原中小企业服务经费56万元并入项目经费中,取消改制协调经费30万元、事业补助费23.37万元。

  专项业务经费指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公用支出,其中:

  (1)、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经费20 万元,为武昌区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活动经费。

  (2)、白沙洲都市工业园经费200万元,为加强园区非公党建、园区招商、发展规划、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资产委托经营等支出。

  (3)、企业管理经费18万元,用于直属单位党务活动、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支出。

  (4)安全生产监督岗位津贴1.9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953.01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本期项目支出为280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7470万元,其中:

  1、2016年进行项目经费由财政部门统一分配、统属管理减少原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7490万元。

  2、计划管理费280万元,用于开展组织和管理科技研发工作的方面的支出。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