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建成一批养老服务设施”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武昌区“老吾老”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实现“建成一批养老服务设施”的行动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全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空间布局和现实状况,确定如下建设项目:
1.新建5个社区养老院;
2.新建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3.新建、改造15个社区老年人户外活动场所。
二、工作任务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标准,丰富服务内容,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一)新建5个社区养老院
社区养老院建设由街道及对口帮扶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以街道为主,对口帮扶单位配合。
1.中华路街户部巷社区养老院
责任单位:中华路街
对口帮扶单位:区教育局
2.粮道街胭脂路社区养老院
责任单位:粮道街
对口帮扶单位:区法院
3.紫阳街工程营社区养老院
责任单位:紫阳街
对口帮扶单位: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4.白沙洲街涂家沟社区养老院
责任单位:白沙洲街
对口帮扶单位:武昌国税局
5.中南路街武锅东社区养老院
责任单位:中南路街
对口帮扶单位:区工商局
每个社区养老院按20万元安排建设经费,预算经费100万元,经费由区民政局按照政策规定安排。其它设施设备投入,由街道和对口帮扶单位共同提出项目清单,在区民政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完成时间:2014年5月前
(二)新建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由街道组织实施,区民政局进行业务指导,同时要配置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康复器材、文娱设备、图书等,不断满足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1.杨 园 街:电力新村社区
2.徐家棚街:惠誉花园社区
3.积玉桥街:金地花园社区
4.黄鹤楼街:大成社区
5.白沙洲街:邮电社区
6.首义路街:719社区
7.中南路街:莲溪寺社区、东民主路社区
8.水果湖街:洪山路社区、滨湖社区
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30万元安排建设经费,预算经费300万元(市、区财政1:2匹配)。
完成时间:2014年5月前
(三)新建、改造15个社区老年人户外活动场所
新建、改造15个社区老年人户外活动场所,由街道组织实施,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区园林局等部门负责指导,每个户外活动场所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
1.杨 园 街:电力新村社区、四美社区
2.徐家棚街:武车四村社区、建安社区
3.积玉桥街:四清里社区
4.粮 道 街:花园山社区
5.黄鹤楼街:花堤社区
6.紫 阳 街:水陆社区
7.白沙洲街:长江紫都社区
8.首义路街:江零社区
9.中南路街:洪山坊社区、梅苑社区
10.水果湖街:武铁社区、徐东路社区
11.南 湖 街:宁松社区
建设经费按项目进行核算,由各街道面向社会募集。
完成时间:2014年5月前
三、工作步骤
此项工作从2013年10月开始,至2014年7月结束,主要分为宣传筹备、实施推进、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筹备阶段(2013年10月至11月)
各街道和相关部门建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
1.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2.现场交流。适时开展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引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有序推进;
3.督导整改。采取阶段性检查督办整改等形式,督促建设单位和对口帮扶单位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6月)
1.对照任务分解和目标责任,逐个项目进行验收;
2.总结评比,表彰纳入全区“老吾老”行动表彰序列。
四、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各街道、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财政部门要在资金安排上给予保障;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依据省、市关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规划、安排和全区的统一要求,加强对社区养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及老年人户外活动场所建设的指导。
2.积极推进。要突出老年人主题,充分考虑社区老龄人口的特点和需求,做好项目论证、影响因素分析等工作,确保项目立得住、用得好。要充分考虑区位和老年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本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整合区域内闲置资源。
3.广泛参与。要在项目确定、建设方案、场地命名等方面充分征求社区老年人意见,力求氛围浓,利用率高。要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倡导辖区爱心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投入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体系。
武昌区“老吾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