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武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安全及畜禽屠宰、动物植物防疫检疫、渔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监督管理规划、方案;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安全风险。
3、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工作,做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的跟踪检查;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落实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落实执业药师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5、负责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兽药、鱼药等产品的登记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农产品流通、加工和农业信息化工作;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7、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动物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负责市场上销售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及水产品、生猪肉类有害物质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负责对动物植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负责种畜禽管理;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
9、负责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安全信息统一收集和上报制度;推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与交流合作。
11、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全区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街道履行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落实并负责考核评价。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编制人数144人,其中:行政编制94人,事业编制4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5人)。在职实有人数146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事业编制4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5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18年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围绕“放管服”改革,加强食品药品事中事后监管。同时为规范监管行为,在落实属地管辖和“网格化”监管基础上,全面推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查出结果的方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二、为全面掌握我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排除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保障武昌百万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根据武汉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量要达到不低于辖区人口3件/千人的要求,武昌区2018完成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820批次,食品质量快速检测3000批次,抽检类别包含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涵盖米面油、蔬菜、水果、肉类、奶制品、冷冻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等市民日常需求量大的各类品种,及时将监督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为保障居民“菜篮子”安全,武昌区将在48家农贸生鲜市场、36家经营农产品的超市,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确保2018年全年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
四、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提高公众药品安全满意率。药品医疗器械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五、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及农产品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对食品药品及农产品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打造一批有影响的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企业,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建设食安武昌。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95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53.1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73.12万元,增长34.60%,主要原因是食品、农产品抽检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增长。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5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3.12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73.12万元,增长34.60%,主要原因是食品、农产品抽检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增长。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2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7.5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3025.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0.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8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953.12万元,其中:当年预算4953.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73.12万元,增长34.60%,增长主要原因是食品、农产品抽检经费增加以及人员经费增长;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753.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70.52万元,增长21.75%,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职级的增长及编制了住房货币化按月补贴。其中:
1.人员经费3112.73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3025.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提租补贴、医疗补助等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640.39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 323.5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64.30万元;专项业务费252.50万元。
(二)项目支出12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602.6万元,增长100.87 %,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抽检经费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根据辖区人口1.5批次/千人核定抽检批次, 2018年市局抽检计划调整为抽检批次不低于3批次/千人,因此抽检经费增长幅度较大。其中:
1.抽检工作经费65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等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性抽检及快速检验检测, 购置检验仪器设备,检验检测所需试剂及易耗品。
2.食品药品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全区牲畜屠宰管理、动物检疫、重大疫情防控、农业行政管理、渔政监督管理等工作;全区小餐饮、小作坊等各种专项整治工作;食品从业人员培训;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下设食品药品监督所办公场所的房租及物业管理费。
3、基层所快检室建设经费项目50万元。根据省局标准所配备要求,用于建设基层所快检室。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18年三公经费涵盖机关及下属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家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4.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04 万元,下降9.9%。其中:
1.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万元。其中:
(1) 我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用车比2017年减少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8.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及下属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64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919.00万元。包括: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469.00万元,服务类45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52.50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