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2020年10月2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本级财政执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人民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区重大项目稽查、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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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在职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16.5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09.40万元,增长 15.47%,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净增加3名在职人员的经费支出;二是财政预算口径的调整,增加项目经费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16.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6.5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1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38万元,占本年支出68.02%;项目支出261.12万元,占本年支出31.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6.5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09.40万元,增长 15.47%。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净增加3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二是财政预算口径的调整,增加项目经费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6.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9.40万元,增长15.47%。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净增加3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二是财政预算口径的调整,增加项目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6.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1.55万元,占82.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7万元,占3.96%;卫生健康(类)支出56.51万元,占6.92%;住房保障(类)支出56.07万元,占6.8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3.18万元,支出决算为81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7%。其中:基本支出555.38万元,项目支出261.1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购买社会中介服务审计经费140万元, 主要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我区审计实现全覆盖服务。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政治功能,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线索,意义重大。
2、审计工作经费121.1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等,主要成效一是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督促者”作用。二是促进财税改革的深化完善,认真履行公共资金“守护神”监督职能。三是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干部管理中“免疫系统”的作用,努力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抓好抓实,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切实发挥;四是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经济案件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积极协调纪检部门,加强案件移送侦办工作的配合,加大案件发现与移送力度,收到了较好效果,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13.85万元,支出决算为67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净增加3名在职人员的经费支出;二是财政预算口径的调整,增加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97万元,支出决算为3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净增加3名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24万元,支出决算为5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净增加3名在职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3.13万元,支出决算为5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净增加3名在职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7.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本级及下属 0 个行政单位、 0 个参公事业单位、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年初预算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招待费支出。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考察和学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区统一实行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招待费支出。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40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审计机关购买社会服务是推动审计服务转型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客观需要,是充分整合审计资源的重要途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支出。
(二) 绩效自评结果。
“购买社会中介服务审计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审计重点突出,实现审计全覆盖;二是促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评价体系不够细化和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细化和设置完善的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对武昌区政府审计全覆盖产生积极的可持续作用。
2019年度购买社会中介服务审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0万元,比2018年减少28.57 万元,下降37.41 %。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口径的调整,减少了专项业务补助经费,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力深化改革,努力服务中心大局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工作、“放管服”改革等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执行跟踪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等审计事项,着力推动各项重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促进政令畅通。上报审计要情专报被区领导多次批示;上报各类审计信息被省厅以上采用60余篇次,其中审计署网站5篇、《中国审计报》2篇、省审计厅载体50多篇次,不断提升了审计为宏观决策和微观管理服务的针对性和效果性。
二、聚力审计全覆盖,不断强化审计职能
认真组织开展对区属单位的全覆盖审计工作,注重从查处违法犯罪线索向风险防范全方位扩展。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推动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为导向,认真查找和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基础建设、社会民生供给中的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和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三、聚力民生保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组织开展民生大数据审计、环卫资金审计、“互联网+居家养老”、“红色物业”、“全民健身”等民生工程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注重突出审计效果,针对审计查出问题,积极促进整改落实,努力从体制机制层面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促进建章立制,确保民生资金运行“有规矩”、“见效益”。
四、聚力重点项目,主动作为勇于担当
坚持以辩证思维服务中心大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重点审计事项置于我区经济社会运行的大背景下进行分析,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重点聚焦重大城建项目,军运会环境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监督。
五、聚力经责审计,实事求是客观评判
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力度,稳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紧盯财政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国资国企管理等权力集中领域和关键环节,正确处理好严肃问责与容错纠错的关系,注重把握好“三个区分开来”,以客观事实为准绳,审慎评判,促进广大干部积极担当作为,正确用好公权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免疫系统”职能。
六、聚力反腐倡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深化审计反腐倡廉“利剑”职能,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审计与纪委监委、巡视督查、检察院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努力构建防范监管长效机制。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项目 | 组织开展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执行跟踪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等审计事项 | 完成 |
2 |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 组织实施武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 完成 |
3 | 领导干部经责审计 | 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完成 |
4 | 重点项目跟踪审计 | 组织开展军运会环境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跟踪审计。 | 完成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部门决算.pdf