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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武昌区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昌区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武昌区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昌区教育局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组织培训督导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各类教育的目标管理工作。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及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专家和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区政协对口联络;教育系统的统一战线工作、宣传思想和理论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普法教育工作、信息工作。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各学段教育教学工作;全系统学籍管理工作;全系统新生入学分配工作;指导中考、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全系统体育卫生、科技环保、艺术教育、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等工作。落实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相关法规和方针、政策;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按照政策和管理权限,全系统民办学校的审批、终止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地区各类学校的事业发展计划;全系统教育事业费、财政预决算、教育专项事业费的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基本建设的计划与经费管理;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核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属学校教育布局和教育结构的调整。管理全系统的人员编制,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教师和办理教师调出(进)工作,组织实施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考核、师德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教职工工资的核定、套改、晋升、异动等工作,加强教师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教职员工的奖惩工作以及各级骨干教师和先进 模范人物的评选推荐工作,深化和完善学校人事制度、工资制度、职务评聘制度等各项教师管理制度工作。审核武昌地区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高中教师资格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离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本系统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与服务工作;督促基层落实离休干部的各项待遇及服务工作;组织离休干部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依据《工会法》、《工会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结合实际,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领导直属工会,指导各基层工会抓好工会组织的各项建设与管理,在党委领导下,抓好基层民主 建设,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劳动竞赛活动,配合党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师德教育,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协助完成党政交办的有关工作。统筹管理全地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贯彻执行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全面负责本系统的团队工作;组织和指导本系统的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有益活动;负责处理教育局关工委办公室事务;治理全区中小学校园周边综合工作。综合协调督办、落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区人大对口联络;负责全地区绩效管理、语言文字、学校 安全、计划生育、信访、保密、档案、教育年鉴的编修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教育局由机关及下属85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5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教育局总编制人数6,092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6,06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5,877人,其中:行政实有21人,事业实有5,85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6,099人,其中:离休62人,退休6,037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19年,武昌区教育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务实创新、开拓进取,推动武昌教育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管办学方向、管改革发展、管干部,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各方面。一是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党建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抓好书记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工程,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化教育党建“一校一品”,打造教育党建特色品牌。加强帮带指导,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党建水平。二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开辟“学在武昌”微信公众号“朗读者”板块,邀请名优教师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行详细解读;组建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团和“四有好教师”事迹宣讲团,在教育系统进行全覆盖宣讲。三是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扎实做好全区教育系统防范校园非法传教工作,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抵御不法分子利用宗教渗透教育领域。四是强化学校年轻干部培养,抓实名校长卓越成长工程和年轻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工程。五是筹备召开武昌区教育大会,研究制定促进武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办法。
(二)着力补齐教育短板,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下大力气解决学前教育、高中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不断补齐短板。一是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科学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确保2019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定在95%以上,全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积极推进歌笛湖、武锅生活区等改造项目内配建幼儿园建设。二是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积极应对新高考,分层分类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培训工作。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建立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制度、新的课堂管理制度、选课指导制度,提高学生生涯规划能力和主动发展能力。三是推进职业教育良性发展,以抓中职学校达标建设为突破口,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优化专兼结合双师结构,加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力度,提高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
(三)加大教育保障力度,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围绕办好现代化教育,抓好人、财、物和体制机制保障。一是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把师德师风做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优化教师流动方式,将教师交流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确保每年教师交流比例达10%以上。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配置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投入比例,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平衡协调发展。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经费日常使用管理,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三是落实教育配建及设备更新工作,完成南湖第二小学改扩建项目,启动陆家街中学改扩建项目,继续紧跟复地东湖国际配建及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改扩建等项目进度。依据优质均衡的原则,做好校园基础设施完善及配置、更新工作。
2019年区教育系统将继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武昌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绿色教育体系。在总结武昌区绿色教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健全绿色教育理论框架和理念体系,研制绿色教育评价指标、方案、操作系统,搭建绿色教育评价信息化平台,建立着眼长远、科学多元的区域性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把道德品行、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作为评价中小学生的重要标准,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评价倾向,引导学校、教师、家庭和社会树立全面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二是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强主干,兴两翼,两纵两横打造八大优质义务教育学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域覆盖”的顶层设想落地生根。即:按照地域位置,组建“以骨干初中为龙头、名优小学为支撑”的八大优质义务教育学区,学区内小学就近划片入学,小升初对口同一初中或一校多点的校区或品质相近的初中,努力抑制择校热,让老百姓都能享受到家门口的优质教育。三是深化少先队改革。进一步加强与团区委的沟通合作,不断健全团教协作机制,促进团教工作深度融合。结合区域实际,从增强少先队荣誉感教育、开展雏鹰争章活动、创建少先队活动实践品牌三个方面进行重点突破,形成在全国可推广的先进经验,高标准迎接全国少工委考核验收。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43,134.15万元(含区教育局本级36,120.91万元,所属预算单位207,01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977.66万元,事业收入4,156.4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8,471.53万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是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奖补等专项经费标准提高,总量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等。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3,134.15万元(含区教育局本级36,120.91万元,所属预算单位207,01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634.15万元,项目支出21,5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8,471.53万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是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奖补等专项经费标准提高,总量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等。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教育支出231,838.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4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38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49,573.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746.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14.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8,977.66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38,977.6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8,613.04万元,增长13.6%,增长原因:是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奖补等专项经费标准提高,总量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等。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17,477.6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3,113.04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奖补等专项经费标准提高,总量增加;五奖基数和奖金个数等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1.人员经费175,387.97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49,573.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医疗补贴、提租补贴和其他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14.03万元,主要用于在财政开支的离休人员、企业剥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五奖等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42,089.69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1,761.4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95.86万元;公务交通费19.24万元;专项业务费40,213.13万元。
(二)项目支出21,5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500万元,增长34.38%,主要原因:新高考改革。其中:
1.重点工程、基础建设专项经费6,070万元。主要用于陆家街中学、南湖二小等重点工程建设和现代化学校及部分学校维修改造。
2.设备购置专项经费2,000万元。用于部分学校设备添置和更新等开支。义务段学校常规设备器材添置;课桌椅及办公桌椅更新;初中实验更新换代及卫生厨房设备。
3.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2,500万元。用于①教室多媒体液晶一体机70寸239套,65寸8套,金额275万元。②教室多媒体液晶一体机86寸195套,金额315万元。③学生机房22套,金额187万元。④智慧黑板45台,金额115万元。⑤学生机1080台,金额432万元。⑥网络建设和资源库606万元。⑦LED和创客室570万元。
4.体卫艺和科技专项经费930万元。用于①落实《武汉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经费,用于体育运动队训练、大型运动会、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补贴等880万元。②用于科技设备添置和学生科技比赛50万元。
5.布局调整专项经费500万元。用于义务段学校拆并专项经费。
6.市级专项经费9,5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教育局 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由机关及下属85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5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5.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88.20 万元,下降47.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按规定程序报区财政局审批,拨付专款列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9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93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7月全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教育局所有公车全部按规定流程处置。
3.公务接待费预算95.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8万元,主要原因:教育局招考公务员及教师人员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武昌区教育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85.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5,959.98万元。包括:货物类2,477.6万元,工程类3,150.96万元,服务类331.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1,713.13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