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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部门决算

  • 2021-11-05 09:35
  •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部门决算

20211015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9)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计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组织研究、参与起草区卫生计生政策文件;负责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拟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区级卫生计生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区级卫生计生经费的管理工作;领导、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和民营医疗机构党建、群团以及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

2、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参与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拟定我区实施国家及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3、组织推进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功能;推动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有效开展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
4、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有关工作;协调组织无偿献血。
5、组织实施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

6、负责全区卫生计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卫生计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及上报;负责卫生计生重大事故处理和接待工作。
7、完善中医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中医事业健康发展;监督协调辖区医疗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8、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区卫生和计生资源配置;组织编制全区卫生计生基本建设规划;指导直属单位基本建设规划编制。负责卫生计生信息统计、分析研究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9、承办武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推进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负责创建的巩固提高和日常管理;参与制定全区爱国卫生运动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辖区社会性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卫生城市、卫生先进单位的建设和考核工作;指导开展除害防病活动。
10、承担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

公开咨询电话:88936818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4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武昌区妇幼保健院

3、武昌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

4、武汉市七医院

5、武昌区积玉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武昌区首义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武昌区中华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武昌区白沙洲街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武昌区杨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武昌区徐家棚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武昌区水果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武昌区中医院

14、武昌区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在职实有人数662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639(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3)

离退休人员1151人,其中:离休14人,退休1137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第三部分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55,086.88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8229.12万元,增长172.76%,主要原因是1、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购买疫情防控物资设备等;用于援汉医疗对医务人员临时性补贴;武昌区全民核酸抗体检测;省人民、中南医院、省中医院等抗疫补助工作经费等。2、增加特别抗疫国债资金,用于武汉市第七医院迁建(武昌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武昌区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55,086.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492.82万元,占本年收入90.5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13,266.20万元,占本年收入8.5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1,327.86万元,占本年收入0.86%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55,08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40.63万元,占本年支出31.11%;项目支出106,846.25万元,占本年支出68.8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492.8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264.03万元万元,增长232.60%。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增加和政策性专项经费增加。2、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购买疫情防控物资设备等;用于援汉医疗对医务人员临时性补贴;武昌区全民核酸抗体检测;省人民、中南医院、省中医院等抗疫补助工作经费等。3、增加特别抗疫国债资金,用于武汉市第七医院迁建(武昌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武昌区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492.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9%。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264.03万元,增长232.60%。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增加和政策性专项经费增加。2、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购买疫情防控物资设备等;用于援汉医疗对医务人员临时性补贴;武昌区全民核酸抗体检测;省人民、中南医院、省中医院等抗疫补助工作经费等。3、增加特别抗疫国债资金,用于武汉市第七医院迁建(武昌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武昌区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492.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5万元,占0.01%。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8.05万元,占3.93%;卫生健康()支出90,547.76万元,占64.45%;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1,052.11万元,占0.7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占0.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3,356.56万元,占30.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248.57万元,支出决算为97,13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60%。其中:基本支出33,646.57万元,项目支出63,489.6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医疗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442.99万元,主要用于武昌区外环境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消杀工作,媒生物预防控制(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监测;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献血组织宣传;首届世界健康博览会医疗科技馆布展;全科医生业务培训等支出。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834.7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区公共卫生建设专项经费、基层社区卫生公共服务经费支出、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等支出。

3、公共卫生53741.03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电子健康档案建档、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新生儿访视儿童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糖尿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及上报、负责卫生健康重大事故处理和接待工作、血防及艾滋病防治等工作。

4、计划生育经费5220.01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扶奖扶奖励、企业城镇居民退休计生一次性奖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及早教筛查等计划生育事业工作。

5、其他医疗卫生健康支出9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处级干部重大节日慰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国防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837.45万元,支出决算为5,52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4.06%

8.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8,658.46万元,支出决算为90,54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23%

9.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0.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1.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2.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Exp(PF20_GK04[C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5.金融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Exp(PF20_GK04[C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52.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8%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2.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4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01.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444.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  2个参公事业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6.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其中:

1.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因公出国()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  万元。其中:住宿费  0万元、旅费0  万元、伙食补助费  0万元、培训费  0万元、杂费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1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比年初预算减少2.54万元,主要原因是节油减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其中:燃料费5.3  万元;维修费  5.99  万元;过桥过路费0.29万元;保险费3.9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截至202012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0.46万元,增长3.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2万元,增长7.05%,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56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车辆使用率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3,356.56万元,本年支出43,356.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 公共安全支出 (类)。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 城乡社区支出 (类)。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 农林水支出 (类)。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四) 交通运输支出 (类)。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五)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类)。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六) 其他支出 (类)。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七)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支出决算为43,356.5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52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1.01万元,增长0.8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卫健局机关新增新进公务员2人,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8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3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10.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3.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0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0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34%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健康局(汇总)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7()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5520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155086.87万元。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计划生育经费

(1)项目概况

项目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奖励扶助制度);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半边户合法收养子女的并符合奖励扶助相关条件的,农业户籍一方也可纳入);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享受奖励扶助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2020年共兑现58人。

项目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是我区城镇和农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扶助对象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2020年共兑现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3365人。

项目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政策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6]3号)文件精神,一次性抚慰金的发放对象应是独生子女死亡、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女方年满49周岁,丧偶的男方须年满49周岁)、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城内的家庭。2020年共兑现136人。

项目四:失独人员3500扶助金。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武办文[2015]80号)文件要求,对退休或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在一次性给予每人3500元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人3500元扶助金。2020年共兑现106人。

项目五:计生特殊家庭居家养老服务费。根据《市卫生计生委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政策的通知》(武卫生计生规[201〔2018〕1号)文件要求,对年满65周岁未满70周岁、年满70周岁未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2、24、30小时的标准,提供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项目六:独生子女保健费。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以下优待:从领证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2020年共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2333户。

项目七: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城镇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通知》(武政办[2013]130号)规定:企业退休职工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对象是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当地实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1995]111号)以来,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退休时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指不包含加发5%退休金或补充养老保险计生奖励)。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一次性奖励3500元。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政策的通知》规定: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我区城镇(非农业)户口且未在外省市区同类奖励;只生育(含依法收养)1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01年1月1日以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退休,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或者年满60周岁未领取养老金的;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一次性奖励3500元。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

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20年完成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对象58人。奖励标准:每人每月120元,兑现资金7.35万元。

二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2020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3365人。按失独家庭对象每人每月760元、伤残家庭对象每人每月560元的标准,共兑现2020年度计划生育特殊扶助金3365人(失独1658人,伤残1707人)2659.2万元。失独对象特扶金补发159人,全部发放到位,实发119.55万元。

三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020年计生失独对象一次性抚慰金136人全部发放到位,实发78万元。

四是失独人员3500扶助金。2020年共兑现失独人员3500元扶助金共106人37.1万元。

五是计生特殊家庭居家养老服务费446.44万元。

六是独生子女保健费。2020年共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2333户,兑现奖励资金共28万元。

七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城镇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2020年共兑现2969人兑现资金共1039.15万元。

2. 效果目标

通过实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措施,进一步提升了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管理情况

1.业务管理情况

我区严格实行“四权分离”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严格按照程序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措施。除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各街乡组织实施发放外,其他专项资金均由本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审核、区级审核、大数据核对进行确认。项目基础资料完整。对农村计生奖扶制度实行“三公开”、“三公示”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对实施计生服务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

2. 财务管理情况

区财政局每年对资金进行预算,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代理发放机构汉口银行制定了资金发放和操作规程,对每个奖励扶助对象建立了个人储蓄账户,按时足额将扶助资金划转到个人账户,并将资金发放情况通报给区卫健局和财政局。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1.       产出目标

以上七项专项资金按照全年计划全部完成。

2.       效果目标

以上七项专项资金按照全年计划全部完成。

三、 自评结论

(一)自评结论

经自查自评得分为98分。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奖励扶助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区财政每年确保各项奖励扶助金预算,区卫健局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舆论导向,透明公开。通过媒体,街道、社区展板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着力营造了实行计划生育既有政策要求又有养老保障的良好氛围。

三是明确对象,专款专用。凡符合扶助条件的对象奖励资金均设立专门账户,由代办金融机构,直接打卡发放到每个受奖受助对象手中,整个奖扶资金从预算、下拨到每个人手中,均建立了一整套资金运作流程和管理监督机制,无任何中间环节,采取“直通车”形式发放到每个对象,避免专项资金截留等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宣传发动不够到位,群众知晓率还没有达到全覆盖;二是因人员变动等原因,个别基层干部政策口径不熟,造成精准扶助系统信息录入错误;三是独生子女保健费存在生育二孩后、婚姻变动、户籍迁出后发现不及时,造成多发、重发等问题。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媒介等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每年全区举办培训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严格把好“入口关”和“出口关”。进一步规范全区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申报程序、审核程序、发放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把好入口关。充分利用大数据核查,每年主动对接公安、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对各项奖励政策进行大数据核查,严把“出口关”。四是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奖励政策申报、审核、大数据核查、公示、退出等机制。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 落实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

(二)“健康武汉、深化医改2020年目标达标”

(三)“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四)“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建设”

(五) 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健康工作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落实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科学储备卫生应急物资。

1、健全组织领导:区委全会下发《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工作 预防秋冬季疫情反弹的实施方案》。将公卫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保持战时机制不变,构建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区“四大家”领导分区包片、区级领导干部包街道、部门干部包防疫关键点位、街道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网格的分级包保责任机制。成立区街两级指挥部和23个专项工作组,由区级领导牵头领衔,强化一线指挥调度,强化多方协同合作和工作落实。组建全区防输入工作专班,在区指挥部集中办公,落实每日信息专报、值班值守、督查督办等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实地督查和调度疫情防控工作。设立武昌区发热专线,实时掌握发热病人情况,督促闭环管理.

2、构建防控屏障:实施市七医院(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打造区级公共卫生应急防控“综合体”。升级改造区疾控中心1个P2+实验室和4个P2实验室。完成全区10家定点发热门诊、负压隔离病区和18家社卫中心发热诊室标准化改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医疗救治、检测等设施设备8000余万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爱卫组组建4个工作室、10个工作专班,积极开展十项专项行动,落实问题整改。印发宣传海报3万张、传染病疫情防控指南5万册、健康教育宣传折页65万张,通过大成武昌、健康武昌等渠道,推送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2300余条。

3、突出重点管控:落实入境人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观察措施。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汉人员的信息筛查、集中隔离和社区管控。设立15个社卫中心采样点,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持续做好“四类人员”健康管理。常态化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重点部位消毒杀菌工作。对进口冷冻冷藏冷链食品参照“红区”管理标准,做到全链条检测、全过程消杀、全环节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确保可追溯、可查验。制定全区防控指引和多点触发预警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发挥发热门诊“哨卡”作用,专人24小时驻守,落实分类处置、闭环管理。

4、强化应急处置:组建医疗救治、核酸采样、区街流调、消杀、医疗保障、发热专线、计划免疫队伍等7支应急队伍。加强监测预警,辖区医院公共卫生科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做出预警,并第一时间上报。发挥发热门诊的“哨卡”作用,规范发热门诊信息报送和首诊负责制。落实预检分诊和门诊留观制度,密切监视发热门诊量,根据数据变化进行科学研判。对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开展核酸、抗体、CT和血象快速筛查,按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疫情处置。5、夯实保障支撑:将市七医院、区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纳入区卫健局党委班子成员,18家社卫中心负责人纳入街道党工委成员或列席街道党工委有关会议,8家政府办社卫中心书记由街道班子成员兼任。新增区疾控中心编制60个,完成52名疾控、社卫人员和15名市七医院紧缺人才专项招聘。

5、落实应急储备。预留足够救治床位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制定了区级医疗物资体系建设目标及相关管理制度。完成500人份30天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和药品储备,并定点储放、分区管理。完成市七医院、武汉紫荆医院、区疾控中心和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资储备信息采集等管理工作。对各街道、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开展督导。

(二)健康武汉、深化医改2020年目标达标

1、制定《健康武昌2035规划》、《健康武昌2035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推进实施;

2、2020年保持省级血防安全区达标成果;

3、迎接7个省级卫生街、16个省市级卫生社区和41个卫生先进单位的检查验收;

4、孕产妇死亡率0/10万、婴儿死亡率1.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82‰、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5.2%,均达标;

5、开展《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宣传,落实党政机关、公共场所控烟专项检查、学校和医疗机构控烟检查;

6、全区人均期望寿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7、重点病种费用增长率不高于全省三级医院该病种费用平均值;

8、区属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完成比例≥80%,两票制执行率100%;

9、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完成。

    (三)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区爱卫办组织聘请第三方专家组每月进行暗访检查评估,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11个方面的19个部位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

    (四)关于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建设

1、2020年区域内卫生健康固定资产投资额11.1亿元;

2、市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取得可研批复、用地预审和项目选址意见书,完成了施工EPC总承包、监理和审计招标工作,并于10月份进场,完成了地勘、试桩等工作,目前正进入初设与概算阶段;

3、建成政府主导托育机构1所,位于武昌中北路妇幼保健院一楼的武昌区示范托育中心。开工建设政府主导托育机构1所、用人单位主导托育机构2所、其他社会力量主导托育机构3所。

    (五)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健康工作

        一是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推进积玉桥街、中华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谋划中南一中心、杨园二中心新建选址。启动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创社区特色科室4家。完成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四级甲等测评和三级等保备案。二是提升妇幼老龄服务能力。做好妇女生殖健康、儿童保健惠民服务项目。开展老年权益保障服务,提供免费体检、家庭医生签约、社区药品代购、疾病双向转诊等服务。珞珈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全市医养融合试点。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建设。三是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加强人口监测分析。落实计生奖扶金、特扶金等法定计生奖励发放和家庭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制度。四是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污水处理、母婴保健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专项监督及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卫生健康检查。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示范区建设。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落实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

健全组织领、导构建防控屏障突出重点管控、强化应急处置、落实应急储备

完成

2

健康武汉、深化医改2020年目标达标

制定《健康武昌2035规划》、《健康武昌2035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推进实施

完成

3

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11个方面的19个部位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

完成

4

关于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建设

七医院迁建项目

完成

5

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健康工作

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妇幼老龄服务能力、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计划生育经费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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