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昌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险、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信息采集上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三)协调市级经办机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参保人员经办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政策宣传、咨询和各类医疗保障信访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
(五)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查处辖区内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市武昌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医疗保障局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67.7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0.81万元,增长438.17%,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武昌区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相关业务经费229万,2019年该项目由区民政局实施,2019年因机构改革,医疗救助的职责纳入我局。2020年由我局负责购买。二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2019年机构改革组建我局,相关人员转隶至我局,因局2019年预算批复较晚,转隶人员2019年1-8月工资、补贴相关福利支出由原单位支出。因此2020年较2019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467.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7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46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8万元,占本年支出36.90%;项目支出295.14万元,占本年支出63.1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7.7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0.81万元,增长438.17%。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武昌区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相关业务经费229万,2019年该项目由区民政局实施,2019年因机构改革,医疗救助的职责纳入我局。2020年由我局负责购买。二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2019年机构改革组建我局,相关人员转隶至我局,因局2019年预算批复较晚,转隶人员2019年1-8月工资、补贴相关福利支出由原单位支出。因此2020年较2019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7.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0.81万元,增长438.17 %。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武昌区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相关业务经费229万,2019年该项目由区民政局实施,2019年因机构改革,医疗救助的职责纳入我局。2020年由我局负责购买。二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2019年机构改革组建我局,相关人员转隶至我局,因局2019年预算批复较晚,转隶人员2019年1-8月工资、补贴相关福利支出由原单位支出。因此2020年较2019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7.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3万元,占0.97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万元,占1.83 %;卫生健康(类)支出430.16万元,占91.97 %; 住房保障(类)支出24.45万元,占5.23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7.31万元,支出决算为46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5%。其中:基本支出172.58万元,项目支出295.1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全区万余名困难群众投保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229万。及医保基金监管经费。同时年中根据财政局要求,对预算进行压减了2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先行垫付巡察组巡察进驻时的住宿等相关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46万元,支出决算为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法定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4.98万元,支出决算为43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财政局要求,对预算进行压减了。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88万元,支出决算为2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实际支付额略有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医疗保障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武昌区医疗保障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7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10.76万元,增长562.31 %。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组建我局,2019年预算是从8月份批复,因此机关运行预算从9月份按剩余月份拨付。但2020年机关预算是按全年足月拨付,因此有增长。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1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39%。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市武昌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效果总体良好。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29万元,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规范,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均达到了年初设计的绩效目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项目可持续性较强。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共涉及1个一级项目。
1.医疗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29万元,完成预算的76.3%。主要产出和效益是:根据武昌政规[2017]3号文要求,为全区困难群众购买医疗补充保险,减轻困难群众看病负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对该保险的宣传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武昌区困难群众医疗补充保险的相关宣传,拓宽宣传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知晓政策。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确保项目管理、执行规范,达到绩效目标。区医保局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在武昌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专群结合,大力提升监管效能。一方面以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省市重点问题线索核查为抓手,按照分类施策,精准打击的原则,有序开展医保基金监管,2020年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复核省、市移交案件线索32件,查处多家定点机构违规行为,追回医保基金408万元。落实市局“回头看”部署,对蔡甸区存在诱导住院嫌疑的医疗机构进行交叉检查。通过快查快处、严查严处,保持了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遏制了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以集中宣传教育月为抓手,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区医疗保障局承办全省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同时印制海报、折页等5万余份宣传资料,下发辖区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和街道用于集中宣传月活动。全区定点医院、药店和街道高效联动,通过播放电子屏、悬挂标语条幅、张贴海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
(二)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2020年区医疗保障局救助困难群众16595人次,合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088.05万元,年人均救助金额655元;督促保险公司为困难群众赔付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2864笔,共计27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武昌区医疗救助资金和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托底兜底作用,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因病支出,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
(三)按时保质完成医保信息编码标准化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医保局加快推进统一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改革任务,组织全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录入组织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等信息1.39万项,医师、护士、药师等从业人员详细信息22.4万余项,赋码率、维护率均为100%,为下一步DRG付费国家试点等改革任务提供了数据基础支撑。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基金监管 | 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遏制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 | 2020年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复核省、市移交案件线索32件,查处多家定点机构违规行为,追回医保基金408万元。 |
2 | 医疗救助 | 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减轻困难群众看病负担 | 2020年区医疗保障局救助困难群众16595人次,合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088.05万元,年人均救助金额655元;督促保险公司为困难群众赔付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2864笔,共计270余万元,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因病支出。 |
3 | 医保信息编码维护 | 落实国家医保局的要求,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编码 | 组织全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录入组织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等信息1.39万项,医师、护士、药师等从业人员详细信息22.4万余项,赋码率、维护率均为100%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咨询电话:8893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