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网购须谨慎、网店须诚信
随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改善消费环境,防范消费侵权行为,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武昌区消费者协会给广大消费者和网络经营者作如下提示:
一、对消费者的提示
1.选择正规电商
要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正规购物网站,核实该网站是否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可以通过交易次数、个人信用度、网友的留言等方面综合考察经营者的信用度。对微信朋友圈推荐的“良心”货应该慎重,不要轻信。
2.看清销售规则
消费者网购下单前,应仔细阅读商品详情、无理由退货范围、消 费积分和优惠券使用规定、退货退款方式及运费政策等规则。详细了解掌握网络经营者促销活动优惠细则、有效期限、使用范围及订单退订要求等规则。
3.谨慎网络付款
微信、朋友圈、QQ群购物等新型交易方式给一些消费者带来了便利,建议选择货到付款和同城交易,或者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确保交易安全。网络付款时要注意付款安全,进入付款界面要仔细辨认;使用信用卡支付时,要建立专门的信用卡,切忌一卡多用;卡内金额以购物付款额为准,不宜多放。
4.保存交易凭证
妥善保留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电子订单、付款记录等电子数据、购物发票等凭证。商家送货时,应当面核验商品,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三包等凭证,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可作为维权依据。
如发生网络经营的价格欺诈、承诺不兑现等消费纠纷,在与网络经营者、交易平台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拨打网店经营者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的12315投诉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微信和支付宝12315小程序等渠道进行投诉。
二、对网络经营者的提示
1.公示真实信息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在网站、网店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2.规范价格行为
网络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需明码标价,促销活动标示的原价应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本交易场所的最低交易价格;严禁使用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不以低价招徕顾客,不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3.宣传真实准确
网络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广告应当真实、准确,不含有虚假内容,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不得虚构点击量、关注度等流量数据;促销活动中不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促销活动中赠送消费积分或者发放优惠券的,应当标明消费积分或者优惠券的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
武昌区消费者协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