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武汉市武昌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武汉市武昌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区环境保护制度;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2、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订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订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可持续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划以及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负责编制审查以上规划中环境保护篇章;参加审核全区总体规划、开发区发展、旧城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中环境保护内容。
3、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部门、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水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4、承担组织实施区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5、负责区级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环境审核,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对区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7、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统一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恶臭、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负责生活饮用水源的污染防治;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工作。
8、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依照规定负责排污许可证、医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9、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环境保护局由机关及下属4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环境保护局总编制人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4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3人)。在职实有人数45人,其中:行政实有8人,事业实有3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1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同志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指示,严格按照市环委会督办要求,组织专班力量,采取一对一措施,敢于啃硬骨头,确保平湖门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按计划彻底搬迁。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逐条、逐项核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质量;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准备,建立整改台账,坚决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3、严格按照市、区迎军运指挥部对环境保障工作要求,抓好冬、春季节“输入性”空气污染治理工作。针对冬、春季节天气扩散条件差,污染空气易积聚的特点,持续抓好在建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加强工地在线监测和道路洒水频次,做好采暖季节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实现改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4、切实维护长江经济带(武昌段)生态环境安全。严格落实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确保武昌段水质改善。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专项整治,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快实施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5、坚决落实全区水体提质攻坚行动计划,积极做好涉军运会重点水体治理攻坚工作,全面加强全区湖泊、水体环境监管,主动配合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切实提升湖泊水体质量。持续开展平湖门和余家头两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3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4.7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8.84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经费减少。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39万元,项目支出201.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8.84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经费减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77.68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15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12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34.7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634.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8.84万元,下降7.3%,下降原因:一次性项目经费减少;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433.3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1.16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2018年基本工资调标及2019年人均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1.人员经费1223.76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151.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1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9.63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85.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6.88万元;公务交通费15.55万元;专项业务费10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0万元,下降49.83%,主要原因:一次性项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2019年无该项目经费支出。其中:
1、仪器设备更新购置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监测站监测仪器的更新、换代,对pm2.5、危化品等监测购置相关仪器和防护设备。
2、废弃物处置工作费用项目6万元,主要用于应对突发性无主的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3、废水治理补贴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餐饮企业治理补贴,使餐饮企业废水达标排放。
4、重点区域大气整治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对重点区域的商业油烟户进行整治,可以有效解决其污染扰民问题。
5、第三方巡查工作经费95.4万元,主要用于武昌区可能产生污染的点面进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巡查,不留死角。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环境保护局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由机关及下属4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8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01万元,下降59.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车辆,无公车购置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事业单位车辆公车改革,公车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3.8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4 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汉市武昌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及下属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07.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45.4万元。包括:货物类50万元,服务类9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1.4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