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部第73督查组5月23日交办问题的回复 | 发布机构: | 区环委会办公室 |
文 号: | 无 | 索 引 号: | 007482532-03-2018-2035050 |
公开日期: | 2018年09月06日 | 公开方式: | 有效 |
市政府水源地专项督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5月23日收到“关于转办生态环境部第73督查组交办问题的督办函”后,我区高度重视,针对“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发现多个废油桶,危险废物、建筑垃圾露天堆放,绿化施工队生活区生活污水(粪便、餐饮废水)直接排入保护区”问题,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切实整改。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余家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原有11个码头、9个砂厂,已于2016年5月搬迁拆除完毕。目前,正由市水务局委托中国一冶集团进行江滩生态复绿工程建设,预计2018年底完工。因施工需要,存在施工器材土方堆放、施工人员在临时活动板房中休息等现象。针对上述隐患,我区立即约谈施工单位,连夜开展隐患排查,迅速落实整改。
一是清理废弃油桶。经调查核实,现场未发现疑似危险废物废油桶,仅发现少量铁桶及小容量塑料桶用于施工单位储存自来水灌溉绿化,已于5月24日全部清离保护区。
二是清理平整施工土方。经调查核实,建筑垃圾露天堆放问题,系绿化施工土方及前期拆除码头遗留的少量砖石及水泥块,目前已将土方按规范平整覆盖,并对遗留的砖石和水泥块进行清理。
三是拆除移动板房。经调查核实,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确有绿化施工队用以工作、休息的活动板房,存在生活污水(粪便、餐饮废水)排入保护区隐患。目前,我区已督促施工单位对其在保护区内的活动板房、厕所及厨房进行拆除,预计于5月25日拆除完毕,同时对现场开展彻底清理,防止生活污染物遗留保护区污染环境。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和专项督查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施工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督促工程业主方和施工方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日常管理,坚决杜绝污染排放。同时,坚持定期巡查制度,加大执法巡查、检查力度与频次,严肃查处、限期整改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附:整改现场照片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