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丁东胜:主持分局全面工作,是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党组成员、副局长颜卫卫: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基层党建、政务督查、绩效考核、机要保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生态环境准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污染防治攻坚、排污总量控制,辐射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信访、统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审批科、事务服务站,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李翔: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污染源和辐射源监督执法,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疫情防控环境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应急,应对气候变化,大气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执法大队、局改善空气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级调研员董瑞兵:协助局长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生态环境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示范创建,城市综合管理环境保障,生态环境监测、科技、规划等工作。协助分管监督管理科、监测站,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