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统一管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2.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
3.履行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职责。
4.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6.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8.协调有关部门和街道做好涉藏、涉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行政实有4人,工勤实有0人,事业实有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2、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和突发案事件。
3、深入开展民族进步创建。
4、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5、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
6、支持宗教界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9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17万元,增长18.35%,主要原因是调入1人导致经费增加。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60万元,项目支出39.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17万元,增长18.38%,主要原因是调入1人导致经费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28.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3.9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13.9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17万元,增长18.35%,增长原因:调入1人导致经费增加;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74.6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17万元,增长23.45%,主要原因:调入1人导致经费增加。其中:
1.人员经费131.53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28.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万元,主要用于对单位工作人员和家庭的补助。
2. 商品和服务支出43.08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6.8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18万元;公务交通费4.06万元;业务补助经费32万元。
(二)项目支出39.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运行经费补助39.35万元。其中:
1.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运行经费补助项目39.35万元。宝通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用于对文物保护的人工费、水电费、消防设施费、白蚁防治费、保养费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36万元,下降66.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局没有配备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0.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预算定额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8.5万元。包括:货物类10.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8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合计9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0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0万元,技术性服务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9万元,其他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35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二部分
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武昌区民宗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部门名称 |
区民宗局 |
填报人 |
陈雪松 |
联系电话 |
88936182 |
部门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
总体资金情况 |
当年预算收支 |
占比 |
近两年收支情况 |
2020年 |
2019年 |
收入构成 |
财政拨款 |
213.95 |
|
180.78 |
175.70 |
其他资金 |
|
|
|
|
合计 |
213.95 |
|
180.78 |
175.70 |
支出构成 |
基本支出 |
174.60 |
|
141.43 |
136.35 |
项目支出 |
39.35 |
|
39.35 |
39.35 |
合计 |
213.95 |
|
180.78 |
175.70 |
部门职能概述 |
1、统一管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2、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 3、履行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职责。 4、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6、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8、协调有关部门和街道做好涉藏、涉疆工作。 |
年度工作任务 |
1、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2、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和突发案事件。 3、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4、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5、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 6、支持宗教界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
整体绩效目标 |
长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目标1:指导宗教场所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目标2: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目标3:协调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 目标4: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 目标5: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 目标6:协调各民族和谐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
目标1: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严格落实“四进八无三上墙”,遵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标准; 目标2:组织区司法局、街道、社区开展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 目标3:积极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和街道做好涉藏、涉疆工作; 目标4:重大节日期间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扶持爱国爱党的宗教界代表人士; 目标5:开展摸排调查,掌握辖区内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开展走访慰问; 目标6: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
长期目标1: |
协调各民族和谐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
长期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评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
≥2 |
评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不少于2个 |
质量指标 |
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 化解成功率 |
100% |
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100% |
时效指标 |
长期 |
长期 |
长期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各民族共同 繁荣发展 |
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
环境效益目标 |
环境效益指标 |
营造了良好的民族 团结氛围 |
营造了良好 的民族团结氛围 |
长期目标2: |
支持宗教界开展活动,完善自身组织建设 |
长期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 培训学习 |
≥2 |
每年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培训学习不少于2次 |
质量指标 |
宗教界人士满意度 |
100% |
宗教界人士 满意度100% |
时效指标 |
长期 |
长期 |
长期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宗教关系 和谐 |
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
环境效益目标 |
环境效益指标 |
确保宗教领域 和谐稳定 |
确保宗教领 域和谐稳定 |
年度目标1: |
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
绩效标准 |
近两年指标值 |
预期当年 实现值 |
2020年 |
2019年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民族团结 教育培训活动 |
≥4 |
≥4 |
≥4 |
开展民族团 结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4次 |
质量指标 |
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 |
100% |
100% |
100% |
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100% |
时效指标 |
2021年内 |
2020年内 |
2019年内 |
2021年内 |
当年内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各民族共同 繁荣发展 |
促进各民族共同 繁荣发展 |
促进各民族共同 繁荣发展 |
促进各民族共同 繁荣发展 |
环境效益目标 |
环境效益指标 |
营造了良好的民族 团结氛围 |
营造了良好的民族 团结氛围 |
营造了良好的民族 团结氛围 |
营造了良好的民族 团结氛围 |
年度目标2: |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
绩效标准 |
近两年指标值 |
预期当年 实现值 |
2020年 |
2019年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
1 |
1 |
1 |
创建全国民 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
质量指标 |
少数民族群众 满意度 |
100% |
100% |
100% |
少数民族群 众满意度100% |
时效指标 |
2021年内 |
2020年内 |
2019年内 |
2021年内 |
2021年内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各民族共同 繁荣发展 |
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
促进各民族共同 繁荣发展 |
促进各民族共同 繁荣发展 |
环境效益指标 |
环境效益指标 |
营造了良好的民族 团结氛围 |
营造了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 |
营造了良好的民族 团结氛围 |
营造了良好的民族 团结氛围 |
年度目标3: |
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
绩效标准 |
近两年指标值 |
预期当年 实现值 |
2020年 |
2019年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慰问困难少数民族群众 |
5 |
5 |
5 |
慰问5家困难少数民族群众 |
质量指标 |
慰问困难少数民族群众 |
100% |
100% |
100% |
慰问困难少数民族群众100% |
时效指标 |
2021年内 |
2020年内 |
2019年内 |
2021年内 |
2021年内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和谐 稳定 |
维护和谐稳定 |
维护和谐 稳定 |
维护和谐稳定 |
环境效益指标 |
环境效益指标 |
加强民族 团结 |
加强民族团结 |
加强民族 团结 |
加强民族团结 |
备注:1.“整体绩效目标”:请结合部门职能、工作规划、项目支出投向等编报。
2.“二级指标”中“产出指标”请选择填报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请选择填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3.“绩效标准”:设定绩效指标值时的依据或参考标准。 |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武昌区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运行经费 |
项目代码 |
GZXX/005006028/001 |
项目主管部门 |
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项目负责人 |
魏光祥 |
联系电话 |
88936182 |
项目申请理由 |
根据省委书记蒋超良同志关于“宝通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运行经费要适当保障,不能靠吸收教众去搞钱”的批示要求,经报市委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起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设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运行经费。 |
项目主要内容 |
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拨付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运行经费共计39.35万元。 |
项目总预算 |
393500.00 |
项目当年预算 |
393500.00 |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
2019年39.35元;2020年39.35万元。无变动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项目 |
金额 |
合计 |
393500.00 |
1.财政拨款收入 |
393500.00 |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
393500.00 |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0 |
3.上级补助收入 |
0 |
4.事业收入 |
0 |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 |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 |
7.其他收入 |
0 |
8.上年结转、结余 |
0 |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
0 |
9.往来资金 |
0 |
依据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 |
项目支出明细测算 |
项目支出明细 |
金额 |
合计 |
393500 |
1、宝通寺 |
115000 |
2、洪山宝塔 |
30500 |
3、洪山摩崖 |
1500 |
4、莲溪寺 |
120000 |
5、长春观 |
121500 |
6、太虚法师舍利塔 |
5000 |
测算依据及说明 |
根据《市民宗委关于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本运行经费监管的通知》(武民宗发[2018]39号和《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宝通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本运行经费的通知》(武财行[2018]284号要求,由区民宗局划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本运行经费39.35万元。 |
项目绩效总目标 |
第二季度拨付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运行经费 |
项目年度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6 |
|
质量指标 |
宗教界人士满意度 |
宗教界人士满意度 |
100% |
|
时效指标 |
2021年 |
2021年 |
2021年 |
|
成本指标 |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运行经费 |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运行经费 |
39.3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
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
有效促进 |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
推进规范管理 |
推进规范管理 |
有所推进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100% |
|
说明 :项目支出明细栏目不应按经济分类填写,按照开展的具体子项目或单独工作任务分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